柳州市教育局转发《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新区)教育局,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社会事务局,局属学校:
现将《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桂教政法〔2021〕2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各学校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要求完成相关工作,并认真梳理总结“宪法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将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典型经验及活动情况总结,附带活动图片或视频,形成综合文字材料,于12月8日前报送至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安全科邮箱:lw620827@163.com。联系人及电话:梁涵颖,2815914。
附件:1.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教育系统“宪法
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桂教政法〔2021〕20
号)
2.活动情况统计表
柳 州 市 教 育 局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