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教政法安〔2022〕19号柳州市教育局 柳州市司法局关于联合开展2022年全市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教育局  |   发布日期: 2022-07-28 18:40    |  作者: 柳州市教育局

各县区(新区)教育局、司法局,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社会事务局,局属学校:

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青少年宪法学习宣传教育走深走实,根据中央依法治国办部署和教育系统“八五”普法规划,以及《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司法厅关于联合开展2022年全区学生“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的通知》(桂教政法〔2022〕7号)要求,柳州市教育局、柳州市司法局联合举办2022年全市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2年7月至12月。

二、参与对象

全市小学、初中、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下同)、高等职业学校的在校学生。

三、组织机构

为顺利推进全市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特组建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安全科,主要职责为统筹开展宣传宪法教育活动,组织市级知识竞赛和演讲比赛评比活动,及时汇总县区、学校的材料并向自治区教育厅、司法厅报送。具体机构设置如下:

组  长:赵从奎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宁  琳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陈学芝  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安全科副科长

李龙翔  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副科长

梁涵颖  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安全科科员

李翠玲  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安全科科员

四、活动内容

(一)总体要求

2022年“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要以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系列活动为主线,以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核心,与迎接党的二十大和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相结合,着力提升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活动的普及度和参与率,培养、增强学生的宪法意识和法治素养。

(二)学习重点

1.结合我国宪法发展史深化宪法教育。着重宣传现行宪法施行四十年来党重视用宪法法律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国家发展进步的法治故事和案例。注重结合历史、国情和行为养成教育,重点宣传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引导青少年从小树立尊崇宪法的意识,进一步坚定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念,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

2.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全面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程、进头脑。结合宪法学习宣传,以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实践要求,进一步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3.坚持与日常法治教育相结合。在宪法教育活动中增加民法典、教育法律法规、未成年人保护、劳动教育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引导学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树立和巩固国家安全、诚实守信、规则意识等,了解掌握自我保护、防灾减灾救灾以及防范学生欺凌、网络诈骗、人身侵害等相关法律知识和技能。

(三)主要活动

1.争创“宪法卫士”活动。继续实施“宪法卫士”行动计划。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以下简称普法网)于2022年6月初上线第七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宪法卫士”专栏,分学段为大中小学生免费提供各类宪法学习资源;对完成学习达到要求的学生授予“宪法卫士”标识。各县区各校要结合工作实际,广泛发动和组织学生参加“宪法卫士”行动计划。要将网上学习过程与中小学道德与法治课、思想政治理论课、综合实践活动课等课程教学,与晨读、班会队会、课外活动、暑期作业、志愿服务等活动统筹安排,通过集体组织或者学生自主学习等方式,动员学生参加活动,争创“宪法卫士”。确保我市中小学生参与率不低于80%,中高职学校学生参与率达到90%以上,推动形成青少年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2.宪法知识竞赛和演讲活动。各县区各校要以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为契机,组织和动员各级各类学校普遍开展宪法知识竞赛和演讲比赛等活动,争取让每位师生都以不同形式参与宪法学习相关活动。

3.学讲宪法“网络风采展示”活动。教育部普法网于2022年6月中旬开设学讲宪法“网络风采展示”平台。学校可以按活动细则(详见普法网)要求,推荐本校宪法知识竞赛和演讲比赛中的优胜选手通过平台参加活动。普法网将采用人工智能与专家评判相结合等方式,对参与学生的表现进行评价。学生也可以在完成“宪法卫士”行动计划达到相应要求后,自主通过平台开设的“个人通道”参与展示。

4.全市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比赛。

(1)组织开展宪法法治知识竞赛。在前期广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的基础上,各县区各校根据实际,结合党史知识、诚实守信、规则意识、劳动教育、未成年人保护等内容,开展县区级知识竞赛,于2022年8月26日前,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遴选出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含中职,下同)优秀选手各1名,各局属高中及中职学校遴选出1名优秀选手参加全市复赛,比赛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2)组织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各县区各校在广泛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的基础上,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全面组织开展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于2022年8月26日前,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需遴选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优秀选手各1名,各局属高中及中职学校遴选出1名优秀选手参加全市复赛。市教育局及司法局将在复赛中遴选各组别1名优秀选手参加全区决赛。

