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升柳州市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质量和水平,根据《广西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中共柳州市委宣传部、柳州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等文件要求,结合柳州市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及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共柳州市委、自治区教育厅有关决策部署要求,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坚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宪法教育为核心,以民法典教育为重点,以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为抓手,着力于健全普法宣传机制,完善法治宣传教育网络,深入开展柳州市教育系统各单位、各学校法治宣传教育,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出新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共柳州市委员会、柳州市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普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坚持以人为本。根据机关单位、学校等普法对象的不同分类实施、统筹推进,以干部职工、师生员工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努力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质量和效果;坚持服务导向。紧紧围绕着中共柳州市委、市人民政府、区教育厅事关教育的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更好地维护和保障干部职工、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坚持问题导向。以抓主要矛盾、重点难题、热点问题为突破口,以问题整改为抓手,以点带面,不断开创普法工作新局面,推动机关单位和学校普法机制的不断健全完善和创新;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深度融入法治实践,坚持法治思维做好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工作,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师生员工养成自觉学法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
(三)主要目标。到2025年,机关依法行政、学校依法办学更加规范,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明显增强,干部职工、师生员工的法律素养、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显著提升,尊法守法的自律性、学法用法的主动性不断完善。法治课教师的教学能力日益提升,法治实践教育成效显著,“互联网+”法治教育深入推进,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家庭共同承担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体系基本形成,机关单位、学校的法治宣传教育质量和水平迈上新台阶。
二、明确普法重点内容,全面提升教育系统法治素养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会贯通到教育局机关、学校普法宣传教育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要引导学法者坚定不移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作为机关、学校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领导班子集体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广大干部职工、师生员工学习培训的重点课程来抓好。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到机关和学校的法治教育中,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人才培养、人才选拔工作紧密结合,做到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工作,努力促进教育法治、理论实践能够取得新成绩。各学校和单位要充分利用校园网站、学校微博、电子屏幕、校报、期刊、杂志、宣传展板等多种渠道,加大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解读力度,做到宣传效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重点宣传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联合相关部门持续办好全市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和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等系列活动,通过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征文及绘画比赛等方式,丰富活动载体和形式,提升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在广泛开展“宪法卫士”网上学习测评的基础上,鼓励干部职工主动维护宪法权威,学校教师充分利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站等资源,引导学生利用好班会队会、课外活动、假期、社会实践活动等契机学习宣传宪法、参与宪法实践,讲好宪法故事。通过创新普法形式,邀请相关部门领导、专家、学者和律师到校开展宣讲,广泛宣传宪法精神,实现校园宪法宣传全覆盖。通过加强宪法文化建设,在青少年学生入学仪式、成人仪式、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推动宪法学习制度化、常态化。
(三)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重点宣传民法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质、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宣传民法典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宣传好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将民法典融入学校教学内容,加强青少年民法典教育,推动广大干部职工、师生员工学好用好民法典,敬畏法律、依法维权。学校应当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月,有针对性地将民法典学习教育内容融入其中,通过主题板报、征文演讲、知识竞赛、模拟法庭、辩论赛、情景剧等多种形式开展民法典学习教育活动,并有机融入到法律进校园、主题班会、法治社团等活动中,进一步推动未成年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学习和深度体验。
(四)深入学习宣传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将新修订的教育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大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广大师生深入学校掌握新修订的教育法的重要内容,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依据教育法保障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破解教育活动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围绕着“双减”工作的政策法规、不断规范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特别是民办学校的教育教学行为;要加强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通过组织开展教师法、职业教育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学位条例、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实现教育工作者法治理念的形成和法治思维的转变。
(五)深入学习宣传其他法律法规。普法教育应当适应教育统筹发展、学校安全管理和学法者法治意识养成的需要,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等,通过组织参与“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和其他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广大师生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为适应更高水平的平安柳州建设需要,在总结“七五”普法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加强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监察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做好防范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工作,促进依法惩治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要结合师生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加大宣传科学技术普及、优化营商环境、生态文明建设、知识产权保护、税务、防治家庭暴力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涉外法律法规的学习,共同营造文明美好的和谐社会。
(六)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把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纳入普法责任清单,突出党章学习宣传,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重点学习宣传准则和条例等,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衔接协调。将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一项基本要求来规范,并列入到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中,在考核党员、干部时要注意了解遵守党内法规相关情况,更好地引导全体党员牢记初心使命,坚定理想信念,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自觉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三、坚持分类施策,努力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质量和效果
