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教育局转发《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育示范学校2024年度立项建设单位遴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新区)教育局,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社会事务局,各局属高中、中职学校,市特殊教育学校:
现将《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育示范学校2024年度立项建设单位遴选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23〕43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贯彻落实。
请各单位于7月30日前,将佐证材料和加盖公章后的申报表、评分表扫描成PDF版,连同可编版一并报送至市教育局思想政治教育科邮箱:lzjyjszk@163.com。
未尽事宜,请联系市教育局思想政治教育科,联系人及电话:高停,2810882。
附件: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育示范学校2024年度立项建设单位遴选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23〕437号)
柳 州 市 教 育 局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