除选拔报送外,本次演讲比赛将设立“网络”通道,全市各学校均可直接推荐学生参与,网络通道分为全国“网络风采展示”和广西“网络海选”。参加全国“网络风采展示”的选手可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网络风采展示”平台,按要求自行上传演讲视频等材料并参加线上比赛,教育部将从全国“网络风采展示”的选手中评选出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含中职)和高校组优秀选手各3人,直接参加全国总决赛,具体要求详见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公布的实施细则。参加广西“网络海选”初赛的选手,须以学校为单位(不接受个人报名且每校不超过3名)报名并参加广西“网络海选”,自治区教育厅将从参加广西“网络海选”的选手中遴选出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含中职)、高校组优秀选手一并参加全区网络直播复赛,比赛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5.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结合国家宪法日暨教育系统宪法学习周活动,组织各地各校参与教育部于2022年12月上旬开展的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同时广西也将设立分会场开展全区教育系统“国家宪法日”纪念活动。

6.“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活动。根据全国普法办相关工作要求,于2022年10月8日前,组织各地各高校面向教育系统广大干部师生征集“我与宪法”微视频,深入宣传我国宪法的地位、作用和主要内容,对报送的作品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政治立场正确,内容符合微视频征集要求。

7.开展“我身边的宪法小故事”征文。根据全国普法办相关工作要求,于2022年10月8日前,面向广大学生征集“我身边的宪法小故事”,深入挖掘全区民众尊崇宪法、敬畏宪法、维护宪法的事迹案例。主题应与宪法法治相联系,符合学生身心年龄特点,深入挖掘宪法与法治的基本内容、主要精神、核心要义和重大意义,健康文明、积极向上,有利于弘扬宪法精神、树立法治信仰、普及法律知识。可以从社会热点、案例故事、自身体会等方面切入,谈亲身经历或感受体会,确保内容准确、符合实际。

五、工作要求

各县区各校要深刻认识2022年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特殊重要意义,将此项工作作为教育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迎接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研究部署,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条件保障,推动宪法法治教育广覆盖见实效。“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参与情况将作为自治区、市级依法治校星级学校建设和认定的重要依据。

要加强统筹指导。科学拟定工作方案,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和内容,将学讲宪法有关活动和中小学日常教学、课外活动、社会实践等有机融合。鼓励学校在青少年学生成人仪式、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法治实践教育作为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纳入中小学课后服务范围,推动学生每年接受不少于2课时的法治实践教育。各县区各校要在普法等相关经费中安排专项资金,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要着力改革创新。深入探索适合青少年特点的学习内容和方式,不断增强宪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增加学校和师生、家长的负担。同时,加强沟通协调,与相关单位密切合作,推动形成多方协同推进青少年学生宪法教育的格局。及时宣传学讲宪法活动中的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着力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活动期间,普法网将开通新闻通道,各县区各校可及时报送,全方位展示学习成果。

六、其他要求

(一)请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局属学校于2022年8月3日前,填写《2022年全市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联络人员回执表》(附件1),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zsjyjzcfgaqk@163.com。

(二)请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局属学校于2022年8月26日前,报送知识竞赛参赛选手推荐表(附件2)、演讲比赛选手推荐表(附件3)及选手演讲视频、演讲稿至邮箱:lzsjyjzcfgaqk@163.com。

(三)请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局属学校于2022年9月16日前,填写《2022年广西“我与宪法”微视频信息表》(附件4),将表格电子版和视频文件发送至邮箱:lzsjyjzcfgaqk@163.com。

(四)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局属学校于2022年12月5日前,将本地本校2022年的活动总结(含工作进展、亮点及难点、典型案例或先进经验等)、工作建议及活动期间的宣传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zsjyjzcfgaqk@163.com。

未尽事宜,请通过以下渠道与相关人员联系:

1.全市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陈学芝、梁涵颖,2815914

2.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

活动统筹:010—88819626

用户支持与新闻报送:010—88819614、010—88819617

电子邮箱:user@qspfw.com

附件:1.2022年全市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联络人员回执表

      2.2022年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知识竞赛选手推荐表

      3.2022年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选手推荐表

      4.2022年广西“我与宪法”微视频信息表

      5.第七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网络风采展示”活动细则


柳  州  市  教  育  局        柳  州  市  司  法  局

2022年7月27日   



通知公告
柳教政法安〔2022〕19号柳州市教育局 柳州市司法局关于联合开展2022年全市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教育局  |   发布日期: 2022-07-28 18:40    |  作者: 柳州市教育局

