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教办〔2022〕32号关于开展2023年柳州市教学成果等次评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教育局  |   发布日期: 2022-12-01 16:23    |  作者: 柳州市教育局

各县、区(新区)教育局,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社会事务局,各局属学校,二层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褒奖我市取得教学成果的单位和个人,发挥教学成果的引领激励作用,进一步提高柳州教育质量,根据《柳州市教师队伍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柳办发〔2022〕10号)的通知和《关于开展柳州市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培育工作的通知》(柳教办〔2022〕5号),决定开展2023年柳州市教学成果等次评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

柳州市教学成果等次评定包括基础教育、职业教育两类。基础教育类含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特殊教育;职业教育类含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柳州市内各类学校、教学研究机构、学术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教师及其他个人,持有市内首创、经过2年以上教学实践检验、在全市处于领先水平并有一定影响的教学成果,均可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申报2023年柳州市教学成果。

成果反映柳州市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探索的重要进展,包括教育教学方案、专业、学科、课程、教学、评价、资源建设和教师培养培训等方面,可以是综合性的,也可以在某些方面有所侧重。教材不列入评审范围。已获得柳州市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理论建树和实践研究中如无新的重大突破不再列入评审范围。

二、评定原则

市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的申报推荐,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突出实践性和创新性;坚持引导优秀人才执着于教书育人,向长期从事一线教育教学的教师倾斜;坚持示范引领,重在应用推广,带动提高相关领域人才培养能力,确保评审结果科学、客观、公开、公平、公正。

三、申报条件、等次设置

(一)申报条件

申报评奖的个人或单位须满足以下条件: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风范。

2.个人申报教学成果奖,其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实施与总结的过程均应由申报人主持、直接参加,申报人作出主要贡献,并至今仍在从事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探索。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不得超过10人。

3.单位申报教学成果奖,其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实施与总结的过程均应以单位的名义进行并责成专人主持,以单位为主提供物质技术条件保障。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3个。

特优等次教学成果应在教育教学理论上有重大创新,在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中取得重大突破,经过不少于4年的实践检验,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重大贡献,在自治区、全市处于领先水平并产生重大影响。

优秀等次教学成果应在教育教学理论上有较大创新,经过不少于4年的实践检验,对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具有广泛示范作用,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显著成效,在全市或者一定区域内产生较大影响。

良好等次教学成果应在教育教学理论某一方面有明显突破,经过不少于2年的实践检验,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明显成效,能发挥重要示范作用。

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科研、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检验完成时间应不迟于2022年12月31日。

(二)等次设置

市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由市人民政府设立,每2年评定1次,分为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两类,设特优、优秀、良好三个层次。每个类别的特优项目数不超过10项,优秀项目数不超过50项,良好项目数不超过150项。评定结果可以空缺。其中:

1.基础教育。每个县区5—15项(柳东、阳和新区各5项)。各县区(新区)要在所属学校推荐的成果中先行筛选,择优向柳州市教育局推荐成果。推荐来自同一单位的成果不超过5项。局属学校和二层机构独立申报,每单位不超过5项。其中,柳州高级中学、柳州铁一中学以校区为单位(详见附件1)。

2.职业教育。中等职业学校每校限报10项(一职校教育集团每校不超过10项,可统筹申报),高等职业院校每校限报10项(区直学校不超过5项),地方高等学校限报10项(其他在柳高校不超过5项),市教育局二层机构每单位限报5项(详见附件1)。

四、申报主体

教学成果主要完成人或主要完成单位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作出主要贡献。

以单位名义申报的,应体现单位意愿,其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实施与总结的过程均应由单位派人主持,并以单位为主提供物质条件保障。以个人名义申报的,其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实施和总结的全过程均应由主要完成人主持、直接参加,主要完成人作出了主要贡献,并至今仍在从事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探索。

教学成果由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共同完成的,可联合申请,完成单位或个人跨区域、跨部门的,应向成果主持人或主持单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五、申报程序

