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5年柳州市教育领域先进集体和模范教师评选表彰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教育局  |   发布日期: 2025-07-23 18:00    |  作者: 柳州市教育局

各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各有关部委办局,各市属学校、区直在柳学校,各有关单位:

    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5年柳州市教育领域先进集体和模范教师评选表彰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柳  州  市  教  育  局

                                2025年7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5年柳州市教育领域先进集体和模范教师评选表彰活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投身教育强国建设,努力形成优秀人才争相从教、优秀教师不断涌现的良好局面,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细则》(桂评组发〔2019〕2号)、《柳州市教师队伍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柳办发〔2022〕10号)等精神,结合柳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重要论述和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评选表彰一批教育领域先进集体和模范教师,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激励广大学校和教师自信自强、踔厉奋发,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柳州实践提供有力支撑、贡献教育力量。

    二、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1.“柳州市教育领域先进集体”的评选范围: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和教研、教师培训等其他教育机构,其中高等学校(含高职)的参评对象为学校内设二级机构。获得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的原则上不再参评,如近5年有新的突出贡献的,可以参评。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柳州市教育领域先进集体申报资格:

    (1)近5年有发生过重大责任事故和违纪违法案件的;

    (2)近5年其干部职工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

    2.“柳州市模范教师”的评选范围: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具有教师资格、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2025年8月31日前(含)已办理退休手续的教师,不列入评选范围。已获得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自治区模范教师称号的原则上不再参评,如近5年有新的突出贡献的,可以参评。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柳州市模范教师申报资格:

    (1)存在师德失范,学术不端行为的;

    (2)有违法违纪记录,或纪律处分仍在影响期内的;

    (3)存在申报材料造假等其他情形的。

    (二)表彰名额

    柳州市教育领域表彰先进集体50个,模范教师100名(具体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的评选条件

    1.政治过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凝心聚力,规范管理,锐意进取,注重加强和改进教师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切实把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到教学管理工作各方面。

    2.业绩突出。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作为、狠抓落实,锐意进取、改革创新,全面落实“五育并举”,积极推动柳州教育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1)中小学(幼儿园):坚持面向全体学生,认真实施素质教育,扎实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具有良好校风、教风和学风,具有鲜明办学特色和育人文化,享有良好社会声誉,办学实绩卓著,在教育共同体建设和集团化办学等方面成效显著,在全市及以上层面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2)职业院校:坚持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注重德技并修、工学结合、产教融合,积极开展校企合作,勇于开拓进取,努力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办学实绩突出,具有表率作用。在助力全国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建设、职业教育出海和服务柳州工业高质量发展方面有突出贡献。

    (3)高等学校(含高职)二层机构:重视大学生思想引领,积极推进“三全育人”,教风好、学风正、教学科研质量高,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等方面实绩突出、成绩突出,为柳州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教学科研单位、创新团队;在党建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教学管理、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招生就业等工作中实绩显著、成绩突出的相关职能部门。

    (4)其他教育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柳州市的教育政策,目标明确,工作扎实有效,成绩显著,全市有示范作用,为柳州各类人才培养有突出贡献。

    3.作风优良。持续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断破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教育问题。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凝心聚力、廉洁奉公,规范管理、担当作为。

    (二)模范教师的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争做“四有”好老师。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使课程教学与思想政治教育同向同行。

    2.道德情操高尚。坚持带头践行教育家精神,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师德高尚,为人师表,行为世范。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和中华传统美德,严爱相济、润己泽人,敬重学问、关爱学生。作风正派、廉洁奉公,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育人能力突出。坚持围绕教材、教法不断改革,创造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教学方式方法,促进新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入融合。在培养人才等方面起到突出的模范带头作用,教师本人参加市级及以上教学、技能竞赛或指导学生参加市级及以上比赛获得优异成绩。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实训)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卓著,在全市及以上层面起到突出的示范引领作用。

    (1)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所教或所指导班级凝聚力强,班风正,学风浓,学生行为习惯好。思想道德教育成绩显著,教育教学业绩卓著,在本学科领域中具有较高知名度。积极参与学校教学改革,在推动教育管理、教育教学方法创新、推广教育教学先进经验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在积极打造“柳州教育模式”和“柳州教育品牌”中作出积极贡献。

    (2)职业院校教师原则上应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生产性实训、岗位实习等方面有创新举措,取得较为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技术精湛、德艺双馨,在行业企业技术领域有一定影响力,在区内外有较高声誉。