各县区(新区)教育局、司法局,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社会事务局,局属学校:

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青少年宪法学习宣传教育走深走实,根据中央依法治国办部署和教育系统“八五”普法规划,以及《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司法厅关于联合开展2022年全区学生“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的通知》(桂教政法〔2022〕7号)要求,柳州市教育局、柳州市司法局联合举办2022年全市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2年7月至12月。

二、参与对象

全市小学、初中、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下同)、高等职业学校的在校学生。

三、组织机构

为顺利推进全市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特组建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安全科,主要职责为统筹开展宣传宪法教育活动,组织市级知识竞赛和演讲比赛评比活动,及时汇总县区、学校的材料并向自治区教育厅、司法厅报送。具体机构设置如下:

组  长:赵从奎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宁  琳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陈学芝  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安全科副科长

李龙翔  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副科长

梁涵颖  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安全科科员

李翠玲  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安全科科员

四、活动内容

(一)总体要求

2022年“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要以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系列活动为主线,以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核心,与迎接党的二十大和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相结合,着力提升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活动的普及度和参与率,培养、增强学生的宪法意识和法治素养。

(二)学习重点

1.结合我国宪法发展史深化宪法教育。着重宣传现行宪法施行四十年来党重视用宪法法律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国家发展进步的法治故事和案例。注重结合历史、国情和行为养成教育,重点宣传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引导青少年从小树立尊崇宪法的意识,进一步坚定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念,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

2.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全面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程、进头脑。结合宪法学习宣传,以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实践要求,进一步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3.坚持与日常法治教育相结合。在宪法教育活动中增加民法典、教育法律法规、未成年人保护、劳动教育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引导学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树立和巩固国家安全、诚实守信、规则意识等,了解掌握自我保护、防灾减灾救灾以及防范学生欺凌、网络诈骗、人身侵害等相关法律知识和技能。

(三)主要活动

1.争创“宪法卫士”活动。继续实施“宪法卫士”行动计划。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以下简称普法网)于2022年6月初上线第七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宪法卫士”专栏,分学段为大中小学生免费提供各类宪法学习资源;对完成学习达到要求的学生授予“宪法卫士”标识。各县区各校要结合工作实际,广泛发动和组织学生参加“宪法卫士”行动计划。要将网上学习过程与中小学道德与法治课、思想政治理论课、综合实践活动课等课程教学,与晨读、班会队会、课外活动、暑期作业、志愿服务等活动统筹安排,通过集体组织或者学生自主学习等方式,动员学生参加活动,争创“宪法卫士”。确保我市中小学生参与率不低于80%,中高职学校学生参与率达到90%以上,推动形成青少年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2.宪法知识竞赛和演讲活动。各县区各校要以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为契机,组织和动员各级各类学校普遍开展宪法知识竞赛和演讲比赛等活动,争取让每位师生都以不同形式参与宪法学习相关活动。

3.学讲宪法“网络风采展示”活动。教育部普法网于2022年6月中旬开设学讲宪法“网络风采展示”平台。学校可以按活动细则(详见普法网)要求,推荐本校宪法知识竞赛和演讲比赛中的优胜选手通过平台参加活动。普法网将采用人工智能与专家评判相结合等方式,对参与学生的表现进行评价。学生也可以在完成“宪法卫士”行动计划达到相应要求后,自主通过平台开设的“个人通道”参与展示。

4.全市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比赛。

(1)组织开展宪法法治知识竞赛。在前期广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的基础上,各县区各校根据实际,结合党史知识、诚实守信、规则意识、劳动教育、未成年人保护等内容,开展县区级知识竞赛,于2022年8月26日前,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遴选出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含中职,下同)优秀选手各1名,各局属高中及中职学校遴选出1名优秀选手参加全市复赛,比赛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2)组织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各县区各校在广泛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的基础上,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全面组织开展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于2022年8月26日前,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需遴选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优秀选手各1名,各局属高中及中职学校遴选出1名优秀选手参加全市复赛。市教育局及司法局将在复赛中遴选各组别1名优秀选手参加全区决赛。

