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教基〔2024〕3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2024年全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新区)教育局,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社会事务局:
为抓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各项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的落实,现就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阳光招生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时间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和现场核验
(一)柳州市区户籍新生:2024年7月1日—7月8日网上报名;7月13、14、15日(星期六、星期日、星期一)对有需要的市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进行现场材料核验。
(二)非柳州市区户籍新生:2024年7月8日—7月15日网上报名;7月20、21、22日(星期六、星期日、星期一)对有需要的非柳州市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进行现场材料核验。
第二阶段:信息核验
2024年7月10日和7月17日前各相关部门分别完成对学生及其监护人户口(居住证)、房产等信息的比对核验。
第三阶段:学校审核
2024年7月12日、7月19日前学校分别完成市区户籍和非市区户籍新生资料的网上初审和现场核验通知工作。
第四阶段:城区审核
2024年7月25日前城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各校报名核验结果并完成符合条件招生对象的统筹分流工作。
第五阶段:录取公布
2024年7月31日前学校在“柳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平台”分批次公布录取结果。
第六阶段:录取学生信息完善
2024年8月14日前学校在“柳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平台”完成录取学生信息完善工作。
第七阶段:建立新生学籍
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新生电子学籍注册工作。
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辖区招生实际情况安排招生时间和录取工作,确保招生稳慎有序开展。
二、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平台使用
市区义务教育学校继续使用“柳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平台”进行招生。各城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配合市教育局组织做好辖区内学校招生工作人员的系统培训、系统使用等工作。
三、持续强化控辍保学工作责任
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加强学籍注册和管理,形成学年度适龄儿童基础信息数据库;要完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做好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重点做好残疾儿童、困境儿童、留守儿童入学。本地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经批准后可以延缓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扎实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
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开展全面自查、检查,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各类竞赛证书、社会培训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准确把握好政策发布、信息采集、报名登记、录取审核等时间节点,及时成立工作专班,细化工作安排,全面开展招生政策解读、宣传、培训,加强对群众关注较多片区、热点学校的指导,对发现的问题要责成学校立行立改。要加强招生入学全过程监管,对严重违规的招生行为要严肃查处。
未尽事宜,请与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联系。联系电话:2815945,2815947。
附件:2024年柳州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指南
柳 州 市 教 育 局
2024年5月27日
(此件删减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