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语〔2022〕4号关于做好第25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教育局  |   发布日期: 2022-08-29 18:33    |  作者: 柳州市教育局

各县区语委、教育局,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社会事务局,市语委成员单位,市属各高校、中职学校,市属各普通高中:

经国务院批准,自1998年起,每年9月第三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今年9月12日至18日是全国第25届推普周,为切实做好我市推普周宣传相关工作,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在全区开展第25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桂教语工〔2022〕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活动主题

本届推普周主题为:推广普通话,喜迎二十大。各县区各成员单位要紧紧围绕迎接党的二十大,统筹谋划和推进相关活动,大力宣传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语言文字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着重展示推普周举办25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对个人、社会、国家产生的真切变化,体现语言文字工作服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助力乡村振兴大局的重要作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浓厚氛围。

二、主要内容

(一)大力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宣传和推广普及活动。推普周期间,市语委、市教育局将联合柳江区语委、教育局举办柳州市第25届推普周开幕式和“推普乡村行”系列活动,深入乡镇、社区、学校等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开展普通话培训和咨询服务。柳江区语委、教育局要制定承办工作方案,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创新思路和活动形式,确保活动取得良好效果。各县区语委要以推普周活动为契机,通过着力健全完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长效机制和开展集中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普通话普及水平。

(二)持续推动推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各县区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要协调、会同乡村振兴、人社、农业农村等涉农部门,在推普周期前后大力组织开展“职业技术+普通话(农业技术+普通话)”培训活动,大力提高农村人口特别是青壮年劳动力就业竞争力、外出务工交流能力、产业发展和创业能力。

(三)组织开展基层干部、教师普通话培训活动。一是由县区公务员培训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县区语委、教育局配合,持续组织开展普通话水平未达三级甲等或未参测公务员(参公人员)培训活动。同时,切实将普通话纳入新任公务员(参公人员)入职培训计划。二是由各县区语委和教育部门部署或组织,切实加强在职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持续提升乡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能力和普通话水平,并为确保今年在职幼儿园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园本培训率100%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四)大力开展“童语同音”学前推普活动。一是推普周期间,以农村和民族地区学前3—6岁儿童为重点,持续开展“周末推普课堂”以及入园与未入园儿童“手拉手学习普通话”等活动。二是确保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期间,乡镇小学对所有入学新生进行普通话听说能力口头检测,对普通话交流能力存在一定障碍的新生进行强化辅导,检测率要达到100%,对普通话交流困难的新生强化辅导要实现全覆盖,确保小学入学新生(语言障碍残疾新生除外)全部具备国家通用语言交流沟通能力。

(五)切实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村建设。各县区语委要聚焦本县区民族聚居地区、农村地区普通话普及实际,结合近年大力开展“小手拉大手”“推普乡村行”“职业技术+普通话”“普通话人人通”等活动经验和示范乡村选点调研实际,充分利用推普周契机,进一步挖掘整理乡规民约、民间传说、民族歌舞、红色故事等资源,推动“经典润乡土”“红色经典乡村行”“乡村朗读者”等活动展现新活力,创造新成效,为深入推进语言文字规范示范村建设氛围营造,打下坚实基础。

(六)全面做好学校推普周集中宣传活动。各级各类学校是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主阵地,发挥着基础性作用。一是要组织开展一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集中宣讲活动。二是大力营造好校园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浓厚氛围。三是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汉字听写校级选拔竞赛活动,为各县区举办汉字听写比赛选拔赛营造浓厚氛围。

(七)发挥部门优势形成工作合力。根据自治区推普周活动统一部署,今年推普周期间,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将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开展“推普进乡村”宣传教育活动;自治区民宗委将组织开展“推广普通话,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宣传活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组织开展“说好普通话,提升职业技能”宣传教育活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计划举办导游、解说员等行业从业人员普通话培训;自治区广电局将组织全区各级广播电视媒体在推普周期间开展集中宣传;广西军区战备建设局将组织开展“新兵推普训练营”主题宣传活动,抓好新入伍士兵的普通话学习教育;共青团广西区委将组织“西部计划”志愿者开展“同上一堂推普课”活动,以上我市各归属部门要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工作要求,结合市语委推普周工作部署和我市实际,认真做好本部门本系统推普周相关宣传和培训活动。

此外,市场监管部门要抓住推普周契机,严格落实新发布的《广告语言文字管理暂行规定(修正)》,集中开展一次商业广告社会用语用字整治活动,切实提升我市广告从业人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律意识和各类商业社会用字规范水平,其他各部门也要主动结合工作职责要求,切实将国家对各行业语言文字规范要求纳入本部门本行业管理常规,健全语言文字依法管理和执法协调机制,全面提升我市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管理整体水平。

三、有关要求

(一)根据桂教语工〔2022〕1号文件要求,请我市宣传、民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文化广电旅游、共青团等五部门和军分区相关部门,将各自活动方案及活动总结材料于活动结束后自行报送自治区业务主管部门,相关材料同时报市语委办。

(二)请各县区语委,各语委成员单位,市属各高校、中职学校、普通高中于9月23日前将本县区(单位)第25届推普周宣传活动总结(可复制电子文档、图片等)报送市语委办邮箱:2297417164@qq.com。各县区语委报送的推普周活动总结中,须包括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乡村建设示范村宣传、建设方面情况的材料。

市语委办联系人:陈凯,电话:18607726850。

附件:自治区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在全区开展第25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桂教语工〔2022〕1号)

柳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22年8月26日             


通知公告
柳语〔2022〕4号关于做好第25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教育局  |   发布日期: 2022-08-29 18:33    |  作者: 柳州市教育局