    (3)普通本科高校教师需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发表、出版较大影响的学术论文,具有教学研究成果、著作或教科书等代表性成果,主持或作为主要参与者承担过市级以上重要教学科研项目,或获得代表本领域较高水平的奖项,或从事科技开发、转化工作以及相关领域的创造、创作,取得较为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在本学科(专业)领域有突出成就,在区内外有较高声誉。

    4.爱岗奉献为先。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忠诚热爱教育事业,坚守教育教学一线,长期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积极实施素质教育,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因材施教,教学相长,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5.教学成果优异。坚持教育教学改革创新,积极推进信息化时代教育创新,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且成果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或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积极发挥传帮带作用,重视队伍建设,指导和帮助青年教师提高教育教学科研水平,对本地本校专业形成高水平创新团队作出重要贡献。

    四、评选表彰组织领导

    2025年柳州市教育领域先进集体和模范教师评选表彰活动由市委、市人民政府主办,市教育局承办,按要求成立柳州市教育领域先进集体和模范教师评选表彰工作专班,工作专班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文东福  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代管宣传工作)

    副组长:卢柳屏  副市长

    成  员:王骕颉  市委副秘书长

            冯  蜜  市政府副秘书长

            赵伟峰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练志林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潘旭阳  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韦红鞠  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余茂建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专班主要职责:负责市教育领域先进集体和模范教师评选表彰工作的政策指导、统筹协调、审核备案、监督监察;研究处理与评选表彰工作有关的重大问题。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教育局局长担任,设办公室副主任一名,由市教育局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工作专班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

    柳州市教育领域先进集体和模范教师评选表彰工作结束后,工作专班自行撤销。

    五、评选表彰程序

    本次评比表彰工作以坚持正向激励、公平公正、实事求是为基本原则,统筹考虑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和教师的代表性,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评选工作实行基层单位公示、县区主管部门公示以及市级公示三级公示制度。各级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推荐人选基层单位公示和推荐单位公示的内容应包括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具体评选程序为:

    (一)评选推荐

    在推荐评选对象时,按先进集体和模范教师的总推荐数量多于实际表彰数量的20%以上比例进行推荐。各县(区)推荐名额数量主要根据辖区学校数量和教师数量,并结合近三年政府教育履职考核情况和国家教育评估情况进行确定。市属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推荐名额数量主要依据教师数量和办学规模进行确定(见附件1)。

    推荐评选对象重点向基层和教学一线倾斜,特别向条件艰苦的农村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教师倾斜,向义务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教师倾斜,向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倾斜,向学校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者倾斜,向援派支教干部(含援派支教教师)倾斜,乡科级及以上干部表彰名额控制在本次表彰名额的20%以内,不同时评选推荐单位和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组织申报(7月31日前完成)

    1.各县(区)负责本辖区内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组织申报工作,柳州市教育领域先进集体和模范教师评选表彰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市属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组织申报工作。

    2.推荐对象所在单位经过民主推荐、领导班子研究提出建议名单,并在单位公示无异议后(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按程序报审。报审前,教育领域先进集体的推荐对象是机关事业单位的,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意见;推荐对象是民办教育机构的,还须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有关部门的意见。模范教师的推荐对象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意见。由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由市教育局统一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两个部门的意见。

    (1)各县(区)推荐对象材料须报各县(区)教育部门审核,再经县(区)党委、政府审定后按推荐顺序报送;

    (2)市属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推荐对象材料由本单位审核后,再经行业主管部门党组(党委)审定后按推荐顺序报送。

    (3)区直在柳学校推荐对象材料由本学校党委审定后按推荐顺序报送。

    3.报送材料包括:

    (1)评选推荐报告。原件一式1份,推荐人选经县区党委、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党组(党委),区直在柳学校党委审定后,以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区直在柳学校名义报送推荐报告,内容包含推荐工作开展情况、党委(党组)审议意见、推荐人选情况(含排序)、公示情况等;

    (2)《2025年柳州市教育领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附件2)或《2025年柳州市模范教师推荐审批表》(附件3)一式3份,并双面打印装订;

    (3)《2025年柳州市教育领域先进集体推荐对象征求意见表》(附件4)或《2025年柳州市模范教师推荐对象征求意见表》(附件5)一式3份;

    (4)《2025年柳州市教育领域先进集体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6)和《2025年柳州市模范教师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7)一式2份。

    上述材料要实事求是,文字简明,手续齐全,按照要求加盖有关部门印章,所有材料需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各县(区)和市直主管部门于2025年7月31日前将有关评选推荐材料报送柳州市教育领域先进集体和模范教师评选表彰工作专班办公室。

    (三)评选审定(9月5日前完成)

