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广西“书香校园.阅读圆梦”读书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新区)教育局,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社会事务局,各局属高中、中职学校:
现将《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广西“书香校园·阅读圆梦”读书活动的通知》(桂教基教〔2023〕5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结合实际做好落实。
一、高度重视,广泛发动
“书香校园·阅读圆梦”活动是全民阅读系列活动之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宣传动员,组织师生参加活动,帮助他们提高阅读兴趣,通过阅读增长见识、拓宽视野。
二、提交作品,巩固效果
本次“书香校园·阅读圆梦”活动设置了“阅读之星”、“学习之星”等奖项,各单位要动员广大师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作品,巩固阅读效果。市教育局将组织评委对全市学生线上分享的参赛作品和教师线上分享的阅读指导课进行评审,最终推荐各组别参赛作品总数15%的优秀作品给自治区教育厅。
三、做好总结,报送信息
各单位要及时总结“书香校园·阅读园梦”活动开展情况,于10月30日前报送活动总结(不超过1000字)和3-5张活动照片至市教育局思想政治教育科。活动期间,市教育局将择优选取学校进行示范展示。
为加强工作联系,请各县区(新区)教育部门、各局属学校填写读书活动联络员表(附件2),于9月20日下午下班前将电子版报送市教育局思想政治教育科。
联系人及电话:王天艳,2810882,邮箱:Izjyjszk@163.com。
附件:1.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广西“书香校园·阅读圆梦”读书活动的通知(桂教基教〔2023〕59号)
2.2023年柳州市“书香校园·阅读圆梦”读书活动联络员表
柳 州 市 教 育 局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