(一)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将宪法、民法典等法治内容纳入机关和学校领导班子的年度学习计划,把提高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作为考核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进行评价。不断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应知应会法律清单,明确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以提高领导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教育改革、推动教育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每年举办一期全市教育系统领导干部法治工作培训班,指导、督促和推动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法治专题培训工作。通过推进现场或通过网络旁听法庭庭审,了解法律程序及要求,督促县、区(新区)加强教育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能力培训,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通过鼓励学校引进专业法律人才,通过定期培训、挂职锻炼、委托培养等多种方式,不断提升学校管理人员的法治素养和水平。
(二)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规范化和常态化,提升法治授课教师专业教学能力,推动各中小学法治课程开齐开足开好。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及《广西壮族自治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将法治教育融入学校教育各个阶段,进一步健全学校法治教育内容和体系,从课时、师资、教材、经费等方面加强学校法治教育保障力度,推动提升法治教育课时占比,适当增加法治知识在中考等相关考试中的内容占比。加大学科融入法治教育力度,深入挖掘各类课程和教学方式中蕴含的法治教育资源,结合学生年龄特点和日常实际,将守规则、讲纪律、讲秩序、讲诚信、讲团结、讲合作、依法维权等法治教育内容渗透到教育教学活动中。通过加强中小学校法律基础课程建设,鼓励开设法治教育在线课程,创新教育的方式方法。持续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青少年学法用法网上知识竞赛、全国青少年禁毒知识竞赛(青骄平台)、宪法小卫士等活动。结合安全、禁毒、国防、防灾减灾救灾以及防范学生欺凌、网络诈骗、人身侵害和人口拐卖等内容开展日常宣传教育,将法治教育纳入中小学课后服务范围。各中小学校要特别关注留守儿童、随迁子女、残疾儿童等学生的法治学习需求,提供相关法治服务支持。要通过加大对农村、边远地区学校的普法支持力度,推进远程法治教育,推动提升学校师生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加强青少年法治基地建设。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是拓宽青少年法治教育方式方法的重要举措。各县区、学校要进一步健全青少年参加法治实践机制,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基地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通过以案释法、体验式教育、现场观摩、模拟法庭等方式组织学生开展法治实践教育活动,增强青少年法治观念和参与法治实践的能力。切实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着力推动中小学校法治宣传教育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法治实践教育作为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将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纳入社会实践大课堂活动场所范围,努力推动学生每年接受法治实践教育不少于2课时。
(四)加强法治课师资培养培训。推进教师网络法治教育培训,5年内对所有道德与法治课教师进行一次轮训。推动各县、区(新区)开展教师全员法治培训,努力让每位中小学教师每年接受不少于5课时的法治教育培训。推动学校配备与课程设置相当的法治课专业教师,推动提高法治课专业教师在思政课教师中的比例。进一步推广法治实践教学和案例教学,多渠道增强青少年规则意识和法治观念。深入开展法治教育优秀教案评选和法治教师赛课活动,提升相关领域师资队伍的专业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加强法治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加强案例普法,以多种形式推进以案释法活动及学校师生的法治讲座。
四、创新普法形式,不断丰富法治教育资源
(一)落实依法治校星级学校建设工程。以自治区教育厅全区依法治校示范校星级学校创建工作为抓手,在全市范围内落实星级学校建设工程的组织实施,将各级各类学校全部纳入建设范围。建设内容涉及依法治理的领导和工作推动机制、规章制度建设、内部治理结构、法律风险防控、师生法治教育、师生权益保护、法治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等领域,对学校法治建设情况进行专项考评并转化为星级水平呈现和挂牌认定,作为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依法治校工作全覆盖的重要内容进行规范。通过星级学校建设,推动我市各级各类学校依法办学治理能力和水平的全面提升。深化“法律进学校”,推动各校健全依法治理制度体系,加强学校法治文化建设,切实提升依法办学、依法执教的意识和能力。持续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建立健全依法治校长效机制。通过有针对性地开展控辍保学和防范校园欺凌、性侵害、毒品犯罪、诈骗、非法传教、艾滋病传播等专项行动,深化学校及周边环境的依法治理。
(二)推动普法深度融入教育系统依法治理。推动普法与依法治理紧密结合,进一步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推动教育改革发展的能力。教育系统的依法治理,应当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原则,扎实抓好全市教育系统普法工作,按照执法、服务、管理工作的实际和“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要求,细化普法的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制定任务措施清单并予以认真落实。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加强本辖区本单位人员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加强对干部、教师的普法工作,落实普法责任。要把普法融入到执法的全过程,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中,加强普法宣传,推进执法人员、公职律师等以案释法活动。要将普法融入到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与日常管理中,体现在学生守则、教学规则、行为规范和其他管理制度中,从遵守交通规则、培养垃圾分类习惯、制止餐饮浪费等日常生活行为抓起,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养成守法习惯。根据学校章程、校规校纪等,建立健全对学生日常行为习惯的考察评价与奖惩机制,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加强对学生遵纪守法意识和行为的考查。加快推进教育公益普法,将普法作为学生参与社会实践、志愿者服务等重要内容来考量。通过推进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形成良好的校园法治环境。
(三)健全教育普法服务保障体系。推动构建立体化法治宣传教育体系,充分运用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学宪法讲宪法模块、普法教育课件、微视频、普法教育案例库、依法治校课例与课件等网络学习课程,为干部职工、师生员工学习法治知识提供便利条件。健全完善的法治教育协同工作机制,为干部师生提供更多优质法治教育资源和法治实践机会。通过推动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加强与人大、公检法司、妇联、团委等单位的交流互动,共同推进我市青少年法治教育的进步。“八五”普法中不断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加强法治课教师、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队伍建设,完善和落实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制度,到2025年,实现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辅导员)配备率达到100%。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柳州市教育系统“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全市教育系统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普法专业队伍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将普法工作摆到重要位置,科学研究制订本辖区本单位普法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认真组织实施,各辖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推动普法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加强经费保障。将普法经费纳入本单位年度预算,鼓励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利用普法专项经费,重点支持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法治教师培训、校园法治文化建设等青少年普法投入。推动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引导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青少年法治教育。
(三)加强考核评价。教育系统督导部门要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教育督导评估等重要范围。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综合绩效考核等重要范围,把依法履职能力作为干部考核考评的重要内容进行评价。通过推动社会力量参与法治教育第三方评价,为改进普法工作提供决策依据。通过健全激励机制,及时宣传推广“八五”普法法治宣传教育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