基础教育类和职业教育类教学成果等次评定,由成果的持有单位或个人所在单位按照其行政隶属关系,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市有关部门教育管理机构择优向市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市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评定结果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一)成果持有者自主申报。教学成果持有者根据要求填报《柳州市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申报表》(附件2)、反映成果主要内容和检验实践过程的成果报告,以及关于实践过程及效果的佐证材料等,保证申报材料完整、真实、规范(详见附件4)。由所在单位审核和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择优向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推荐。

(二)县区(新区)审核推荐。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成立考核组,在学校推荐的基础上,经认真考核和广泛征求意见后,确定推荐名单和推荐顺序,按要求规范整理申报材料。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推荐公文、《2023年柳州市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申报汇总表》(附件3)和各项目申报材料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

(三)市级评选。柳州市教育局成立2023年柳州市教学成果等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委员会和秘书处。基础教育评委会秘书处设在柳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职业教育评委会秘书处设在柳州市职业教育发展中心。成果评审方式为会议评审,分类别成立若干评审小组,对教学成果等次进行小组初评,并向评委会报告初评结果;评委会对初评结果进行审定、复核并投票表决,将评定意见提交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审定评委会评审结果。其中,推荐为特优等次、优秀等次的成果要100%进行答辩或实地考察。

六、异议处理

市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实行异议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教学成果权属、实践时间与实践单位等持有异议,须在推荐成果公示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柳州市教育局提出。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并写明本人的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柳州市教育局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有关信息严格保密。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对单位和个人提出的异议,柳州市教育局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核实处理情况告知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

七、材料报送

(一)报送工作联系人信息及相关材料

1.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局属学校、二层机构要指定具体部门和专人负责遴选推荐工作,于2023年3月1日前将《工作联系人信息表》(附件5)电子版发送至秘书处邮箱。负责基础教育教学成果类的《工作联系人信息表》发送到基础教育评委会秘书处邮箱:wein134@163.com,联系人及电话:桂建楠,2836783;负责职业教育教学成果类的《工作联系人信息表》发送到职业教育评委会秘书处邮箱:lzjfzzx@163.com,联系人及电话:黄宁,3710539。

2.材料报送方式与时间。

(1)请申报基础教育的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局属学校、二层机构的工作联系人于2023年3月1日加入“柳州市教育科研管理”QQ群(群号255177383),向管理员索取账号(申报账号、评审账号、负责人账号)及密码。不明事宜,可在QQ群提问,管理员会及时答复。

(2)申报基础教育的教学成果推荐公文、推荐成果汇总表和各项目申报材料的电子版报送途径:登陆柳州市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jyfwpt.lzeduyun.cn),点击平台首页的“活动广场”栏目,进入“2023年柳州市教学成果等次评定”活动主界面,同时提交纸质材料一式3份到柳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科研室(鱼峰区新柳大道91号启元广场A座2722室),纸质材料须按照附件4要求按袋分装。申报职业教育的教学成果推荐公文、推荐成果汇总表和各项目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lzjfzzx@163.com,纸质版材料送至柳州市职业教育发展中心(鱼峰区新柳大道91号启元广场A座2707室)。报送时间:2023年3月30日前。

(3)上传材料设置的文件名:(基础教育或职业教育)+申报单位名称+材料主题名称。

(4)各县区(新区)及局属学校、二层机构向市级推送时间为2023年3月1日—3月31日。网站关闭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24时。

(5)市级评审时间为2023年4月1日—4月30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

1.未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间申报、推荐的;

2.不符合教学成果等次评定范围、申报条件和时限的;

3.成果持有者(个人或单位)不符合规定的;

4.未按规定格式和要求填报申报表或规定的申报表、成果报告、佐证材料等不齐全的;

5.存在属权争议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未尽事宜,请与秘书处联系。

    附件:1.2023年柳州市级教学成果推荐限额表

          2.2023年柳州市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申报表

          3.2023年柳州市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申报汇总表

          4.《2023年柳州市级教学成果等次申报表》填写说明

          5.2023年柳州市教学成果等次评定县区(新区)及局属学校、二层机构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6.2023年柳州市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领导小组名单

