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东新区教育局
主要职责
柳东新区教育局是经柳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柳东新区党工委批准成立的新区管委会内设机构,主管新区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发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柳州市有关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柳东新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中长期规划,起草有关教育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柳东新区教育工作的协调管理,指导柳东新区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教育教学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新区中小学、幼儿园的设置标准,负责新区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柳东新区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文化类教育培训机构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
(四)制定中小学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指导、监督中小学用书征订和进校书刊管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五)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切实减轻中小学的课业负担,加强中小学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和国防教育工作,指导柳东新区学校、幼儿园的党建和安全稳定工作。
(六)按照有关规定负责考核、推荐、奖惩、任免中小学校、幼儿园领导班子,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后备干部的培养、教育和选拔工作。
(七)负责抓好柳东新区中小学、幼儿园的教职工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开展教职工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按相关规定负责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和职务评聘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实施内部管理体制改革。配合有关部门办理职工工资晋升手续及退休手续,并按规定做好相应的服务工作。
(八)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柳东新区教育经费投入情况。
(九)协助指导柳东新区教育系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协调、指导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开展与国外的教育合作与交流。
(十)拟订柳东新区语言文字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
(十一)加强教育督导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十二)加强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完善民办教育宏观管理的政策措施、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十三)承办柳州市委教育工委、教育局,柳东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室地址及邮编
地址:柳州市新柳大道89号柳东新区企业总部A座1656室
邮编:545616
办公电话及电子邮箱
电话:2671546
传真:2673236
电子邮箱:ldxqjwb@163.com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