    1.确定初步名单(8月4日前完成)。柳州市教育领域先进集体和模范教师评选表彰工作专班办公室组织专班成员单位对推荐对象进行初审,按排序提出初步评选名单,按多于表彰数量的10%核定。

    2.确定拟表彰对象(8月31日前完成)。柳州市教育领域先进集体和模范教师评选表彰工作专班召开联合评审会议按1:1等额比例拟定表彰对象后,由市教育局报市委、市政府审定。

    3.拟表彰对象公示(9月5日前完成)。拟表彰对象经市委、市政府审定后,由市教育局在全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中发现不符合表彰条件的,不再作为表彰对象。

    (四)表彰实施(9月10日前完成)

    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以市委、市人民政府名义联合下发表彰决定,对获奖的先进集体进行表彰,授予“柳州市教育领域先进集体”称号并颁发证书、奖牌;对获奖的模范教师进行表彰,授予“柳州市模范教师”称号,颁发证书,并给予一次性奖金人民币5000元/人(税前)。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把评选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的有力举措,作为柳州建设教育强市的重要实践,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评选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二)严把推荐质量。推荐评选工作要严格坚持评选条件和标准,把人才培养实绩和一贯贡献情况作为衡量标准,特别是将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推荐评选的根本标准,将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作为推荐评选的首要条件。凡政治上不合格或师德师风有问题的,坚决不予推荐,确保推荐对象符合条件、群众公认、名副其实。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县(区)、各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杜绝暗箱操作,杜绝弄虚作假,对在评选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集体或个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县(区)、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评选表彰工作和先进事迹的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宣传媒介,采用多种形式,组织好宣传报道工作,使评选成为树立先进、学习先进、宣传先进的过程。

    未尽事宜,请与市教育局联系。联系人及电话:易显学,2815940;电子邮箱:jyjrsk2008@163.com。

    附件:1.2025年柳州市教育领域先进集体和模范教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25年柳州市教育领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

          3.2025年柳州市模范教师推荐审批表

          4.2025年柳州市教育领域先进集体推荐对象征求意见表

          5.2025年柳州市模范教师推荐人选征求意见表

          6.2025年柳州市教育领域先进集体推荐对象汇总表

          7.2025年柳州市模范教师推荐对象汇总表




通知公告
关于印发《2025年柳州市教育领域先进集体和模范教师评选表彰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教育局  |   发布日期: 2025-07-23 18:00    |  作者: 柳州市教育局

各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各有关部委办局,各市属学校、区直在柳学校,各有关单位:

    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5年柳州市教育领域先进集体和模范教师评选表彰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柳  州  市  教  育  局

                                2025年7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5年柳州市教育领域先进集体和模范教师评选表彰活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投身教育强国建设,努力形成优秀人才争相从教、优秀教师不断涌现的良好局面,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细则》(桂评组发〔2019〕2号)、《柳州市教师队伍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柳办发〔2022〕10号)等精神,结合柳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重要论述和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评选表彰一批教育领域先进集体和模范教师,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激励广大学校和教师自信自强、踔厉奋发,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柳州实践提供有力支撑、贡献教育力量。

    二、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1.“柳州市教育领域先进集体”的评选范围: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和教研、教师培训等其他教育机构,其中高等学校(含高职)的参评对象为学校内设二级机构。获得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的原则上不再参评,如近5年有新的突出贡献的,可以参评。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柳州市教育领域先进集体申报资格:

    (1)近5年有发生过重大责任事故和违纪违法案件的;

    (2)近5年其干部职工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

    2.“柳州市模范教师”的评选范围: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具有教师资格、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2025年8月31日前(含)已办理退休手续的教师,不列入评选范围。已获得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自治区模范教师称号的原则上不再参评,如近5年有新的突出贡献的,可以参评。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柳州市模范教师申报资格:

    (1)存在师德失范,学术不端行为的;

    (2)有违法违纪记录,或纪律处分仍在影响期内的;

    (3)存在申报材料造假等其他情形的。

    (二)表彰名额

    柳州市教育领域表彰先进集体50个,模范教师100名(具体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的评选条件

    1.政治过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凝心聚力,规范管理,锐意进取,注重加强和改进教师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切实把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到教学管理工作各方面。

