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政规〔2019〕44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柳州市深化产教融合实施方案》的通知
柳州市深化产教融合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8〕154号)等文件精神,深化我市产教融合发展,适应我市产业转型发展和供给侧改革需要,促进产业链与教育链有机融合,全面提高全市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统筹协调、共同推进,服务需求、优化结构,校企协同、合作育人”的原则,深入实施“实业兴市,开放强柳”战略,服务我市工业高质量发展,构建“5+5”产业发展新格局的需求,深化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改革;充分发挥行业企业重要主体作用,促进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结构要素全方位融合,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为加快建设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汇聚发展新动能提供人才和技术支撑。
二、工作目标
逐步提高行业企业参与办学程度,健全多元化办学体制,全面推行校企协同育人。到2022年,将柳州市建成“广西现代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城市”。到2027年,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总体形成,需求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健全完善,人才教育供给与产业需求重大结构性矛盾基本解决,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对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的贡献显著增强。
三、主要任务
(一)构建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发展格局
1.同步规划产教融合与柳州经济社会发展。将产教融合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区域发展、产业发展、城镇建设和重大生产力布局规划。把教育优先、人才先行融入各项政策,将产教融合融入经济转型升级各个环节,统筹优化教育和产业结构,同步规划产教融合发展、政策措施、支持方式、实现途径和重大项目。﹝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统筹职业教育与区域发展布局。优化我市中等职业教育资源配置,统筹推进《柳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和专业结构优化方案》(柳政规〔2018〕65号),提高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效益和整体办学水平。支持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升格为本科层次职业院校,支持柳州职业技术学院、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开展应用型本科人才产教融合协同培养试点工作,支持柳州城市职业学院开展中高职衔接人才产教融合协同培养试点;发挥我市为珠江—西江经济龙头城市的作用,积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鼓励我市职业院校与东部及沿海发达地区职业院校加强交流与合作,进一步发挥职业教育在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
3.促进高等教育与国家创新体系、新型城镇化建设相融合。支持高校整合各类资源、平台、要素,与行业骨干企业、中小微创新创业型企业建立紧密协同的创新生态系统,发挥对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发展的服务作用,增强创新中心人才集聚和牵引产业升级能力。科学编制柳州市高等院校设置中长期规划(2020—2035),做好广西科技大学鹿山学院转设为“柳州工学院”的各项工作。积极推动鹿寨县大学城基地建设项目,引入若干所国内知名高等院校到鹿寨县办分校。实施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院校和高水平专业建设计划,建设1-2所国内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建设3-4个国内高水平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建成一批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基地、技术技能创新平台。﹝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
4.推动学科专业建设对接产业转型升级。建立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重点建设一批具有较好办学基础、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专业和专业群。围绕我市构建“5+5”产业发展格局,做强汽车、机械、信息、铁道交通等主干专业集群;改造提升钢铁、日化、化工、食品加工等传统专业集群;大力发展电子信息、无人机驾驶及维修、城市轨道交通、VR技术、智慧物流、互联网金融、民俗运营、健康养老、观光农业、生物制药等新兴专业集群,努力提升学科专业招生结构的适应性、开放性和灵活性。﹝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
5.完善人才培养结构调整机制。加快推进教育“放管服”改革,强化就业市场对人才供给的有效调节。开展以行业、企业和劳动者需求为基础的技能培训与岗位需求对接调查工作,定期发布我市年度技能人才供需信息、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目录和紧缺型职业(工种)目录等,提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完善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完善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制度。﹝责任单位: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
(二)强化企业重要主体作用
6.拓宽企业参与途径。鼓励企业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依法参与举办职业教育、高等教育。鼓励条件成熟的县(区)政府探索设立专项基金,通过购买服务、联合办学、委托管理等方式,支持企业参与公办职业院校办学。鼓励探索推进职业院校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允许企业以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依法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鼓励规模以上企业安排专门机构和企业骨干人员参与职业院校、本科高校人才培养。﹝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资委、工商联,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
7.推进“引企入教”改革。引导技术性强、实践性强、工业积累程度较高的企业深度参与职业院校、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推行面向企业真实生产环境的任务式培养模式。职业院校新设专业原则上应有相关行业企业参与。职业院校应设立产学联盟、应用技术研发与服务中心。鼓励企业依托或联合职业院校、本科高校设立产业学院和企业工作室、实验室、创新基地、实践基地。﹝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
