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柳州市教育系统“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18-02-01 11:02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依法办学工作,树立依法治校的先进典型,及时推广依法治校先进经验,我局制定了《柳州市教育系统“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背景依据

根据教育部《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教政法〔2016〕1号)、《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教政法〔2012〕9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桂教规范〔2017〕16号)的相关要求,出台了《柳州市教育系统“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科学合理细化、量化“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创建标准,树立先进典型,及时推广先进经验,有利于不断推进全市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落实好教育综合改革以后学校的依法自主办学工作

二、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活动意义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推进依法治校。通过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不断增强学校校长、教师、学生的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提高学校依法决策、民主管理和监督评价水平,培育法治思维,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环境,切实维护学生、教师和学校合法权益,保证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推动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创建步骤

1.制定方案。2018年2-3月,我市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工作实际,制定本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工作方案,负责组织辖区学校根据评定标准和要求制定创建方案和实施计划。

2.组织开展创建活动。2018年4-8月,各县区、学校按照“依法治校示范校”的评定标准加强学校管理,提升学校法治水平。

3.初步形成创建成果。2018年9月,各校通过创建,实现学校干部、师生法律素养进一步提高,学校治理结构进一步优化,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治理能力进一步增强,学校科学发展的根基进一步夯实。

(三)评选的工作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和真实有效的原则。

(四)评选程序

1. 2018年7月31日前,申报的中小学校将相关材料报送至辖区教育行政部门。

2.2018年8月,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择优推荐至市教育局。

3.2018年9月-10月,市教育局对申报学校的依法治校工作整体情况进行评估、复核。

4.2018年11月-12月,市教育局对获得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学校进行表彰,并择优推荐申报自治区级依法治校示范校。

(五)评选周期

原则上每三年评选一次,同时对已评定的依法治校示范校进行抽查。

 


政策解读
关于《柳州市教育系统“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18-02-01 11:02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依法办学工作,树立依法治校的先进典型,及时推广依法治校先进经验,我局制定了《柳州市教育系统“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背景依据

根据教育部《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教政法〔2016〕1号)、《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教政法〔2012〕9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桂教规范〔2017〕16号)的相关要求,出台了《柳州市教育系统“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科学合理细化、量化“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创建标准,树立先进典型,及时推广先进经验,有利于不断推进全市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落实好教育综合改革以后学校的依法自主办学工作

二、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活动意义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推进依法治校。通过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不断增强学校校长、教师、学生的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提高学校依法决策、民主管理和监督评价水平,培育法治思维,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环境,切实维护学生、教师和学校合法权益,保证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推动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创建步骤

1.制定方案。2018年2-3月,我市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工作实际,制定本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工作方案,负责组织辖区学校根据评定标准和要求制定创建方案和实施计划。

2.组织开展创建活动。2018年4-8月,各县区、学校按照“依法治校示范校”的评定标准加强学校管理,提升学校法治水平。

3.初步形成创建成果。2018年9月,各校通过创建,实现学校干部、师生法律素养进一步提高,学校治理结构进一步优化,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治理能力进一步增强,学校科学发展的根基进一步夯实。

(三)评选的工作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和真实有效的原则。

(四)评选程序

1. 2018年7月31日前,申报的中小学校将相关材料报送至辖区教育行政部门。

2.2018年8月,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择优推荐至市教育局。

3.2018年9月-10月,市教育局对申报学校的依法治校工作整体情况进行评估、复核。

4.2018年11月-12月,市教育局对获得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学校进行表彰,并择优推荐申报自治区级依法治校示范校。

(五)评选周期

原则上每三年评选一次,同时对已评定的依法治校示范校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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