    2.业绩突出。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作为、狠抓落实,锐意进取、改革创新,全面落实“五育并举”,积极推动柳州教育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1)中小学(幼儿园):坚持面向全体学生,认真实施素质教育,扎实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具有良好校风、教风和学风,具有鲜明办学特色和育人文化,享有良好社会声誉,办学实绩卓著,在教育共同体建设和集团化办学等方面成效显著,在全市及以上层面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2)职业院校:坚持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注重德技并修、工学结合、产教融合,积极开展校企合作,勇于开拓进取,努力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办学实绩突出,具有表率作用。在助力全国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建设、职业教育出海和服务柳州工业高质量发展方面有突出贡献。

    (3)高等学校(含高职)二层机构:重视大学生思想引领,积极推进“三全育人”,教风好、学风正、教学科研质量高,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等方面实绩突出、成绩突出,为柳州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教学科研单位、创新团队;在党建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教学管理、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招生就业等工作中实绩显著、成绩突出的相关职能部门。

    (4)其他教育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柳州市的教育政策,目标明确,工作扎实有效,成绩显著,全市有示范作用,为柳州各类人才培养有突出贡献。

    3.作风优良。持续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断破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教育问题。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凝心聚力、廉洁奉公,规范管理、担当作为。

    (二)模范教师的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争做“四有”好老师。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使课程教学与思想政治教育同向同行。

    2.道德情操高尚。坚持带头践行教育家精神,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师德高尚,为人师表,行为世范。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和中华传统美德,严爱相济、润己泽人,敬重学问、关爱学生。作风正派、廉洁奉公,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育人能力突出。坚持围绕教材、教法不断改革,创造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教学方式方法,促进新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入融合。在培养人才等方面起到突出的模范带头作用,教师本人参加市级及以上教学、技能竞赛或指导学生参加市级及以上比赛获得优异成绩。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实训)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卓著,在全市及以上层面起到突出的示范引领作用。

    (1)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所教或所指导班级凝聚力强,班风正,学风浓,学生行为习惯好。思想道德教育成绩显著,教育教学业绩卓著,在本学科领域中具有较高知名度。积极参与学校教学改革,在推动教育管理、教育教学方法创新、推广教育教学先进经验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在积极打造“柳州教育模式”和“柳州教育品牌”中作出积极贡献。

    (2)职业院校教师原则上应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生产性实训、岗位实习等方面有创新举措,取得较为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技术精湛、德艺双馨,在行业企业技术领域有一定影响力,在区内外有较高声誉。

    (3)普通本科高校教师需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发表、出版较大影响的学术论文,具有教学研究成果、著作或教科书等代表性成果,主持或作为主要参与者承担过市级以上重要教学科研项目,或获得代表本领域较高水平的奖项,或从事科技开发、转化工作以及相关领域的创造、创作,取得较为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在本学科(专业)领域有突出成就,在区内外有较高声誉。

    4.爱岗奉献为先。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忠诚热爱教育事业,坚守教育教学一线,长期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积极实施素质教育,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因材施教,教学相长,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5.教学成果优异。坚持教育教学改革创新,积极推进信息化时代教育创新,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且成果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或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积极发挥传帮带作用,重视队伍建设,指导和帮助青年教师提高教育教学科研水平,对本地本校专业形成高水平创新团队作出重要贡献。

    四、评选表彰组织领导

    2025年柳州市教育领域先进集体和模范教师评选表彰活动由市委、市人民政府主办,市教育局承办,按要求成立柳州市教育领域先进集体和模范教师评选表彰工作专班,工作专班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文东福  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代管宣传工作)

    副组长:卢柳屏  副市长

    成  员:王骕颉  市委副秘书长

            冯  蜜  市政府副秘书长

            赵伟峰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练志林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潘旭阳  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韦红鞠  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余茂建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专班主要职责:负责市教育领域先进集体和模范教师评选表彰工作的政策指导、统筹协调、审核备案、监督监察;研究处理与评选表彰工作有关的重大问题。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教育局局长担任,设办公室副主任一名,由市教育局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工作专班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

    柳州市教育领域先进集体和模范教师评选表彰工作结束后,工作专班自行撤销。

    五、评选表彰程序

    本次评比表彰工作以坚持正向激励、公平公正、实事求是为基本原则,统筹考虑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和教师的代表性,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评选工作实行基层单位公示、县区主管部门公示以及市级公示三级公示制度。各级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推荐人选基层单位公示和推荐单位公示的内容应包括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具体评选程序为:

    (一)评选推荐

    在推荐评选对象时,按先进集体和模范教师的总推荐数量多于实际表彰数量的20%以上比例进行推荐。各县(区)推荐名额数量主要根据辖区学校数量和教师数量,并结合近三年政府教育履职考核情况和国家教育评估情况进行确定。市属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推荐名额数量主要依据教师数量和办学规模进行确定(见附件1)。

