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召开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新闻发布会

来源: 柳州教育网  |   发布日期: 2021-06-15 17:29    |  作者: 郑梅丽

6月11日上午,市教育局联合市大数据局在文昌会议中心召开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新闻发布会,市教育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市委教育工委委员苏敏和市大数据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李青山分别介绍柳州市2021年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及学区划分工作总体情况及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平台数据融合应用情况。各城区教育局介绍学区划分工作,中国新闻社广西分社,广西日报,南国今报,柳州日报,柳州市广播电视台《柳州新闻》、《新播报》栏目,柳州电台,柳州教育网等新闻媒体记者出席会议并对关注的问题进行提问。


会议现场


苏敏表示,我市在总结去年招生改革经验和分析遇到问题的基础上,借鉴兄弟城市的有效做法,进一步完善了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出台了《柳州市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入学办法(试行)》。整体来看,与去年相比,今年招生工作主要有“两个新举措”和三个不变”。


(一)“两个新举措”

一是在市区范围内全面推行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网络报名。在2020年城中区试点的基础上,市教育局依托大数据局的跨部门数据融合应用,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了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平台,今年将网络报名覆盖到市区各中小学,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学生,可根据自己的房产及实际居住的情况选择1所市区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通过网上报名方式提交入学申请。

二是明确市区户籍学生入学排序规则。配合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平台的使用,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在人口集中或学位不足区域,要统筹考虑户籍、合法住所等实际情况,合理制定义务教育入学排序规则并向社会公布”的规定。我们按照“房户一致、独立产权”优先的原则,明确了柳州市义务教育户籍人员子女的入学排序,促进学校招生工作更加有序,引导家长理性选择报读学校。


(二)“三个不变”

一是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不变。招生期间我市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继续实行同步招生,即同步信息登记、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按核定的招生计划实施招生,严禁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符合条件的报名对象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二是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方法不变。继续实施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为主要依据、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接收为主的政策。只要满足“父母双方均在市区范围内居住并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一年以上的居住证、在流入地有有效期一年及以上的合法稳定住所”即符合“三个满一年”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均可在我市报读并保障入学。

三是严肃招生纪律实行阳光招生要求不变。继续把招生工作作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严禁任何义务教育学校违规招生、“掐尖”招生、提前招生,强化执纪问责,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招生过程中各种违规违纪行为,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苏敏强调,科学合理地进行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重要体现,对保障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确保教育公平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市教育局在指导学区划分工作中,主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学区划分工作是由市、县(区)教育局共同完成。市教育局负责统筹协调,确保全市学区划分全覆盖,不留空白地带,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综合考虑本辖区内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划分学区,充分体现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2.分区划片,相对就近的原则。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学区范围依据乡镇、社区、街道、路段、门牌号、村组等自然分界线和行政分界线相结合划定学区,实行分区划片,相对就近,免试入学。

3.相对稳定,适当调整的原则。原则上对学校原来确定的学区范围,如不涉及新增教学资源调整,或者不涉及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人数急剧变化,应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时要审慎论证,加强风险评估,规范程序,广泛听取意见,保障公平公正。



政务舆情回应
柳州市召开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新闻发布会
来源: 柳州教育网  |   发布日期: 2021-06-15 17:29    |  作者: 郑梅丽

6月11日上午,市教育局联合市大数据局在文昌会议中心召开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新闻发布会,市教育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市委教育工委委员苏敏和市大数据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李青山分别介绍柳州市2021年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及学区划分工作总体情况及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平台数据融合应用情况。各城区教育局介绍学区划分工作,中国新闻社广西分社,广西日报,南国今报,柳州日报,柳州市广播电视台《柳州新闻》、《新播报》栏目,柳州电台,柳州教育网等新闻媒体记者出席会议并对关注的问题进行提问。


会议现场


苏敏表示,我市在总结去年招生改革经验和分析遇到问题的基础上,借鉴兄弟城市的有效做法,进一步完善了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出台了《柳州市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入学办法(试行)》。整体来看,与去年相比,今年招生工作主要有“两个新举措”和三个不变”。


(一)“两个新举措”

一是在市区范围内全面推行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网络报名。在2020年城中区试点的基础上,市教育局依托大数据局的跨部门数据融合应用,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了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平台,今年将网络报名覆盖到市区各中小学,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学生,可根据自己的房产及实际居住的情况选择1所市区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通过网上报名方式提交入学申请。

二是明确市区户籍学生入学排序规则。配合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平台的使用,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在人口集中或学位不足区域,要统筹考虑户籍、合法住所等实际情况,合理制定义务教育入学排序规则并向社会公布”的规定。我们按照“房户一致、独立产权”优先的原则,明确了柳州市义务教育户籍人员子女的入学排序,促进学校招生工作更加有序,引导家长理性选择报读学校。


(二)“三个不变”

一是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不变。招生期间我市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继续实行同步招生,即同步信息登记、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按核定的招生计划实施招生,严禁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符合条件的报名对象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二是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方法不变。继续实施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为主要依据、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接收为主的政策。只要满足“父母双方均在市区范围内居住并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一年以上的居住证、在流入地有有效期一年及以上的合法稳定住所”即符合“三个满一年”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均可在我市报读并保障入学。

三是严肃招生纪律实行阳光招生要求不变。继续把招生工作作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严禁任何义务教育学校违规招生、“掐尖”招生、提前招生,强化执纪问责,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招生过程中各种违规违纪行为,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苏敏强调,科学合理地进行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重要体现,对保障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确保教育公平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市教育局在指导学区划分工作中,主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学区划分工作是由市、县(区)教育局共同完成。市教育局负责统筹协调,确保全市学区划分全覆盖,不留空白地带,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综合考虑本辖区内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划分学区,充分体现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2.分区划片,相对就近的原则。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学区范围依据乡镇、社区、街道、路段、门牌号、村组等自然分界线和行政分界线相结合划定学区,实行分区划片,相对就近,免试入学。

3.相对稳定,适当调整的原则。原则上对学校原来确定的学区范围,如不涉及新增教学资源调整,或者不涉及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人数急剧变化,应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时要审慎论证,加强风险评估,规范程序,广泛听取意见,保障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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