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一、编制的背景
2018年10月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到2020年,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80%。自治区《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中明确提出,到2020年,全区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要达到80%。2019年10月,市委市政府印发《柳州市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方案》也明确到2020年,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0%。
二、编制依据
(一)《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
(二)《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发〔2019〕10号)
(三)《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桂教基教〔2017〕38号)
(四)《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多元普惠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教基教〔2014〕14号)
(五)《中共柳州市委员会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柳发〔2019〕18号)
(六)《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柳政规〔2018〕80号)
三、起草过程
2020年4月上旬,我局组织开展了文件起草工作。初稿完成后征求了局财基科、督导室、法规科意见,形成《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后发函征求各县区教育部门及市财政局意见,期内各县区教育部门及市财政局均无修改意见。同时在柳州教育网进行了公开征求意见,期内尚未收到意见建议。
四、主要框架内容
《管理办法》共有十一条,内容主要包括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认定、保教费收费标准及管理等。
(一)明确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认定程序。包括自愿申报、
审核与公示、市级认定、上报备案、签订协议、县区授牌等6个步骤。
(二)明确了退出机制。一是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截至有效期止未再提出认定申请的,认定自动失效,不再享受相关扶持政策。二是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有效期内主动提出退出申请的,获批后不再享受相关扶持政策,取消或退回当年财政性奖补资金。
(三)确定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最高收费标准。一般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获评县区级示范幼儿园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获评柳州市示范幼儿园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获评自治区示范幼儿园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最高限额,分别为当地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的1.5倍、1.6倍、1.7倍和1.8倍。
相关文件:关于印发《柳州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