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项目
办理条件
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办理依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桂财教〔2013〕208号)第三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办理材料
证明文件”、“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办理流程
每年秋学期开学后,符合申请条件的在校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助学金申请表,并附相关的材料,学校根据规定进行评选。
办理时间
每年秋季学期9月30日前向就读学校申请。
办理地点
全市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全日制中职学校
办理时限
学期内
办理机构及联系电话
各相关中职学校
收费情况
无
申请表格下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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