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语〔2023〕3号关于做好第26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   发布日期: 2023-09-01 09:03    |  作者: 柳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各县、区(新区)语委、教育局,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社会事务局,市语委成员单位,市属各高校、中职学校,市属各普通高中:

    经国务院批准,自1998年起,每年9月第三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今年9月11日至17日是第26届全国推普周,为切实做好我市今年推普周宣传相关工作,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在全区开展第26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桂教语工〔2023〕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活动主题

    本届推普周主题为:推广普通话,奋进新征程。各县区(新区)、各语委成员单位及各有关单位要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的部署要求,大力宣传“十四五”以来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入实施推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传承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方面的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结合本届推普周主题,创新开展接地气、富活力、有特色的推普周系列活动,为全面助力乡村振兴、推进教育和语言文字事业发展、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奠定坚实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基础。

    二、主要内容

    (一)大力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宣传和推广普及活动。推普周期间,市语委、市教育局将联合三江县语委、三江县教育局举办柳州市第26届推普周开幕式和“推普乡村行”系列活动,深入乡镇、社区、学校等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开展普通话培训和咨询服务。三江县语委、教育局要制定承办工作方案,创新思路和活动形式,确保活动取得良好效果。各县区(新区)语委要以推普周活动为契机,通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着力健全完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长效机制,扎实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村落群建设,广泛开展“学前学会普通话”“小手拉大手,说好普通话”“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建设”等工作和活动。

    (二)持续推动推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各县区(新区)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要协调、会同乡村振兴、人社、农业农村等涉农部门,将“职业技术+普通话(农业技术+普通话)”培训纳入“八桂系列”劳务品牌职业技能培训、乡村旅游人才队伍技能培训、乡村振兴“领头雁”计划创业培训以及农村外出务工人员的专项培训,大力提高农村人口特别是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交流沟通能力等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表达能力,有效助力他们提升就业竞争力、产业发展和创业能力。

    (三)组织开展基层干部、教师普通话培训活动。一是由县区(新区)公务员培训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县区(新区)语委、教育局配合,持续组织开展普通话水平未达三级甲等或未参测公务员(参公人员)培训活动。同时,切实将普通话纳入新任公务员(参公人员)入职培训计划。二是由各县区(新区)语委和教育部门部署或组织,切实加强在职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持续提升乡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能力和普通话水平。

    (四)大力开展“童语同音”学前推普活动。一是推普周期间,以农村和民族地区学前3—6岁儿童为重点,持续开展入园与未入园儿童“手拉手学习普通话”等活动。二是确保2023年秋季学期开学期间,乡镇中心校及村小对所有入学新生进行普通话听说能力口头检测,对普通话交流能力存在一定障碍的新生进行强化辅导,确保检测及强化辅导不漏一校,不漏一人,工作不留死角,努力实现全市小学入学新生(语言障碍残疾新生除外)全部具备国家通用语言交流沟通能力。

    (五)切实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村落群建设。各县区(新区)语委要聚焦本县区民族聚居地区、农村地区普通话普及实际,结合近年大力开展“小手拉大手”“推普乡村行”“职业技术+普通话”“普通话人人通”等活动经验和示范乡村选点建设实际,充分利用推普周契机,进一步挖掘整理乡规民约、民间传说、民族歌舞、红色故事等资源,推动“经典润乡土”“红色经典乡村行”“乡村朗读者”等活动展现新活力,创造新成效,为深入推进语言文字规范示范村落群建设氛围营造,打下坚实基础。

    (六)全面做好学校推普周集中宣传活动,以推普周为契机,全面开展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建设。各级各类学校是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主阵地,发挥着基础性作用。一是要组织开展一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集中宣讲活动。二是大力营造好校园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浓厚氛围。三是切实按照自治区中小学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建设信息化考评相关体系和标准,组织开展校内自查和整改,为全面完成自治区语委今年各级各类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建设任务奠定扎实基础。

