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侗族自治县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细则(试行)》精神和要求,结合教育厅、市教育局的工作部署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做好我县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机构和权限
三江侗族自治县教育局负责认定三江侗族自治县户籍人员申请的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联系人:侯老师;联系电话: 8618092。
二、认定对象范围
在三江县管辖区内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须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
(一)户籍在三江县管辖区内;
(二)持有有效期内的三江县居住证;
三、认定时间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和教育厅统一安排,今年上半年我县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如下:
(一)系统开放时间:10月16日至12月20日
(二)申请人网报申请时间:11月5日至12月4日。
四、认定条件
(一)申请人应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申请人因在学期间参军入伍(学校保留学籍)等原因并于2019年或2020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本(专)科毕业生可申请直接认定与其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学科任教资格。
(二)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应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2020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可放宽到广西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毕业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毕业,这部分人员必须对应在教育厅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具有备案,未备案的不予认定。
(五)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非语文学科教师资格者,申请时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在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外乡镇、村的其普通话水平可以为三级甲等。
(六)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具有符合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
五、认定办法及流程
(一)网上申报
申请人员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注册和填报申请人信息,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
(二)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三江侗族自治县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现场审核认定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12月3日—12月9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地点:三江侗族自治县教育局(三江县古宜镇中山路28号)。
(三)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提交的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2.户籍在我县的已毕业人员需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2011年及以前入学申请直接认定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还必须提供盖有学校公章的就读学校当年的招生计划、录取名册、课程设计及成绩单、教育教学实习鉴定等证明材料各1份;持有我县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已毕业人员需要提供居住证原件;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中国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驻守在柳州的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3.学历证原件。港澳台学历还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学历证书原件。比对验证不成功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除学历证书原件外,还必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可提前通过“学信网”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与受理。
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出具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体检表。(原件,表格请到“柳州教育网”下载)。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1年,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有柳州市人民医院、柳州市工人医院、柳州市中医院、柳州市柳铁中心医院、柳州市辖五县及柳江区人民医院。)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对比无误的,可不提交原件。
6.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相片1张,相片背面写明姓名和报名系统分配的8位报名号,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照片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
7.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六、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告知及领取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结果告知(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的结论) 及领取教师资格证时间和地点:现场确认结束后10个工作日到三江县教育局领取教师资格证。
七、有关要求
申请人应关注户籍所在地的认定机构的有关通知通告,按照当地认定机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现场确认及体检等事项。因错过申请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请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申请人应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江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