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补助
办理条件
当年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院校)录取的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当年度被认定为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子女、孤儿、烈士子女、建档困难职工家庭学生、支出型困难低收入对象以及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办理依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五部分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19〕3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财政局市教育局柳州市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柳政办〔2007〕93号)
办理材料
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补助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办理流程
学校组织好学生提交材料并填写申请表,由学校进行初审,审核无误进入公示环节,公示无异议由市、县资助中心将助学金发放到学生银行卡中。
办理时间
每年7月中旬学生领到录取通知书之后
办理地点
各普通高中学校
办理时限
10月30日前
办理机构及联系电话
收费情况
无
申请表格下载等
在校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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