8.开展生产性实习实训。建立健全学生到企业实习实训制度。规模以上企业原则上按职工总数2%的名额安排职业院校、本科高校学生实习岗位。鼓励引企驻校、引校进企等校企一体化合作形式,吸引优势企业与学校共建共享生产性实训基地。推动广西(柳州)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鼓励各县(区)依托学校、职教园区、工业园区建立行业或区域性实训基地,带动中小微企业参与校企合作。通过购买服务、落实税收政策等方式,鼓励企业直接接收学生实习实训。推进实习实训规范化,保障学生享有获得合理报酬、实习责任保险等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
9.以企业为主体推进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围绕“5+5”产业,努力打造高水平研发平台,加强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和工程实验室建设。支持企业、学校、科研院所围绕产业关键技术、核心工艺和共性问题开展协同创新,加快基础研究成果向产业技术转化。建立柳州市重大科研需求定期发布制度,柳州市行业主管部门定期发布工程技术研究选题。完善财政科技计划管理,高校、科研机构牵头申请的应用型、工程技术研究项目原则上应有行业企业参与并制定成果转化方案,利用产业投资基金支持高校创新成果和核心技术产业化。﹝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教育局、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
10.强化企业职工在岗教育培训。落实企业职工培训制度,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由企业工会和人力资源部门统筹使用,审计部门监督,确保教育培训经费60%以上用于直接从事生产或业务的一线职工,将不按规定提取使用教育培训经费并拒不改正的行为记入企业信用记录。﹝责任单位:市总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
11.发挥骨干企业引领作用。鼓励我市大型或骨干企业联合职业院校、本科高校对接“5+5”产业,联合共建产教融合集团(联盟),推进广西汽车产业职业教育集团等职教集团的建设,带动中小企业参与,推进实体化运作。注重发挥国有企业示范带头作用,支持各类企业依法参与校企合作。结合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办好职业院校。﹝责任单位:市国资委、教育局、工商联,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
(三)推进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改革
12.将工匠精神培育融入基础教育。支持中小学与职业院校、企业共同开发动手实践课程,将动手实践内容纳入中小学相关课程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加强学校劳动教育,开足开好国家规定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通用技术课程。组织开展“柳州工匠进校园”、“技能大师进校园”、“劳模进校园”、“职业院校校园开放日”等系列活动。鼓励有条件的普通中学开设职业类选修课程,鼓励职业院校实训基地向普通中小学定期开放,支持中等职业学校开展普职渗透试点。﹝责任单位: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
13.推进产教协同育人。坚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办学制度,推进职业院校和企业联盟、与行业联合、同园区联结。探索引企入校、企业办校等多样化产教融合模式。大力发展校企双制、工学一体的技工教育。深化我市“现代学徒制国家试点城市和自治区试点城市”建设,支持20个技术性、实践性强的专业全面推行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对开展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的企业,根据不同职业(工种)培训成本,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资委,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
14.加强产教融合师资队伍建设。强化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双师型”和“一体化”教师队伍建设。推动职业院校开展实名编制和非实名控制数相结合的人员总量管理模式,允许职业院校依法依规自主聘请兼职教师和确定兼职报酬。支持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通过依法从事经营活动、提供技术服务等方式取得合法收入,可从中提取不超过50%的收入用于发放绩效工资并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落实职业院校、本科高校专业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专业教师到企业的生产或服务岗位实践,每5年累计不少于6个月,新入职专业教师前3年应在企业连续实践6个月以上。2019年起,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相关专业教师原则上从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以上学历的人员中公开招聘,特殊高技能人才(含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责任单位: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
15.完善考试招生配套改革。加快高等职业院校分类招考,进一步完善具有职业教育特色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招生考试制度。以高职院校扩招为契机,为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等各类群体申请招生计划,并按相关规定予以落实。继续加大推进中职高职衔接、中职本科衔接、高职本科衔接力度,加强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应用型本科教育分段培养、联合培养工作。探索实行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
16.加快学校治理结构改革。建立健全职业院校和本科高校理事会制度,支持职业院校组建由行业组织、科研院所、社会组织、企业参加的理(董)事会、专业建设委员会、教学工作委员会、校企合作委员会等,有效发挥咨询与服务作用。推动学校优化内部治理,充分体现一线教科研机构自主权。﹝责任单位: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
17.创新教育培训服务供给。发挥各职业院校资源优势,面向一线劳动者,广泛开展以提升职业能力为重点的各类培训。打造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平台,推行“互联网+培训”模式。支持有条件的社会组织整合校企资源,开发立体化、可选择的产业技术课程和职业培训包。探索高等学校和行业企业课程学分转换互认,允许和鼓励高等学校向行业企业和社会培训机构购买创新创业、前沿技术课程和教学服务。﹝责任单位: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
(四)促进产教供需双向对接
18.强化行业指导。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引导,通过职能转移、授权委托等方式,积极支持行业组织参与学校专业建设规划制定,参与校企合作、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和行业专业人才培养标准制定,指导校企一体化育人,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新技术和新产品鉴定与推广等服务。﹝责任单位: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
19.规范发展市场服务组织。鼓励各县(区)政府、行业组织、企业、院校通过购买服务、合作设立等方式,培育产教融合服务组织和产教融合型企业。支持利用市场合作和产业分工,提供专业化服务,构建校企利益共同体,形成稳定互惠的合作机制,促进校企紧密联结。﹝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
