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教规〔2025〕2号柳州市教育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各局属高中段学校: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柳 州 市 教 育 局
2025年8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我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教规范〔2023〕6号)要求,为规范校服采购管理,保障学生权益,重点严守“三条底线”、划清“三条红线”、建立健全制度和建立智慧管理平台,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严守三条采购底线
1.数量控制底线。根据柳州市实际气候,经过多次调研及面向家校征询意见建议,遵循“适宜、实用、够用”基本原则,从学校实际出发,以校为单位严格执行学校集中征订新生校服原则上每生不超过3套、毕业年级不得组织采购校服。采购校服后不得再变相采购班服、年级服、系部服等。
2.价格管控底线。经过多次调研及面向家校征询意见建议,为减轻家长经济负担,坚决制止高端化、奢侈化现象,集中征订校服总费用实行全学段封顶管理,原则上总价不超过500元。同时要采取多种措施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服选购救助渠道。
3.质量安全底线。所有校服必须通过法定检验机构检测,取得《中小学生校服》(GB/T-31888)、《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标准合格报告,建立“首检+抽检”双送检机制,不合格产品一律不允许进入校园并列入质量追溯名单。
二、严明三条纪律红线
4.严禁考核挂钩。学校不得将校服“征订率”“缴费率”“着装率”等指标纳入班主任绩效考核、班级评优评先体系。
5.严禁强制征订。校服征订坚持自愿原则,实行“一单一签”制度(自愿征订单+家长签字确认单),不得强制购买校服。
6.严禁强制日常着装。除确有必要的重大集体活动原则上可倡导集体着装外,不得将校服列为学生每日必穿服装,应允许学生穿着符合学生着装要求的服装。校服设计难以兼顾极端温度,为学生健康与安全考虑,极端天气(气温低于5℃或高于35℃时)可灵活调整着装。
三、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7.多方会商共议。学校应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学校管理人员、家长委员会、教师、学生、家长与社会6方代表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在征订前就征订方案开展会商共议,并对采购进行全程监督。
8.三重一大决策。校服经多方会商共议后提出具体的选用方案报学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定。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选购年级、款式、套数、件数、价格区间、供应企业服务年限等内容。
9.阳光公示。严格执行“六公开”(决策公开、家长采购意向结果公开、会商决策公开、校服选用模式公开、确定供货企业公开、采购结果公开),通过教育官网、学校微信公众号、校园公示栏等多渠道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10.黑名单管理。建立供应商诚信档案,对出现质量不合格、2次服务投诉并确认属实,企业又拒绝整改的,列入全市校服采购黑名单,限制其参与投标。
11.标准化采购。推行九大采购流程、统一档案管理。
12.便民服务。指导校服供货企业建立健全校服售后服务体系,设立校服便民服务专窗(电话/网络),提供尺码试穿、调换服务、特殊体型学生支持量身定制,为学生购买、调换提供便利、探索“旧校服回收捐赠”绿色通道。
13.投诉闭环处置。建立“接诉—核查—整改—反馈—归档”全链条有诉必查机制并实行投诉销号管理,确保3个工作日内响应,15个工作日内办结,处理结果向投诉人书面答复。
四、保障措施
14.按照“属地管理、行业指导、谁采购谁负责”原则,建立市、县(区)、校三级督查体系,每学期开展“四不两直”专项督导。
15.学校在显著位置公开校服管理举报电话(电话:0772—2838722),及时受理处置投诉,对查实的问题实行“一案双查”。
16.全面使用柳州市中小学校服智慧管理平台。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校服选用采购全工作流程的监督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