    (七)发挥部门优势形成工作合力。根据自治区推普周活动统一部署,今年推普周期间,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将组织自治区主要新闻媒体积极宣传我区获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典型事迹,着重展现基层代表风采和一线经验;自治区民宗委将组织开展“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宣传活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指导各市在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中全面推行普通话;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依托各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开展经典诵读、全民阅读、推普讲座等系列活动;自治区广电局将发挥行业引领作用,组织全区各级广播电视媒体和网络视听平台在推普周期间开展集中宣传;广西军区战备建设局将组织开展“新兵推普训练营”主题宣传活动,抓好新入伍士兵的普通话学习教育;共青团广西区委将组织全区青年学生积极参加“推普助力乡村振兴”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携手普通话,青春实践行”青年志愿者推普进社区活动。以上我市各归属部门和系统要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工作要求,结合市语委推普周工作部署和我市实际,认真做好本部门本系统推普周相关宣传和培训活动。

    此外,市场监管部门要抓住推普周契机,以严格落实新发布的《广告语言文字管理暂行规定(修正)》为重点,部署开展一次商业广告社会用语用字整治活动,切实提升我市广告从业人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律意识和各类商业社会用字规范水平,各成员单位和其他部门也要主动结合工作职责要求,切实将国家对各行业语言文字规范要求纳入本部门本行业管理常规,健全语言文字依法管理和执法协调机制,全面提升我市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管理整体水平。

    三、有关要求

    (一)根据桂教语工〔2023〕1号要求,请我市宣传、民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文化广电旅游、共青团等部门和军分区相关部门,将各自活动方案及活动总结材料于活动结束后自行报送自治区业务主管部门,相关材料同时报市语委办。

    (二)请各县区(新区)语委,各市语委成员单位,市属各高校、中职学校、普通高中于9月25日前将本辖区(单位)第26届推普周宣传活动总结(可复制电子文档、图片等)报送市语委办邮箱:lzjjk2023@163.com。各县区(新区)语委报送的推普周活动总结中,须包括但不限于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乡村建设示范村落群宣传、建设方面情况的材料。

    市语委办联系人:覃巧丽,电话:2815947。

    附件:自治区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在全区开展第26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桂教语工〔2023〕1号)

柳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23年8月28日          



通知公告
柳语〔2023〕3号关于做好第26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   发布日期: 2023-09-01 09:03    |  作者: 柳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各县、区(新区)语委、教育局,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社会事务局,市语委成员单位,市属各高校、中职学校,市属各普通高中:

    经国务院批准,自1998年起,每年9月第三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今年9月11日至17日是第26届全国推普周,为切实做好我市今年推普周宣传相关工作,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在全区开展第26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桂教语工〔2023〕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活动主题

    本届推普周主题为:推广普通话,奋进新征程。各县区(新区)、各语委成员单位及各有关单位要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的部署要求,大力宣传“十四五”以来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入实施推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传承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方面的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结合本届推普周主题,创新开展接地气、富活力、有特色的推普周系列活动,为全面助力乡村振兴、推进教育和语言文字事业发展、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奠定坚实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基础。

    二、主要内容

    (一)大力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宣传和推广普及活动。推普周期间,市语委、市教育局将联合三江县语委、三江县教育局举办柳州市第26届推普周开幕式和“推普乡村行”系列活动,深入乡镇、社区、学校等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开展普通话培训和咨询服务。三江县语委、教育局要制定承办工作方案,创新思路和活动形式,确保活动取得良好效果。各县区(新区)语委要以推普周活动为契机,通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着力健全完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长效机制,扎实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村落群建设,广泛开展“学前学会普通话”“小手拉大手,说好普通话”“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建设”等工作和活动。

    (二)持续推动推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各县区(新区)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要协调、会同乡村振兴、人社、农业农村等涉农部门,将“职业技术+普通话(农业技术+普通话)”培训纳入“八桂系列”劳务品牌职业技能培训、乡村旅游人才队伍技能培训、乡村振兴“领头雁”计划创业培训以及农村外出务工人员的专项培训,大力提高农村人口特别是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交流沟通能力等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表达能力,有效助力他们提升就业竞争力、产业发展和创业能力。

