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关于开展普通高中选课走班教学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编制背景
2019年6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明确提出:到2022年,要实现“选课走班教学管理机制基本完善”等六个方面的目标,要“有序推进选课走班。适应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依据学科人才培养规律、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和学生兴趣特长,因地制宜、有序实施选课走班,满足学生不同发展需要”。
2021年9月13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广西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桂政发〔2021〕24号),宣布自2021年启动高考综合改革,即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到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按照新的考试招生模式录取新生。
2021年9月14日,自治区教育厅专门下发《关于开展普通高中选课走班教学的指导意见》(桂教规范〔2021〕12号),要求建立科学有效的选课制度和选课指导体系,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为适应课程改革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新要求,提高高考综合改革背景下教育教学管理水平,柳州市教育局根据以上自治区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柳州市关于开展普通高中选课走班教学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文件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广西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桂政发〔2021〕24 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高中选课走班教学的指导意见》(桂教规范〔2021〕12 号)。
三、编制过程
为全面推进和高质量完成此项工作,2021年9月,市教育局启动《实施方案》制定工作。9—10月,在认真学习第三批高考综合改革省市经验的基础上,初步制定出《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11月,发文征求各县教育行政部门、全市普通高中学校的意见建议,收到铁一中、市一中、市二中、市钢一中、市三中、市中山中学等六所学校书面反馈无意见,其余20所学校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11月3日—17日,挂网征求公众意见,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12月17日下午,《实施方案》通过柳州市教育局2021年第39次党组(扩大)会议审议。
四、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以下四个部分:一、指导思想;二、基本原则;三、实施建议;四、保障条件。其中第三部分为重点内容,具体如下:
(一)前期准备
1.建立学校组织机构;2.健全完善管理制度;3.加强学生发展指导;4.推进功能教室建设;5.做好选课指导宣传;6.配备学生成长导师。
(二)选课实施
1.选课原则;2.选课指导(1)生涯规划测评;(2)相关专业前景及就业方向分析;(3)理想高校及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4)选科组合的优劣分析;(5)全区各科竞争强度分析;(6)找准学生优劣势学科。
(三)走班实施
1.走班原则;2.走班形式;3.排课要求。
(四)教学管理
1.班级管理;2.教师管理;3.学生管理;4.整体调控;5.教务管理;6.质量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