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孙晓瑜等6名同志取得中小学 教师系列初级职称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教育局  |
发布日期:
2021-07-07 10:43  
| 作者:
柳州市教育局
各县、区(新区)教育局,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社会事务局,各局属高中: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推荐评审认定办法(试行)》(桂人社发〔2017〕35号)精神,经审核,同意孙晓瑜等6名同志取得中小学教师系列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职称认定),时间从2021年6月算起。
附件:取得中小学教师系列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
员名单(职称认定)(6名)
柳州市教育局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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