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评议考核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2021年1月,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和自治区体育局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评议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考评议核办法)(桂近视防控〔2021〕1号),对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进行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进行评议考核,根据自治区工作要求,制定《柳州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评议考核办法(试行)》。
二、文件依据
《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自治区体育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评议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桂近视防控〔2021〕1号)。
三、制定过程
2021年1月,根据自治区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要求,我局确定调整了柳州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全面部署2021年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在2月26日组织召开的“2021年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对评议考核办法进行研究讨论;3月10日再次发函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意见。《评议考核办法》征求了17个市直部门、县区的意见,柳北区人民政府、城中区人民政府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修改建议意见3条,采纳1条、部分采纳1条、不采纳3条(详见各部门意见汇总表),其他单位无修改建议意见。
因本《评议考核办法》针对政府部门和学校,不涉及或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故不属于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范畴。
四、文件框架结构和主要内容
《评议考核办》共包括6个章节。
第一章《评议考核对象》,确定评议考核对象为各县、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
第二章《评议考核原则》,从全面考核,突出重点,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和目标导向,力求实效三个方面确定评议考核原则。
第三章《评议考核内容》共13条,明确了评议考核重点内容。重点评议考核各县、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对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的组织领导、重视程度和部署推进;近视防控工作主体责任落实等情况;合理安排投入、支持保障本地区工作;强化近视防控专业保障机制建设;支持近视防控试点县(市、区)和改革试验区建设;优化办学条件、改善学校用眼环境、消除中小学校“大班额”;加强中小学医务室、卫生室、保健室建设和区域中小学校卫生保健机构建设,配备校医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的《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减轻学业负担、指导学生参加实践锻炼,增加、保障户外活动,保障体育与健康课程教学;推进近视防控家校联动和规范电子产品使用等情况;加强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专家宣讲团建设、加强近视防控科普宣传、落实学校健康教育相关要求;开展近视普查抽查、保障近视率核定、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建设;加大近视行业监管力度等情况;开展近视防控评议考核。
第四章《评议考核步骤》,从印发评议考核办法、自查自评、考核实施和通报结果四个方面推进评议考核工作。
第五章《评议考核要求》,提出组织领导、考核质量、考核纪律和减轻基层负担四个方面要求。
第六章《结果运用》,考核结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通报及党政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使用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