    (三)组织开展基层干部、教师普通话培训活动。一是由县区(新区)公务员培训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县区(新区)语委、教育局配合,持续组织开展普通话水平未达三级甲等或未参测公务员(参公人员)培训活动。同时,切实将普通话纳入新任公务员(参公人员)入职培训计划。二是由各县区(新区)语委和教育部门部署或组织,切实加强在职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持续提升乡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能力和普通话水平。

    (四)大力开展“童语同音”学前推普活动。一是推普周期间,以农村和民族地区学前3—6岁儿童为重点,持续开展入园与未入园儿童“手拉手学习普通话”等活动。二是确保2023年秋季学期开学期间,乡镇中心校及村小对所有入学新生进行普通话听说能力口头检测,对普通话交流能力存在一定障碍的新生进行强化辅导,确保检测及强化辅导不漏一校,不漏一人,工作不留死角,努力实现全市小学入学新生(语言障碍残疾新生除外)全部具备国家通用语言交流沟通能力。

    (五)切实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村落群建设。各县区(新区)语委要聚焦本县区民族聚居地区、农村地区普通话普及实际,结合近年大力开展“小手拉大手”“推普乡村行”“职业技术+普通话”“普通话人人通”等活动经验和示范乡村选点建设实际,充分利用推普周契机,进一步挖掘整理乡规民约、民间传说、民族歌舞、红色故事等资源,推动“经典润乡土”“红色经典乡村行”“乡村朗读者”等活动展现新活力,创造新成效,为深入推进语言文字规范示范村落群建设氛围营造,打下坚实基础。

    (六)全面做好学校推普周集中宣传活动,以推普周为契机,全面开展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建设。各级各类学校是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主阵地,发挥着基础性作用。一是要组织开展一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集中宣讲活动。二是大力营造好校园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浓厚氛围。三是切实按照自治区中小学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建设信息化考评相关体系和标准,组织开展校内自查和整改,为全面完成自治区语委今年各级各类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建设任务奠定扎实基础。

    (七)发挥部门优势形成工作合力。根据自治区推普周活动统一部署,今年推普周期间,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将组织自治区主要新闻媒体积极宣传我区获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典型事迹,着重展现基层代表风采和一线经验;自治区民宗委将组织开展“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宣传活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指导各市在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中全面推行普通话;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依托各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开展经典诵读、全民阅读、推普讲座等系列活动;自治区广电局将发挥行业引领作用,组织全区各级广播电视媒体和网络视听平台在推普周期间开展集中宣传;广西军区战备建设局将组织开展“新兵推普训练营”主题宣传活动,抓好新入伍士兵的普通话学习教育;共青团广西区委将组织全区青年学生积极参加“推普助力乡村振兴”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携手普通话,青春实践行”青年志愿者推普进社区活动。以上我市各归属部门和系统要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工作要求,结合市语委推普周工作部署和我市实际,认真做好本部门本系统推普周相关宣传和培训活动。

    此外,市场监管部门要抓住推普周契机,以严格落实新发布的《广告语言文字管理暂行规定(修正)》为重点,部署开展一次商业广告社会用语用字整治活动,切实提升我市广告从业人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律意识和各类商业社会用字规范水平,各成员单位和其他部门也要主动结合工作职责要求,切实将国家对各行业语言文字规范要求纳入本部门本行业管理常规,健全语言文字依法管理和执法协调机制,全面提升我市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管理整体水平。

    三、有关要求

    (一)根据桂教语工〔2023〕1号要求,请我市宣传、民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文化广电旅游、共青团等部门和军分区相关部门,将各自活动方案及活动总结材料于活动结束后自行报送自治区业务主管部门,相关材料同时报市语委办。

    (二)请各县区(新区)语委,各市语委成员单位,市属各高校、中职学校、普通高中于9月25日前将本辖区(单位)第26届推普周宣传活动总结(可复制电子文档、图片等)报送市语委办邮箱:lzjjk2023@163.com。各县区(新区)语委报送的推普周活动总结中,须包括但不限于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乡村建设示范村落群宣传、建设方面情况的材料。

    市语委办联系人:覃巧丽,电话:2815947。

    附件:自治区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在全区开展第26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桂教语工〔2023〕1号)

柳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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