除选拔报送外,本次演讲比赛将设立“网络”通道,全市各学校均可直接推荐学生参与,网络通道分为全国“网络风采展示”和广西“网络海选”。参加全国“网络风采展示”的选手可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网络风采展示”平台,按要求自行上传演讲视频等材料并参加线上比赛,教育部将从全国“网络风采展示”的选手中评选出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含中职)和高校组优秀选手各3人,直接参加全国总决赛,具体要求详见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公布的实施细则。参加广西“网络海选”初赛的选手,须以学校为单位(不接受个人报名且每校不超过3名)报名并参加广西“网络海选”,自治区教育厅将从参加广西“网络海选”的选手中遴选出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含中职)、高校组优秀选手一并参加全区网络直播复赛,比赛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5.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结合国家宪法日暨教育系统宪法学习周活动,组织各地各校参与教育部于2022年12月上旬开展的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同时广西也将设立分会场开展全区教育系统“国家宪法日”纪念活动。

6.“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活动。根据全国普法办相关工作要求,于2022年10月8日前,组织各地各高校面向教育系统广大干部师生征集“我与宪法”微视频,深入宣传我国宪法的地位、作用和主要内容,对报送的作品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政治立场正确,内容符合微视频征集要求。

7.开展“我身边的宪法小故事”征文。根据全国普法办相关工作要求,于2022年10月8日前,面向广大学生征集“我身边的宪法小故事”,深入挖掘全区民众尊崇宪法、敬畏宪法、维护宪法的事迹案例。主题应与宪法法治相联系,符合学生身心年龄特点,深入挖掘宪法与法治的基本内容、主要精神、核心要义和重大意义,健康文明、积极向上,有利于弘扬宪法精神、树立法治信仰、普及法律知识。可以从社会热点、案例故事、自身体会等方面切入,谈亲身经历或感受体会,确保内容准确、符合实际。

五、工作要求

各县区各校要深刻认识2022年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特殊重要意义,将此项工作作为教育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迎接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研究部署,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条件保障,推动宪法法治教育广覆盖见实效。“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参与情况将作为自治区、市级依法治校星级学校建设和认定的重要依据。

要加强统筹指导。科学拟定工作方案,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和内容,将学讲宪法有关活动和中小学日常教学、课外活动、社会实践等有机融合。鼓励学校在青少年学生成人仪式、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法治实践教育作为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纳入中小学课后服务范围,推动学生每年接受不少于2课时的法治实践教育。各县区各校要在普法等相关经费中安排专项资金,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要着力改革创新。深入探索适合青少年特点的学习内容和方式,不断增强宪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增加学校和师生、家长的负担。同时,加强沟通协调,与相关单位密切合作,推动形成多方协同推进青少年学生宪法教育的格局。及时宣传学讲宪法活动中的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着力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活动期间,普法网将开通新闻通道,各县区各校可及时报送,全方位展示学习成果。

六、其他要求

(一)请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局属学校于2022年8月3日前,填写《2022年全市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联络人员回执表》(附件1),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zsjyjzcfgaqk@163.com。

(二)请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局属学校于2022年8月26日前,报送知识竞赛参赛选手推荐表(附件2)、演讲比赛选手推荐表(附件3)及选手演讲视频、演讲稿至邮箱:lzsjyjzcfgaqk@163.com。

(三)请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局属学校于2022年9月16日前,填写《2022年广西“我与宪法”微视频信息表》(附件4),将表格电子版和视频文件发送至邮箱:lzsjyjzcfgaqk@163.com。

(四)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局属学校于2022年12月5日前,将本地本校2022年的活动总结(含工作进展、亮点及难点、典型案例或先进经验等)、工作建议及活动期间的宣传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zsjyjzcfgaqk@163.com。

未尽事宜,请通过以下渠道与相关人员联系:

1.全市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陈学芝、梁涵颖,2815914

2.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

活动统筹:010—88819626

用户支持与新闻报送:010—88819614、010—88819617

电子邮箱:user@qspfw.com

附件:1.2022年全市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联络人员回执表

      2.2022年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知识竞赛选手推荐表

      3.2022年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选手推荐表

      4.2022年广西“我与宪法”微视频信息表

      5.第七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网络风采展示”活动细则


柳  州  市  教  育  局        柳  州  市  司  法  局

2022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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