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减”专题】柳州将在两个月内开展“双减”专项整治!内附监督举报电话

来源: 柳州教育局网站  |   发布日期: 2021-09-29 10:40    |  作者: 柳州教育局网站

9月23日, 柳州市“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集中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将用两个月在全市范围内对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治理,切实减轻学生校外负担。


《通知》明确,此次治理范围主要是重点治理面向中小学生和3至6岁学龄前儿童开展学科类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并有针对性地查处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教育咨询机构、家教服务机构、托管机构、文化传播机构、“黑”培训机构、“黑”培训班等。将通过专项治理,有效消除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安全隐患,有效整顿学科类校外培训行业乱象,大大压减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解决学科类培训机构过多过滥问题,减轻学生和家长负担。

《通知》要求,各县区(新区)各相关部门认真组织部署,强化部门联动,确保和谐稳定,广泛宣传引导等,重点治理以下行为:

(一)依法经营情况。从严查处证照不全(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登记证)的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严查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教育咨询机构、家教服务机构、托管机构、文化传播机构等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学科类培训。依法取缔各种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黑”培训机构、“黑”培训班。严肃查处学科类培训机构偷逃税问题。大力整顿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组织机构、办学章程、相关管理制度(教学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学生管理制度、收费和退费管理制度、后勤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规范问题。

  (二)办学场地情况。严格检查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场地建筑安全、消防、安防、卫生、饮食、用电等方面达标情况,存在安全隐患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严格整改,直至停止办学。严肃查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未经规划建设审批擅自改变既有建筑使用功能和性质,以及改变建筑使用功能和性质后办学场地不符合建筑、结构、消防、环保等技术规范,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培训机构实际办学场地建筑总面积、生均面积不达标(校外培训机构实际使用的办学场地建筑总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同一培训时段内的生均建筑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确保不拥挤、易疏散),以及教学用房和设施设备不能满足培训活动需求的,要限期整改。

   (三)人员管理情况。严肃查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招用有犯罪记录、身体健康条件不达标等不适合从事教育工作的人员从事校外培训管理和教学工作、聘用不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人员从事学科知识培训、聘用中小学校在职教师、违规聘用外籍教师、未与所聘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等问题。严格检查培训机构专职教师比例,少于教师总数1/3的要限期整改。

   (四)规范办学情况。重点检查、严肃查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违规教学问题,包括:面向3至6岁学龄前儿童开展学科类培训;未建立培训对象档案制度或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选用违反国家、自治区规定的教材;使用境外教材和境外课程;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结束时间晚于20:30;超前超标超纲教学;布置作业等。

  (五)诚信经营情况。严肃查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按规定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不按规定在办学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收费项目和标准、退费办法以及投诉举报电话;收费超过3个月或60个课时;发布与实际不符的虚假招生简章;发布虚假或夸大机构和教师资质、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违法违规广告;招生简章、广告未按规定向教育部门报备。

  (六)疫情防控情况。严格检查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培训机构未按要求对师生员工健康状况、行程去向、病例接触史等进行排查、监测,未对出入人员进行测温检查和健康码检查,未定期对办学场所进行保洁和消毒,未保持办学场所通风清洁的,要停止办学,严格整改。

  欢迎广大群众监督举报,柳州市和各县区(新区)“双减”办(教育行政部门)监督举报电话如下:

柳州市教育局     2851554

柳城县教育局     7616832

鹿寨县教育局     6818541

融安县教育局     8138279

融水县教育局     5865626

三江县教育局     8611591

柳北区教育局     2805621

城中区教育局     2094744

鱼峰区教育局     3160341

柳南区教育局     3726390

柳江区教育局     7214188

柳东新区教育局   3116570

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社会事务局  3310675


政务舆情回应
【“双减”专题】柳州将在两个月内开展“双减”专项整治!内附监督举报电话
来源: 柳州教育局网站  |   发布日期: 2021-09-29 10:40    |  作者: 柳州教育局网站

9月23日, 柳州市“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集中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将用两个月在全市范围内对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治理,切实减轻学生校外负担。


《通知》明确,此次治理范围主要是重点治理面向中小学生和3至6岁学龄前儿童开展学科类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并有针对性地查处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教育咨询机构、家教服务机构、托管机构、文化传播机构、“黑”培训机构、“黑”培训班等。将通过专项治理,有效消除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安全隐患,有效整顿学科类校外培训行业乱象,大大压减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解决学科类培训机构过多过滥问题,减轻学生和家长负担。

《通知》要求,各县区(新区)各相关部门认真组织部署,强化部门联动,确保和谐稳定,广泛宣传引导等,重点治理以下行为:

(一)依法经营情况。从严查处证照不全(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登记证)的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严查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教育咨询机构、家教服务机构、托管机构、文化传播机构等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学科类培训。依法取缔各种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黑”培训机构、“黑”培训班。严肃查处学科类培训机构偷逃税问题。大力整顿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组织机构、办学章程、相关管理制度(教学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学生管理制度、收费和退费管理制度、后勤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规范问题。

  (二)办学场地情况。严格检查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场地建筑安全、消防、安防、卫生、饮食、用电等方面达标情况,存在安全隐患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严格整改,直至停止办学。严肃查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未经规划建设审批擅自改变既有建筑使用功能和性质,以及改变建筑使用功能和性质后办学场地不符合建筑、结构、消防、环保等技术规范,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培训机构实际办学场地建筑总面积、生均面积不达标(校外培训机构实际使用的办学场地建筑总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同一培训时段内的生均建筑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确保不拥挤、易疏散),以及教学用房和设施设备不能满足培训活动需求的,要限期整改。

   (三)人员管理情况。严肃查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招用有犯罪记录、身体健康条件不达标等不适合从事教育工作的人员从事校外培训管理和教学工作、聘用不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人员从事学科知识培训、聘用中小学校在职教师、违规聘用外籍教师、未与所聘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等问题。严格检查培训机构专职教师比例,少于教师总数1/3的要限期整改。

   (四)规范办学情况。重点检查、严肃查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违规教学问题,包括:面向3至6岁学龄前儿童开展学科类培训;未建立培训对象档案制度或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选用违反国家、自治区规定的教材;使用境外教材和境外课程;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结束时间晚于20:30;超前超标超纲教学;布置作业等。

  (五)诚信经营情况。严肃查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按规定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不按规定在办学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收费项目和标准、退费办法以及投诉举报电话;收费超过3个月或60个课时;发布与实际不符的虚假招生简章;发布虚假或夸大机构和教师资质、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违法违规广告;招生简章、广告未按规定向教育部门报备。

  (六)疫情防控情况。严格检查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培训机构未按要求对师生员工健康状况、行程去向、病例接触史等进行排查、监测,未对出入人员进行测温检查和健康码检查,未定期对办学场所进行保洁和消毒,未保持办学场所通风清洁的,要停止办学,严格整改。

  欢迎广大群众监督举报,柳州市和各县区(新区)“双减”办(教育行政部门)监督举报电话如下:

柳州市教育局     2851554

柳城县教育局     7616832

鹿寨县教育局     6818541

融安县教育局     8138279

融水县教育局     5865626

三江县教育局     8611591

柳北区教育局     2805621

城中区教育局     2094744

鱼峰区教育局     3160341

柳南区教育局     3726390

柳江区教育局     7214188

柳东新区教育局   3116570

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社会事务局  3310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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