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广西高校应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申请审核工作正式启动!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开展2026年度广西高校应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申请和审核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26〕2号),正式启动今年的申请审核工作!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请认真按照通知内容及《广西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实施细则》(桂财规〔2022〕9号)文件规定,抓紧申请,千万别错过申报时间!
温馨提示

本次申请有明确时间限制,建议大家转发并收藏本文,避免遗漏关键信息!同学们提交的审核材料需真实有效,审核中如发现提供不实材料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会反馈至申请人的就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影响个人诚信。
补偿对象和
申请条件
一、补偿对象:
2021、2022年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本科、专科【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注意:已享受过中央、其他省份或广西学费补偿政策,以及超过政策规定申请时间逾期未申请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的毕业生不再受理申请。
二、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学习成绩合格;
(三)毕业当年(12月31日前)在我区同一基层单位实际到岗并连续就业36个月以上(含36个月),与单位办理就业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录取通知),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缴纳保险的单位应为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基层单位)。
三、申请条件中的基层单位指:
(一)我区县级以下地区(不含县级政府驻地乡级行政区)的乡(镇)政府机关、农村中小学和幼儿园、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文化站和大学生村官任职单位等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国有农(牧、林)场。
(二)实际工作(包括二次定岗)现场地处我区县级以下地区(不含县级政府驻地乡级行政区)的气象、地震、地质、水电施工、采矿业(煤炭、矿物、石油、天然气)、航海、核工业、金属冶炼和加工、土木工程建筑业(铁路、隧道、道路、桥梁、管道工程)等中央和自治区直属单位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
(三)县级以上(含县级)各局(委员会、办公室)、高等学校、公安机关支队级以上(含支队级)不属于基层单位;金融、通讯、烟酒、飞机和列车乘务、房地产等特殊行业以及不在第二点所列的行业范围、不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以及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均不在补偿范围内。
补偿金额和
年限
(一)2021年毕业的高校应届毕业生按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标准补偿。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低于补偿标准的,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金额实行补偿。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高于补偿标准的,按照补偿标准实行补偿。
(二)2022年毕业的高校应届毕业生按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标准补偿。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助学贷款低于补偿标准的,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实行补偿。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高于补偿标准的,按照补偿标准实行补偿。
(三)本科、专科(高职)、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补偿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的年限,按照申请毕业当年所读最后学历的国家规定相应学制计算,超出基本修业年份所缴纳的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不予补偿。
申请时间
2026年2月25日一3月31日。
申请流程
本次申请可全程线上办理
- 登录广西学生资助网(http://xszz.nnnu.edu.cn/),进入专属系统:「广西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在线申请系统」;
- 按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写个人信息
- 上传审核材料(清晰、真实、有效)
若需查阅具体申请文件,点击下方附件1链接下载查看。若需咨询相关问题,可拨打市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或附件3内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进行咨询。
该推文宣传内容如与现行文件规定不一致的,请以现行文件内容为准。
柳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772-2822933
柳城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772-7613118
鹿寨县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0772-6821505
融安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772-8133379
融水苗族自治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772-5131033
三江侗族自治县学生资助中心:
0772-8618097
柳北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772-2315330
城中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772-2629937
鱼峰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772-3808701
柳南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772-3710226
柳江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0772-7222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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