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解读】今年我市中考和高中招生政策有这些变化
与去年相比,今年的柳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简称“中考”)基本政策有一个新的变化,其他的基本保持稳定。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全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统一命题有关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2〕119号)要求,2023年自治区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统一命题。全区统一命题笔试科目有: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测试)、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学等9个科目,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统一命题。
(一)中考时间总体稳定。2023年,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23〕404号)要求,我市九年级学生中考文化科目考试时间为6月24日、25日、26日,八年级学生中考文化科目考试时间为6月27日,与往年一样。但部分时段的考试科目有调整:6月25日下午以往是考道德与法治、历史,今年调整为化学;6月26日以往是上午考英语,下午考化学,今年调整为上午考道德与法治、历史,下午考英语。其余时段考试科目不变。
(二)笔试科目、分值、结果呈现保持不变。纳入中考总成绩的笔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测试)、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学。其中九年级的笔试科目及分值为,语文、数学、英语各120分,物理、化学各10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各60分。八年级的笔试科目及分值为:地理、生物学各60分,原始总分按1/2(即满分60分)计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体育与健康科考试采取现场测试方式在九年级进行,满分按60分计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笔试科目考试成绩及中考总成绩均以A+、A、B+、B、C+、C、D、E八个等级呈现。
(三)招生录取原则保持不变。建立基于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考试招生录取模式,按照统一的招生时间开展招生录取工作。中考总成绩为C等及以上,且物理实验、化学实验、生物学实验、信息技术、音乐、美术考试成绩为合格者,普通高中方可录取。综合素质评价为A等者,方可作为保送生;综合素质评价为B等及以上者,定向推荐及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方可录取;综合素质评价为C等及以上者,非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方可录取。我市普通高中招生的指令性计划除保送生、特长生外的招生指标,实行网上招生录取。考生自主选择学校,学校择优录取学生。
(四)非柳州市区户籍人员在市区参加中考的政策保持不变。非柳州市区户籍人员在市区参加考试的,在中考前符合以下两个条件,可与市区户籍考生一样参加市区公办普通高中网上统一招生录取:①在柳州市市区初中学校实际连续就读三年,具有我市初中阶段正式完整学籍(以广西中小学生电子学籍管理系统注册为准);②其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我市市区户籍,或在我市城区取得居住证1年以上(含1年)并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1年以上(含1年)。
对不符合以上条件的非柳州市区户籍人员,可在我市市区借考,也可回户籍所在地参加中考。在市区借考的,可在我市市区报读中职学校和参加市区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民办普通高中网上统一招生及自主招生录取,但不能参加市区公办普通高中网上统一招生录取。
在我市市区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非柳州市区户籍人员,在中考前户籍迁入我市市区的,享受市区户籍考生待遇。
与去年相比,2023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总体概括为“两增长、三规范、四保持”。
一是总招生计划较去年有增长。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23〕216号)要求,2023年自治区下达我市普通高中招生任务数为27500人。为使更多的考生有机会就读普通高中,结合我市普通高中学位实际,在自治区下达任务数的基础上,2023年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总数为30446人,超出自治区任务数2946人,我市连续四年保持高中招生计划稳定增长。其中市区普通高中计划招生18712人,柳州高级中学、柳州铁一中学两校共招生5175人,占市区总招生人数的28%,优质高中教育资源得以有效利用。
此外,自治区下达我市中职全日制招生计划不少于12400人,我市2023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为12700人,超出自治区下达计划数300人。
二是特长生招生计划较去年有增长。我市有自治区星级特色普通高中11所,所数居全区之首。为进一步激发普通高中学校“因材施教”和深化育人方式改革的动力与活力,支持普通高中学校多样特色发展,我市各普通高中学校结合各自办学特色,每年从指令性计划中拿出部分名额招收特长生。2022年起,对于已通过自治区星级特色普通高中验收评估的学校,我局在特长生招生计划上予以进一步支持。2022年铁二中、市三中、柳江实验高中各开设2个特长生班,在此基础上,2023年我局为市六中、市民高、市九中各下达1个特长生班指标,市区特长生招生计划达762人,较2022年增加70人。
一是规范招生范围。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23〕216号)精神,我市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原则上实行属地招生,县域普通高中学校在本县域内招生,市区普通高中学校在市区范围内招生。实行“公民同招”,三所民办普通高中招生纳入市教育局统一管理,招生范围与市区公办普通高中保持一致,并同步招生;民办普通高中生源不足的,由我局在市区范围内统筹安排招生计划。
需要说明的是属地招生和“公民同招”政策是教育部2021年起自上而下提出的招生要求,近日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又强调“要深化普通高中招生管理改革,进一步压减公办和民办普通高中跨区域招生计划,确保到2024年全面实现属地招生和‘公民同招’。”
坚持属地招生原则,主要是为了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稳定县域高中优质生源,吸引优秀人才在县中长期任教。同时,我市也会积极推进教共体建设,通过加大对县中的帮扶,深化县中教育教学改革等方式,提升县中办学水平,促进县中与城区普通高中协调发展,加快缩小教育差距。
二是规范招生录取管理。按自治区要求,我市坚持“学生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地与升学地相统一”的原则,严禁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严禁设立初高中“直升班”,严禁学校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违规跨招生区域开展招生宣传,严禁以免学费、给予奖学金等不正当手段承诺招生,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各县、各校不得擅自增加招生人数。2023年秋季学期,全市所有普通高中高一起始年级一律不得出现大班额及超大班额。
三是规范自主招生及特长生招生管理。2023年学校自主招生及特长生招生安排在中考后进行,学校不得提前组织招生,文化成绩统一使用中考成绩,不得单独另行组织文化考试,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学生的特长进行专业测试,但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不得擅自扩大自主招生和特长生招生人数。学校自主招生及特长生招生方案须提交市教育局审定后方可组织实施。由各学校主动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和录取结果。
一是继续实行定向推荐政策。市区各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51%的指令性招生计划直接分配给各市区公办初中学校。市区公办初中学校学区生可参加推荐。定向推荐生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录取。申请柳高(高新校区)、柳高(柳南校区)、铁一中(城站校区)、铁一中(柳东校区)定向推荐的学生,中考总成绩必须达到A等及以上,申请市一中、市二中、市铁二中、柳江中学定向推荐的学生,中考总成绩必须达到B+等及以上,申请其他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推荐的学生,中考总成绩必须达到C等及以上。
二是继续实行保送生政策。从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指令性计划中各拿出10个名额录取保送生,对国家宋庆龄奖学金获得者,或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新时代好少年等荣誉之一获得者,由所在初中学校和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推荐保送进入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学习。市区11所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面向柳州市区初中学校招收保送生;五县5所示范性普通高中分别面向本县各初中学校招收保送生。确认获得保送生资格的学生,须按规定完成初中学业水平各科目考试,取得初中毕业证书。
三是继续实行民族班招生政策。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民族班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民教〔2023〕5号),2023年我市高中民族班招生计划共880人,按自治区要求下达到各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市县普通高中民族班招生纳入指令性计划指标管理,面向本辖区招收少数民族学生,向边远贫困地区、脱贫家庭学生、接受民族双语教育的学生倾斜。普通高中民族班学生全部纳入国家助学金覆盖范围,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
四是继续实施建档立卡脱贫户专项招生政策。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资助政策,对就读我市高中阶段学校符合条件的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免除学杂费,全部纳入国家助学金范围。自治区三星级及以上优质中等职业学校优先招收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初中毕业生。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我局下达的建档立卡脱贫户专项招送生计划,细化招送生工作方案,明确初中学校向高中阶段学校输送生源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