柳  州  市  教  育  局             

2022年11月29日               



通知公告
柳教办〔2022〕32号关于开展2023年柳州市教学成果等次评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教育局  |   发布日期: 2022-12-01 16:23    |  作者: 柳州市教育局

各县、区(新区)教育局,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社会事务局,各局属学校,二层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褒奖我市取得教学成果的单位和个人,发挥教学成果的引领激励作用,进一步提高柳州教育质量,根据《柳州市教师队伍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柳办发〔2022〕10号)的通知和《关于开展柳州市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培育工作的通知》(柳教办〔2022〕5号),决定开展2023年柳州市教学成果等次评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

柳州市教学成果等次评定包括基础教育、职业教育两类。基础教育类含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特殊教育;职业教育类含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柳州市内各类学校、教学研究机构、学术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教师及其他个人,持有市内首创、经过2年以上教学实践检验、在全市处于领先水平并有一定影响的教学成果,均可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申报2023年柳州市教学成果。

成果反映柳州市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探索的重要进展,包括教育教学方案、专业、学科、课程、教学、评价、资源建设和教师培养培训等方面,可以是综合性的,也可以在某些方面有所侧重。教材不列入评审范围。已获得柳州市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理论建树和实践研究中如无新的重大突破不再列入评审范围。

二、评定原则

市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的申报推荐,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突出实践性和创新性;坚持引导优秀人才执着于教书育人,向长期从事一线教育教学的教师倾斜;坚持示范引领,重在应用推广,带动提高相关领域人才培养能力,确保评审结果科学、客观、公开、公平、公正。

三、申报条件、等次设置

(一)申报条件

申报评奖的个人或单位须满足以下条件: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风范。

2.个人申报教学成果奖,其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实施与总结的过程均应由申报人主持、直接参加,申报人作出主要贡献,并至今仍在从事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探索。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不得超过10人。

3.单位申报教学成果奖,其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实施与总结的过程均应以单位的名义进行并责成专人主持,以单位为主提供物质技术条件保障。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3个。

特优等次教学成果应在教育教学理论上有重大创新,在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中取得重大突破,经过不少于4年的实践检验,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重大贡献,在自治区、全市处于领先水平并产生重大影响。

优秀等次教学成果应在教育教学理论上有较大创新,经过不少于4年的实践检验,对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具有广泛示范作用,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显著成效,在全市或者一定区域内产生较大影响。

良好等次教学成果应在教育教学理论某一方面有明显突破,经过不少于2年的实践检验,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明显成效,能发挥重要示范作用。

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科研、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检验完成时间应不迟于2022年12月31日。

(二)等次设置

市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由市人民政府设立,每2年评定1次,分为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两类,设特优、优秀、良好三个层次。每个类别的特优项目数不超过10项,优秀项目数不超过50项,良好项目数不超过150项。评定结果可以空缺。其中:

1.基础教育。每个县区5—15项(柳东、阳和新区各5项)。各县区(新区)要在所属学校推荐的成果中先行筛选,择优向柳州市教育局推荐成果。推荐来自同一单位的成果不超过5项。局属学校和二层机构独立申报,每单位不超过5项。其中,柳州高级中学、柳州铁一中学以校区为单位(详见附件1)。

2.职业教育。中等职业学校每校限报10项(一职校教育集团每校不超过10项,可统筹申报),高等职业院校每校限报10项(区直学校不超过5项),地方高等学校限报10项(其他在柳高校不超过5项),市教育局二层机构每单位限报5项(详见附件1)。

四、申报主体

教学成果主要完成人或主要完成单位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作出主要贡献。

以单位名义申报的,应体现单位意愿,其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实施与总结的过程均应由单位派人主持,并以单位为主提供物质条件保障。以个人名义申报的,其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实施和总结的全过程均应由主要完成人主持、直接参加,主要完成人作出了主要贡献,并至今仍在从事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探索。

教学成果由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共同完成的,可联合申请,完成单位或个人跨区域、跨部门的,应向成果主持人或主持单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五、申报程序