各县区语委、教育局,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社会事务局,市语委成员单位,市属各高校、中职学校,市属各普通高中:

经国务院批准,自1998年起,每年9月第三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今年9月12日至18日是全国第25届推普周,为切实做好我市推普周宣传相关工作,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在全区开展第25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桂教语工〔2022〕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活动主题

本届推普周主题为:推广普通话,喜迎二十大。各县区各成员单位要紧紧围绕迎接党的二十大,统筹谋划和推进相关活动,大力宣传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语言文字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着重展示推普周举办25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对个人、社会、国家产生的真切变化,体现语言文字工作服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助力乡村振兴大局的重要作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浓厚氛围。

二、主要内容

(一)大力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宣传和推广普及活动。推普周期间,市语委、市教育局将联合柳江区语委、教育局举办柳州市第25届推普周开幕式和“推普乡村行”系列活动,深入乡镇、社区、学校等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开展普通话培训和咨询服务。柳江区语委、教育局要制定承办工作方案,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创新思路和活动形式,确保活动取得良好效果。各县区语委要以推普周活动为契机,通过着力健全完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长效机制和开展集中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普通话普及水平。

(二)持续推动推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各县区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要协调、会同乡村振兴、人社、农业农村等涉农部门,在推普周期前后大力组织开展“职业技术+普通话(农业技术+普通话)”培训活动,大力提高农村人口特别是青壮年劳动力就业竞争力、外出务工交流能力、产业发展和创业能力。

(三)组织开展基层干部、教师普通话培训活动。一是由县区公务员培训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县区语委、教育局配合,持续组织开展普通话水平未达三级甲等或未参测公务员(参公人员)培训活动。同时,切实将普通话纳入新任公务员(参公人员)入职培训计划。二是由各县区语委和教育部门部署或组织,切实加强在职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持续提升乡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能力和普通话水平,并为确保今年在职幼儿园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园本培训率100%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四)大力开展“童语同音”学前推普活动。一是推普周期间,以农村和民族地区学前3—6岁儿童为重点,持续开展“周末推普课堂”以及入园与未入园儿童“手拉手学习普通话”等活动。二是确保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期间,乡镇小学对所有入学新生进行普通话听说能力口头检测,对普通话交流能力存在一定障碍的新生进行强化辅导,检测率要达到100%,对普通话交流困难的新生强化辅导要实现全覆盖,确保小学入学新生(语言障碍残疾新生除外)全部具备国家通用语言交流沟通能力。

(五)切实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村建设。各县区语委要聚焦本县区民族聚居地区、农村地区普通话普及实际,结合近年大力开展“小手拉大手”“推普乡村行”“职业技术+普通话”“普通话人人通”等活动经验和示范乡村选点调研实际,充分利用推普周契机,进一步挖掘整理乡规民约、民间传说、民族歌舞、红色故事等资源,推动“经典润乡土”“红色经典乡村行”“乡村朗读者”等活动展现新活力,创造新成效,为深入推进语言文字规范示范村建设氛围营造,打下坚实基础。

(六)全面做好学校推普周集中宣传活动。各级各类学校是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主阵地,发挥着基础性作用。一是要组织开展一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集中宣讲活动。二是大力营造好校园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浓厚氛围。三是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汉字听写校级选拔竞赛活动,为各县区举办汉字听写比赛选拔赛营造浓厚氛围。

(七)发挥部门优势形成工作合力。根据自治区推普周活动统一部署,今年推普周期间,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将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开展“推普进乡村”宣传教育活动;自治区民宗委将组织开展“推广普通话,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宣传活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组织开展“说好普通话,提升职业技能”宣传教育活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计划举办导游、解说员等行业从业人员普通话培训;自治区广电局将组织全区各级广播电视媒体在推普周期间开展集中宣传;广西军区战备建设局将组织开展“新兵推普训练营”主题宣传活动,抓好新入伍士兵的普通话学习教育;共青团广西区委将组织“西部计划”志愿者开展“同上一堂推普课”活动,以上我市各归属部门要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工作要求,结合市语委推普周工作部署和我市实际,认真做好本部门本系统推普周相关宣传和培训活动。

此外,市场监管部门要抓住推普周契机,严格落实新发布的《广告语言文字管理暂行规定(修正)》,集中开展一次商业广告社会用语用字整治活动,切实提升我市广告从业人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律意识和各类商业社会用字规范水平,其他各部门也要主动结合工作职责要求,切实将国家对各行业语言文字规范要求纳入本部门本行业管理常规,健全语言文字依法管理和执法协调机制,全面提升我市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管理整体水平。

三、有关要求

(一)根据桂教语工〔2022〕1号文件要求,请我市宣传、民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文化广电旅游、共青团等五部门和军分区相关部门,将各自活动方案及活动总结材料于活动结束后自行报送自治区业务主管部门,相关材料同时报市语委办。

(二)请各县区语委,各语委成员单位,市属各高校、中职学校、普通高中于9月23日前将本县区(单位)第25届推普周宣传活动总结(可复制电子文档、图片等)报送市语委办邮箱:2297417164@qq.com。各县区语委报送的推普周活动总结中,须包括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乡村建设示范村宣传、建设方面情况的材料。

市语委办联系人:陈凯,电话:18607726850。

附件:自治区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在全区开展第25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桂教语工〔2022〕1号)

柳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22年8月26日             


版权所有 柳州市教育局 桂JS201103-001
桂ICP备05004853号 桂公网安备45020202000309号
网站标识码:4502000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