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2023年柳州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和学区划分保持基本稳定
6月16日上午,柳州市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和市区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工作新闻发布会召开,市教育局副局长吴书勤介绍柳州市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和市区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工作总体情况。各城区(新区)教育局负责人依次介绍2023年辖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和学区划分情况。她表示,与去年相比,我市今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主要体现在“一个变化”和“八个不变”上,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和学区划分保持基本稳定。
市教育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温剑主持会议,中国新闻社广西分社,广西日报,广西云,南国今报,柳州日报,柳州市广播电视台,柳州电台等新闻媒体记者出席会议并就相关问题进行提问。
新闻发布会现场
为进一步促进柳州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综合考虑区域内学校分布、招生规模及周边住宅小区分布情况等因素,2023年柳州市260所市区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调整保持基本稳定,仅因新建学校交付使用、学校撤并等原因调整了17所学校的学区范围。
随着我国“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2023年柳州市迎来了小学入学的峰值年,我市各城区(新区)通过新建、改扩建、挖潜扩容等方式增加学位供给2570个;市区义务教育学校计划招收1438个班,招收学生65855人,比2022年多招收44个班,学生2145人。
2023年,我市进一步优化升级“柳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平台”,实现市区户籍和非市区户籍新生在6月28日-7月4日期间统一进行网上报名,保障各相关部门和各义务教育学校有充足核验信息的时间,确保我市今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市教育局副局长吴书勤介绍柳州市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和市区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工作总体情况
继续实行市区户籍学生学区确认办法不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规定,我市市区户籍学生入学继续按照《柳州市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入学办法(试行)》第五章学区确认规则确认学区学校。
继续实行市区户籍学生入学排序规则不变。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中“在人口集中或学位不足区域,要统筹考虑户籍、合法住所等实际情况,合理制定义务教育入学排序规则并向社会公布”的规定,在人口密集、学位不足的区域或学校,如出现市区户籍学生已超量的情况,各城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继续按照“房户一致、独立产权”优先的原则,参照我市市区入学排序方法分批次录取,录满为止。
继续实行市区义务教育学校网络报名不变。市区所有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继续通过“柳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平台”开展招生报名工作,家长可在规定的时段内通过龙城市民云APP的“招生入学”端口进行报名。
继续执行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要求不变。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仅限在本县域范围内招生。适龄儿童在家长指导下报读义务教育学校时,自愿选择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不能兼报。招生期间我市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继续实行同步招生,即同步信息登记、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按核定的招生计划实施招生,严禁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符合条件的报名对象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继续保障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不变。我市继续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认真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不得要求提供学前教育完成证明、生育证明、户籍地无人监护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严禁要求家长到相关部门开具居住证、房产等证明。
继续规范学校招生报名信息采集要求不变。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的原则,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应当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继续扎实做好招生宣传工作要求不变。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将辖区内的初中、小学学区划分信息、招生政策印发给辖区学校,并做好宣传引导,安排专人专班进行接待接访,对招生政策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做好解读工作,引导家长树立科学教育观念。
继续严肃招生纪律实行阳光招生要求不变。严格落实中小学招生入学“十严禁”规定。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均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继续把招生工作作为清廉学校建设重要内容,严禁任何义务教育学校违规招生、“掐尖”招生、提前招生,强化执纪问责,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招生过程中各种违规违纪行为,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市教育局副局长温剑主持会议
吴书勤表示,我市学区划分工作主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是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学区划分工作是由市、城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共同完成。市教育局负责统筹协调,确保全市学区划分全覆盖,不留空白地带,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各城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综合考虑本辖区内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行政区划等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划分学区,充分体现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二是分区划片,相对就近的原则。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学区范围依据乡镇、社区、街道、路段、门牌号、村组等自然分界线和行政分界线相结合划定学区,实行分区划片,相对就近,免试入学。
三是相对稳定,适当调整的原则。原则上对学校原来确定的学区范围,如不涉及新增教学资源调整,或者不涉及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人数急剧变化,应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时要审慎论证,加强风险评估,规范程序,广泛听取意见,保障公平公正。
城中区教育局:2094744、2021831
鱼峰区教育局:3163324
柳南区教育局:3726390、3715758
柳江区教育局:7214188
柳东新区教育局:3116570、2608526
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社会事务局:3310675
柳城县教育局:7616832
鹿寨县教育局:6818541
融安县教育局:8134680
融水县教育局:5132912
三江县教育局:8611591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2815947、2815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