20.打造信息服务平台。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建立市场化、专业化、开放共享的柳州市产教融合信息服务平台,依托平台汇聚我市和行业人才供需、用人单位岗位需求、毕业生状况、校企合作、项目研发、技术服务等各类供求信息,向职业院校、本科高校和行业企业等各类主体提供精准化产教融合信息发布、检索、推荐和相关增值服务。﹝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发展局、科技局、教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
21.健全社会第三方评价。积极支持社会第三方机构开展产教融合效能评价,健全统计评价体系。认定为“产教融合型”的企业,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在技术改造、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工业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服务型制造、绿色发展、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按规定予以优先支持;发展改革部门在技术改造、新产品研发等项目建设上按规定予以优先支持;财政、税务等部门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教育局、科技局、财政局,市税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
(五)完善政策支持体系
22.实施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十三五”期间,建设一批市级产教融合发展项目,围绕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主线,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以校企合作共建实习实训设施为重点,支持职业院校改善基本办学和实习实训条件,强化相关专业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
23.落实财税用地政策。建立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定额拨款制度,切实保障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资金。继续完善以绩效为导向的高校生均拨款制度。鼓励校企联合建立技术研发团队申报科技创新类项目,职业院校和本科高校科研人员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收入,以及经所在学校同意后通过在企业兼职、开展社会服务等方式所获薪酬等收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财政、税务部门要把深化产教融合作为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和推进降成本、补短板的重要举措,落实社会力量举办教育有关财税政策,积极支持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非营利性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的,按照税法规定认定免税资格后,其符合条件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对接收合作院校应届毕业生的企业,给予企业一定的补贴,企业因接收学生实习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支出,依法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委托学校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按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依法对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企业投资或与政府合作建设职业院校、本科高校的建设用地,按科教用地管理,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通过划拨方式供地,鼓励企业自愿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鼓励各县(区)通过减免建设规费、返还老校区资产置换收益等方式,支持学校产教融合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税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
24.强化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支持产教融合项目。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服务模式,开发适合产教融合项目特点的多元化融资品种,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配套金融服务。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资本市场进行股权融资,发行标准化债权产品,加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投资。加快发展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鼓励保险公司对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保险专门确定费率。﹝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柳州市中心支行,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
25.开展产教融合建设试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积极申报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城市,搭建以城市为节点、以行业为支点、以企业为重点的政、产、教、研创新模式,发挥试点的引导作用和放大效应,实现产教融合整体深入推进。﹝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
26.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鼓励职业院校、本科高校加快职业教育国际化进程,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优质教育资源。持续实施柳州市职业教育国际化发展“七大行动计划”(园区建设行动、理念学习行动、资源引进行动、师资培养行动、院校结对行动、平台建设行动、对外服务行动),服务柳州产能合作和产业全球化发展,拓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承接企业海外员工培训,与企业共建培养培训基地,面向当地员工开展技术技能培训和学历教育。探索构建应用技术教育创新国际合作网络,推动一批中外院校和企业结对联合培养国际化应用型人才,将柳州打造成面向东盟职业教育新高地。﹝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
四、加强组织实施
强化产教融合工作协调。在市人民政府领导下,建立由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金融、税务等部门密切配合,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积极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协同联动,推进工作落实。各县(区)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建立深化产教融合督查机制,制定考核标准,对重点任务和重点项目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强化事中监督管理和事后评估验收,及时通报反馈有关情况。
强化宣传动员和舆论引导。大力宣传各地产教融合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加快收入分配、企业用人制度以及学校编制、教学科研管理等配套改革,引导形成学校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企业重视“投资于人”的普遍共识,积极营造全社会充分理解、积极支持、主动参与产教融合的良好氛围。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