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教督导〔2022〕4号柳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督学责任区的通知
各市属学校:
根据《教育督导条例》《督学管理暂行办法》《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对第七届市属学校督学责任区、责任督学及挂牌督导学校进行调整,增聘龙陵英、周海2名同志为第七届市属学校责任督学,赵跃兵同志不再担任责任督学。现将调整后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学责任区划分
(一)第一责任区(组长:汪 楣)
责任督学:汪 楣
责任学校:柳州高级中学、柳州铁一中学
责任督学:吴海鹰
责任学校:柳州市第六中学、柳州市民族高中
责任督学:宋 燕
责任学校:柳州市钢一中学、柳州市中山中学
责任督学:黄超华
责任学校:柳江中学、柳州市柳江区实验高中
责任督学:黄汉华
责任学校:柳州市第六十六中、柳州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
(二)第二责任区(组长:黎建宁)
责任督学:黎建宁
责任学校:柳州市第一中学、柳州市第二中学
责任督学:刘安琼
责任学校:柳州市铁二中学、柳州市第三中学
责任督学:周 海
责任学校:柳州市新世纪高中、柳州市柳邕高级中学
责任督学:陈升世
责任学校:柳州市第九中学、柳州市特殊教育学校
责任督学:龙陵英
责任学校:柳州市交通学校、柳州市机械电子工业职业技术学校
责任督学:曹致强
责任学校:柳州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柳州市旅游学校
二、督学职责
1.对学校依法依规办学进行监督。
2.对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进行指导。
3.受理、核实相关举报和投诉。
4.发现问题并督促学校整改。
5.向教育督导部门报告情况,并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意见。
各学校要依法积极协助并配合责任区督学开展随机督导检查,主动汇报工作,如实反映情况,自觉提供相关资料,自觉接受随机督导,不隐瞒事实真相。
柳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