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教基〔2024〕48号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中小学教辅选用工作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教育局  |   发布日期: 2024-07-15 11:52    |  作者: 柳州市教育局

各县、区教育局,市区各高中,市特殊教育学校: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新闻出版局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24年秋季学期中小学教辅推荐目录〉的通知》(桂教教材〔2024〕6号)要求,现将《柳州市2024年秋季学期中小学教辅推荐目录》(以下简称《推荐目录》)印发给你们,现就做好教辅材料选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教辅材料选用管理规定

    各县区教育局、各学校要严格遵循有关要求,规范本辖区、本学校各学科教辅材料的选用管理,及时将《推荐目录》转发到学校,严格按照“一科一辅”原则供学生选用,学生自愿购买《推荐目录》内的教辅材料。普通高中考试类教辅材料从《广西壮族自治区2024年秋季学期中小学教辅推荐目录》中的普通高中考试类教辅材料目录中选一个版本进行使用,以学生自愿购买为原则进行征订。

    二、全面加强教辅材料价格管理

    各县区教育局要与发展改革、新闻出版、市场监管部门加强联系沟通,切实履行好教辅材料价格监督管理职责。凡进入《推荐目录》的教辅材料,必须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发改价格规〔2019〕1043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的补充通知》(桂发改价格〔2023〕716号)的有关规定。

    三、严格遵守自愿购买的原则

    在教辅材料选购过程中,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不得要求学生对同步类教辅材料进行一科多辅的征订,不得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学生自愿购买自治区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中的教辅材料并申请学校代购,学校可以统一代购,做好代购服务工作,但不得从中牟利。未列入自治区教辅材料推荐目录的其他类教辅材料,由学生和家长自行在市场上购买,学校不得统一征订或提供代购服务,不得要求或暗示家委会统一征订或代购。家委会不得组织自治区教辅推荐目录之外的教辅材料及课外读物征订或代购工作。教师不得将自治区教辅推荐目录之外的教辅材料指定为学生日常作业或作为日常测试、考试试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举办各类教改、教研、培训活动向学校、教师推荐或变相推荐自治区教辅推荐目录之外的教辅材料。

    四、落实教辅材料征订备案制度

    请各县区教育局汇总本辖区内中小学的教辅征订情况,于2024年秋季学期开学后15个工作日内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各局属普通高中学校、市特殊教育学校于2024年秋季学期开学后15个工作日内直接将本校的教辅征订情况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

    联系人及电话:廖慧、闭燕霞,2851554;邮箱:lzjjk2007@163.com。

    附件:1.柳州市2024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教辅推荐目录

          2.柳州市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中教辅推荐目录

          3.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新闻出版局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24年秋季学期中小学教辅推荐目录》的通知(桂教教材〔2024〕6号)

柳  州  市  教  育  局        

2024年7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通知公告
柳教基〔2024〕48号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中小学教辅选用工作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教育局  |   发布日期: 2024-07-15 11:52    |  作者: 柳州市教育局

各县、区教育局,市区各高中,市特殊教育学校: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新闻出版局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24年秋季学期中小学教辅推荐目录〉的通知》(桂教教材〔2024〕6号)要求,现将《柳州市2024年秋季学期中小学教辅推荐目录》(以下简称《推荐目录》)印发给你们,现就做好教辅材料选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教辅材料选用管理规定

    各县区教育局、各学校要严格遵循有关要求,规范本辖区、本学校各学科教辅材料的选用管理,及时将《推荐目录》转发到学校,严格按照“一科一辅”原则供学生选用,学生自愿购买《推荐目录》内的教辅材料。普通高中考试类教辅材料从《广西壮族自治区2024年秋季学期中小学教辅推荐目录》中的普通高中考试类教辅材料目录中选一个版本进行使用,以学生自愿购买为原则进行征订。

    二、全面加强教辅材料价格管理

    各县区教育局要与发展改革、新闻出版、市场监管部门加强联系沟通,切实履行好教辅材料价格监督管理职责。凡进入《推荐目录》的教辅材料,必须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发改价格规〔2019〕1043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的补充通知》(桂发改价格〔2023〕716号)的有关规定。

    三、严格遵守自愿购买的原则

    在教辅材料选购过程中,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不得要求学生对同步类教辅材料进行一科多辅的征订,不得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学生自愿购买自治区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中的教辅材料并申请学校代购,学校可以统一代购,做好代购服务工作,但不得从中牟利。未列入自治区教辅材料推荐目录的其他类教辅材料,由学生和家长自行在市场上购买,学校不得统一征订或提供代购服务,不得要求或暗示家委会统一征订或代购。家委会不得组织自治区教辅推荐目录之外的教辅材料及课外读物征订或代购工作。教师不得将自治区教辅推荐目录之外的教辅材料指定为学生日常作业或作为日常测试、考试试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举办各类教改、教研、培训活动向学校、教师推荐或变相推荐自治区教辅推荐目录之外的教辅材料。

    四、落实教辅材料征订备案制度

    请各县区教育局汇总本辖区内中小学的教辅征订情况,于2024年秋季学期开学后15个工作日内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各局属普通高中学校、市特殊教育学校于2024年秋季学期开学后15个工作日内直接将本校的教辅征订情况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

    联系人及电话:廖慧、闭燕霞,2851554;邮箱:lzjjk2007@163.com。

    附件:1.柳州市2024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教辅推荐目录

          2.柳州市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中教辅推荐目录

          3.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新闻出版局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24年秋季学期中小学教辅推荐目录》的通知(桂教教材〔2024〕6号)

柳  州  市  教  育  局        

2024年7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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