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项目办事指南

来源: 柳州市教育局  |   发布日期: 2020-03-26 15:04    |  作者: 柳州市教育局

事项名称 

柳州市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项目办事指南

办理条件 

寄宿制:民族自治区县、边境县(含享受民族县和边境县待遇县)全覆盖;2、自治区举办的民族班学生、库区移民学生全部纳入补助范围;3、优先补助建档立卡贫困户、特殊教育学生(残疾儿童)、农村低保家庭子女、城镇低保家庭子女、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困难子女、孤儿、低收入家庭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烈士子女;4、城镇困难群众家庭子女;5、其他低收入家庭子女等;6、家庭突发重大疾病或遭受自然灾害造成严重损失的。

非寄宿制1、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子女、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4类学生。2、在公办学校:烈士子女

办理依据 

1.桂财教〔2013153号关于印发广西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2.桂政发〔20161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

3.国务院第718号令--关于修改《烈士褒扬条例》的决定。

4.厅发〔2019101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困难群众脱困解困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5.桂财教〔2019100号关于下达2019年第二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的通知

办理材料 

1. 学校“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广西精准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等数据比对结果截图;

2. 孤儿证明、烈士子女、低收入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3. 户籍本、本人身份证、扶贫手册等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学生在秋季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向所就读学校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公示、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后予以发放补助

办理时间 

每学年开学一个月内。

办理地点 

学生所在学校

办理时限 

每学年开学一个月内。

办理机构及联系电话 

学生就读学校。

收费情况 

申请表格下载等

向所在就读学校领取。


办事指南
柳州市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项目办事指南
来源: 柳州市教育局  |   发布日期: 2020-03-26 15:04    |  作者: 柳州市教育局

事项名称 

柳州市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项目办事指南

办理条件 

寄宿制:民族自治区县、边境县(含享受民族县和边境县待遇县)全覆盖;2、自治区举办的民族班学生、库区移民学生全部纳入补助范围;3、优先补助建档立卡贫困户、特殊教育学生(残疾儿童)、农村低保家庭子女、城镇低保家庭子女、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困难子女、孤儿、低收入家庭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烈士子女;4、城镇困难群众家庭子女;5、其他低收入家庭子女等;6、家庭突发重大疾病或遭受自然灾害造成严重损失的。

非寄宿制1、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子女、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4类学生。2、在公办学校:烈士子女

办理依据 

1.桂财教〔2013153号关于印发广西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2.桂政发〔20161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

3.国务院第718号令--关于修改《烈士褒扬条例》的决定。

4.厅发〔2019101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困难群众脱困解困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5.桂财教〔2019100号关于下达2019年第二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的通知

办理材料 

1. 学校“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广西精准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等数据比对结果截图;

2. 孤儿证明、烈士子女、低收入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3. 户籍本、本人身份证、扶贫手册等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学生在秋季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向所就读学校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公示、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后予以发放补助

办理时间 

每学年开学一个月内。

办理地点 

学生所在学校

办理时限 

每学年开学一个月内。

办理机构及联系电话 

学生就读学校。

收费情况 

申请表格下载等

向所在就读学校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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