    推荐评选对象重点向基层和教学一线倾斜,特别向条件艰苦的农村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教师倾斜,向义务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教师倾斜,向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倾斜,向学校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者倾斜,向援派支教干部(含援派支教教师)倾斜,乡科级及以上干部表彰名额控制在本次表彰名额的20%以内,不同时评选推荐单位和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组织申报(7月31日前完成)

    1.各县(区)负责本辖区内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组织申报工作,柳州市教育领域先进集体和模范教师评选表彰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市属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组织申报工作。

    2.推荐对象所在单位经过民主推荐、领导班子研究提出建议名单,并在单位公示无异议后(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按程序报审。报审前,教育领域先进集体的推荐对象是机关事业单位的,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意见;推荐对象是民办教育机构的,还须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有关部门的意见。模范教师的推荐对象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意见。由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由市教育局统一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两个部门的意见。

    (1)各县(区)推荐对象材料须报各县(区)教育部门审核,再经县(区)党委、政府审定后按推荐顺序报送;

    (2)市属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推荐对象材料由本单位审核后,再经行业主管部门党组(党委)审定后按推荐顺序报送。

    (3)区直在柳学校推荐对象材料由本学校党委审定后按推荐顺序报送。

    3.报送材料包括:

    (1)评选推荐报告。原件一式1份,推荐人选经县区党委、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党组(党委),区直在柳学校党委审定后,以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区直在柳学校名义报送推荐报告,内容包含推荐工作开展情况、党委(党组)审议意见、推荐人选情况(含排序)、公示情况等;

    (2)《2025年柳州市教育领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附件2)或《2025年柳州市模范教师推荐审批表》(附件3)一式3份,并双面打印装订;

    (3)《2025年柳州市教育领域先进集体推荐对象征求意见表》(附件4)或《2025年柳州市模范教师推荐对象征求意见表》(附件5)一式3份;

    (4)《2025年柳州市教育领域先进集体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6)和《2025年柳州市模范教师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7)一式2份。

    上述材料要实事求是,文字简明,手续齐全,按照要求加盖有关部门印章,所有材料需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各县(区)和市直主管部门于2025年7月31日前将有关评选推荐材料报送柳州市教育领域先进集体和模范教师评选表彰工作专班办公室。

    (三)评选审定(9月5日前完成)

    1.确定初步名单(8月4日前完成)。柳州市教育领域先进集体和模范教师评选表彰工作专班办公室组织专班成员单位对推荐对象进行初审,按排序提出初步评选名单,按多于表彰数量的10%核定。

    2.确定拟表彰对象(8月31日前完成)。柳州市教育领域先进集体和模范教师评选表彰工作专班召开联合评审会议按1:1等额比例拟定表彰对象后,由市教育局报市委、市政府审定。

    3.拟表彰对象公示(9月5日前完成)。拟表彰对象经市委、市政府审定后,由市教育局在全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中发现不符合表彰条件的,不再作为表彰对象。

    (四)表彰实施(9月10日前完成)

    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以市委、市人民政府名义联合下发表彰决定,对获奖的先进集体进行表彰,授予“柳州市教育领域先进集体”称号并颁发证书、奖牌;对获奖的模范教师进行表彰,授予“柳州市模范教师”称号,颁发证书,并给予一次性奖金人民币5000元/人(税前)。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把评选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的有力举措,作为柳州建设教育强市的重要实践,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评选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二)严把推荐质量。推荐评选工作要严格坚持评选条件和标准,把人才培养实绩和一贯贡献情况作为衡量标准,特别是将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推荐评选的根本标准,将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作为推荐评选的首要条件。凡政治上不合格或师德师风有问题的,坚决不予推荐,确保推荐对象符合条件、群众公认、名副其实。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县(区)、各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杜绝暗箱操作,杜绝弄虚作假,对在评选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集体或个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县(区)、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评选表彰工作和先进事迹的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宣传媒介,采用多种形式,组织好宣传报道工作,使评选成为树立先进、学习先进、宣传先进的过程。

    未尽事宜,请与市教育局联系。联系人及电话:易显学,2815940;电子邮箱:jyjrsk2008@163.com。

    附件:1.2025年柳州市教育领域先进集体和模范教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25年柳州市教育领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

          3.2025年柳州市模范教师推荐审批表

          4.2025年柳州市教育领域先进集体推荐对象征求意见表

          5.2025年柳州市模范教师推荐人选征求意见表

          6.2025年柳州市教育领域先进集体推荐对象汇总表

          7.2025年柳州市模范教师推荐对象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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