基础教育类和职业教育类教学成果等次评定,由成果的持有单位或个人所在单位按照其行政隶属关系,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市有关部门教育管理机构择优向市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市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评定结果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一)成果持有者自主申报。教学成果持有者根据要求填报《柳州市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申报表》(附件2)、反映成果主要内容和检验实践过程的成果报告,以及关于实践过程及效果的佐证材料等,保证申报材料完整、真实、规范(详见附件4)。由所在单位审核和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择优向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推荐。

(二)县区(新区)审核推荐。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成立考核组,在学校推荐的基础上,经认真考核和广泛征求意见后,确定推荐名单和推荐顺序,按要求规范整理申报材料。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推荐公文、《2023年柳州市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申报汇总表》(附件3)和各项目申报材料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

(三)市级评选。柳州市教育局成立2023年柳州市教学成果等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委员会和秘书处。基础教育评委会秘书处设在柳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职业教育评委会秘书处设在柳州市职业教育发展中心。成果评审方式为会议评审,分类别成立若干评审小组,对教学成果等次进行小组初评,并向评委会报告初评结果;评委会对初评结果进行审定、复核并投票表决,将评定意见提交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审定评委会评审结果。其中,推荐为特优等次、优秀等次的成果要100%进行答辩或实地考察。

六、异议处理

市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实行异议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教学成果权属、实践时间与实践单位等持有异议,须在推荐成果公示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柳州市教育局提出。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并写明本人的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柳州市教育局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有关信息严格保密。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对单位和个人提出的异议,柳州市教育局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核实处理情况告知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

七、材料报送

(一)报送工作联系人信息及相关材料

1.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局属学校、二层机构要指定具体部门和专人负责遴选推荐工作,于2023年3月1日前将《工作联系人信息表》(附件5)电子版发送至秘书处邮箱。负责基础教育教学成果类的《工作联系人信息表》发送到基础教育评委会秘书处邮箱:wein134@163.com,联系人及电话:桂建楠,2836783;负责职业教育教学成果类的《工作联系人信息表》发送到职业教育评委会秘书处邮箱:lzjfzzx@163.com,联系人及电话:黄宁,3710539。

2.材料报送方式与时间。

(1)请申报基础教育的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局属学校、二层机构的工作联系人于2023年3月1日加入“柳州市教育科研管理”QQ群(群号255177383),向管理员索取账号(申报账号、评审账号、负责人账号)及密码。不明事宜,可在QQ群提问,管理员会及时答复。

(2)申报基础教育的教学成果推荐公文、推荐成果汇总表和各项目申报材料的电子版报送途径:登陆柳州市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jyfwpt.lzeduyun.cn),点击平台首页的“活动广场”栏目,进入“2023年柳州市教学成果等次评定”活动主界面,同时提交纸质材料一式3份到柳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科研室(鱼峰区新柳大道91号启元广场A座2722室),纸质材料须按照附件4要求按袋分装。申报职业教育的教学成果推荐公文、推荐成果汇总表和各项目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lzjfzzx@163.com,纸质版材料送至柳州市职业教育发展中心(鱼峰区新柳大道91号启元广场A座2707室)。报送时间:2023年3月30日前。

(3)上传材料设置的文件名:(基础教育或职业教育)+申报单位名称+材料主题名称。

(4)各县区(新区)及局属学校、二层机构向市级推送时间为2023年3月1日—3月31日。网站关闭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24时。

(5)市级评审时间为2023年4月1日—4月30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

1.未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间申报、推荐的;

2.不符合教学成果等次评定范围、申报条件和时限的;

3.成果持有者(个人或单位)不符合规定的;

4.未按规定格式和要求填报申报表或规定的申报表、成果报告、佐证材料等不齐全的;

5.存在属权争议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未尽事宜,请与秘书处联系。

    附件:1.2023年柳州市级教学成果推荐限额表

          2.2023年柳州市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申报表

          3.2023年柳州市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申报汇总表

          4.《2023年柳州市级教学成果等次申报表》填写说明

          5.2023年柳州市教学成果等次评定县区(新区)及局属学校、二层机构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6.2023年柳州市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领导小组名单

柳  州  市  教  育  局             

2022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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