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明白卡

来源: 市教育局  |   发布日期: 2019-07-29 09:07    |  作者: 市教育局

一、编制的背景及依据

1.编制背景

近年来,一些面向中小学生举办的非学历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以应试为导向的培训,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发展规律造成学生课外负担过重,增加了家庭负担,社会反映强烈。2018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发展素质教育,按照依法规范、分类管理、综合施策、协同治理的原则,构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的长效机制,形成校内外协同育人的良好局面

2.编制依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8156号)

《自治区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教规范〔201814号)

二、起草过程

20192月,我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8156 号)及《自治区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教规范〔201814号),在开展相关调研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柳州市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20193月,我局广泛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的意见。共收到修改意见9条,经过研究分析,采纳7条,综合采纳1条,不采纳1条。(详见关于征求《柳州市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汇总表)。

20194月《柳州市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未收集到相关反馈意见。

20195月,我局进一步与有关部门协调沟通后对《实施意见》文本进行修改完善,经530日第17市教育局局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形成《柳州市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送审稿)》。

20196月,根据市司法局的合法性审查意见作了相应修改。

三、主要框架内容

《柳州市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送审稿)在框架上与自治区文件基本一致。主要包括总体要求、建立健全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制度、严格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切实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切实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组织领导等五个部分内容。相比自治区文件,删除了“努力提高中小学育人能力”部分,这部分主要涉及学校教学管理、师德师风建设、课后服务等内容,是针对中小学校提出的要求,已经在有关政策中另有明确规定。《实施意见》(送审稿)主要内容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建立健全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制度。分别从规范审批要求、依法审批登记、明确管理层级三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相比自治区文件,明确了校外培训机构的定义,细化了规范审批的要求,明确了管理层级,将原已在市级政府部门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依据属地管理原则,依规下放到登记地址所在地县(区)教育和市场监管、民政部门进行监管。

(二)严格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从规范教学计划、聘用合格教师、践行诚信培训、加强安全管理、规范收费管理等五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三)切实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一是实行监管常态化;二是落实年检年报制度;三是建立黑白名单制度。

(四)切实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组织领导。相比自治区文件,在健全工作机制、推进专项治理、强化考核问责、加强宣传引导的基础上,增加了加强党的领导的相关内容。



政策明白卡
《柳州市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明白卡
来源: 市教育局  |   发布日期: 2019-07-29 09:07    |  作者: 市教育局

一、编制的背景及依据

1.编制背景

近年来,一些面向中小学生举办的非学历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以应试为导向的培训,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发展规律造成学生课外负担过重,增加了家庭负担,社会反映强烈。2018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发展素质教育,按照依法规范、分类管理、综合施策、协同治理的原则,构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的长效机制,形成校内外协同育人的良好局面

2.编制依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8156号)

《自治区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教规范〔201814号)

二、起草过程

20192月,我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8156 号)及《自治区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教规范〔201814号),在开展相关调研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柳州市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20193月,我局广泛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的意见。共收到修改意见9条,经过研究分析,采纳7条,综合采纳1条,不采纳1条。(详见关于征求《柳州市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汇总表)。

20194月《柳州市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未收集到相关反馈意见。

20195月,我局进一步与有关部门协调沟通后对《实施意见》文本进行修改完善,经530日第17市教育局局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形成《柳州市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送审稿)》。

20196月,根据市司法局的合法性审查意见作了相应修改。

三、主要框架内容

《柳州市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送审稿)在框架上与自治区文件基本一致。主要包括总体要求、建立健全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制度、严格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切实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切实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组织领导等五个部分内容。相比自治区文件,删除了“努力提高中小学育人能力”部分,这部分主要涉及学校教学管理、师德师风建设、课后服务等内容,是针对中小学校提出的要求,已经在有关政策中另有明确规定。《实施意见》(送审稿)主要内容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建立健全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制度。分别从规范审批要求、依法审批登记、明确管理层级三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相比自治区文件,明确了校外培训机构的定义,细化了规范审批的要求,明确了管理层级,将原已在市级政府部门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依据属地管理原则,依规下放到登记地址所在地县(区)教育和市场监管、民政部门进行监管。

(二)严格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从规范教学计划、聘用合格教师、践行诚信培训、加强安全管理、规范收费管理等五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三)切实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一是实行监管常态化;二是落实年检年报制度;三是建立黑白名单制度。

(四)切实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组织领导。相比自治区文件,在健全工作机制、推进专项治理、强化考核问责、加强宣传引导的基础上,增加了加强党的领导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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