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柳州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29号提案的答复
**等委员:
你在柳州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的建议》(第129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健全劳动教育保障机制,政府每年提供专项资金确保学校能够按照一定的建设标准,建立起本校专门的劳动教育场所,如编织教室、多功能烹饪教室、木工教室等”的建议
目前,我市大部分中小学根据学校特色均开设了劳动实践教育场所,并组织开展相应的劳动实践教育,增强学生的动手能力,如融安县实验中学开辟1800平方米劳动基地,用于种植融安的特产金桔;鱼峰区的中小学均有不同设置的劳动农场、节气厨房、鲁班教室、红领巾劳动实践体验等劳动教育场所;柳南区学校开辟开心农场、校园超市等劳动教育场所;鹿寨县学校分别开设了茶艺室、糕点工作室、烹饪间、陶艺室、草编室、编导室、汽修车间等劳技教室。另外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涉及中小学校校内的改造资金应由各县区(新区)承担,市财政局也将积极配合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校内劳动教育场所建设。
二、关于“核定劳动教育实践收费标准,解决劳动教育器材、耗材补充等问题”的建议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结合职能职责,继续加强对柳州市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监管和服务,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贯彻宣传,鼓励指导我市地方和社会团体结合本地实际,出台柳州市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的地方标准、团体标准或者系列服务规范,进一步规范柳州市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让柳州市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有“星级”标准,有更加细致可操作性的参照标准。同时督促柳州市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服务机构经营主体等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取得开展柳州市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服务所需相关证照或许可,指导规范依法依规制定收费标准,收费项目明码标价,全力解决劳动教育器材、耗材补充等问题。
三、关于“政府对民营的校外劳动基地给予一些政策倾斜,如减免税收、奖补支持、购买服务”“政府采取措施呼吁、协调、指导具有产业特色的企业、公司、工厂、农场等组织为劳动教育基地建设贡献应有的社会主体力量”的建议
目前,我市虽未出台政府对民营的校外劳动基地给予的倾斜政策,经统计部分学校已利用学校经费与校外中小学劳动实践基地签订了合作协议定期开展劳动教育实践活动,如鹿寨中学与裕康葡萄园组建劳动实践基地;鹿鸣中学与大村村民委组建劳动实践基地;鹿寨县实验高中与中明生态农场、春天花卉公司组建劳动实践基地;鹿寨分院与华美达酒店、柳州五菱等企业合作,建立实习基地。全市共有8个自治区级劳动实践基地,19个市级劳动实践基地,2023年,市教育局对2个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进行宣传,年底计划开展全市劳动教育现场推进会,将邀请做得好的部分校外实践基地进行交流发言和展示,全面提升我市校外劳动教育实践的影响力和基地辐射引领作用。
四、关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高对学校劳动教育质量评估的权重,强制学校利用寒暑假设立劳动周”的建议
2020年7月7日,教育部印发《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指出:在大中小学设立劳动教育必修课程。大中小学每学年设立劳动周,可在学年内或寒暑假安排,以集体劳动为主,由学校组织实施。为全面提升我市学校劳动教育的权重,市教育局每年都会组织开展全市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活动,时间基本从5月-10月,鼓励每一位学生和家长参与该活动,并对优秀的活动进行评选表扬。
感谢你对我市教育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柳州市教育局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