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教思政〔2023〕54号关于加强柳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教育局  |   发布日期: 2023-09-18 21:10    |  作者: 柳州市教育局

各县、区(新区)教育局,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社会事务局,各局属高中、中职学校,市特教学校、六十六中学,市教科所: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升学生心理健康素养,防范化解校园心理危机,构建和谐安全校园环境,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措施

    (一)强化心理健康教育

    1.严格落实心理健康课时。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每2周1课时的要求开足开齐心理健康教育课,利用主题班会、心理健康课向学生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沉迷网络危害等内容,安排形式多样的生命教育、挫折教育研学活动。通过个体或团体心理辅导,引导学生学会自我心理疏导,树立自助、求助意识,学会理性面对困难和挫折,增强心理健康素质。

    2.五育并举促进心理健康。充分发挥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以及校园文化的重要作用,全方位促进学生心理健康发展。严格落实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和美育课的刚性要求,积极推广民族体育项目,广泛开展普及性体育运动和丰富的艺术实践活动,结合各学段特点系统加强劳动教育,切实培养学生珍视生命、热爱生活的心理品质,增强学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3.全方位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依托“10月10日世界精神卫生日”“525心理健康活动月”“书香校园建设”等活动,在中考和高考等时间节点,要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心理健康活动。发挥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学生社团、学校聘请的社会工作者的作用,增强同伴支持,融洽师生同学关系。

    (二)规范学生心理健康监测

    4.开展心理健康测评。开学后一个月内完成入学新生的心理健康测评。特别对经济困难家庭、单亲和离异家庭、留守和流动家庭学生、患心理疾病、有特异体质、情绪波动明显等状况的学生进行重点排查和关注,按照“一人一档”原则建立心理档案及跟踪处理台账。

    5.建立重点学生档案。做好重点学生的心理健康档案建设和移交工作。完善学生心理档案建设,每学期开学后一周和学期结束一周内完成学生心理健康档案的建档和更新工作。在学生小升初、初升高转入新学校后一个月内,完成重点学生的心理档案的移交工作。

    (三)建立“家校沟通”常态化机制

    6.认真落实家访制度。学校领导要带头开展家访,班主任每学年对每名学生至少开展1次家访,鼓励科任教师有针对性开展线上或线下家访,与家长及时沟通学生在校期间的思想情绪、学业状况、行为表现等情况,同时精准掌握学生家庭生活、亲子关系、身心健康等情况。对各种特殊状况信息进行及时汇总上报,并做好跟进处理,完善班主任工作台账。

    7.建立家庭教育指导者专业化发展机制。设立家庭教育指导者专兼职岗位,至少指派1名具有3年以上家庭教育、心理咨询、班主任工作经验的老师担任本校的家庭教育指导者。负责规划和实施本校的家庭教育工作,向家长和老师提供关于家庭教育的理论知识、方法技巧和实践案例,每学期面向家长至少开展1次心理健康教育、1次家庭教育培训,强化家长学校建设,提高家长的家庭教育水平和心理危机识别能力。

    (四)建立完善心理预警干预机制

    8.建立心理危机预警机制。根据《柳州市大中小学校园心理危机五级预警防控体系建设方案》(柳教思政〔2023〕29号)建立“领导小组—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心理教师—班主任/辅导员—家长—心理委员/宿舍管理员”校园心理危机五级预警防控体系,分级网格化管理,要确保每个网格节点都要有具体负责人、实施人,明确职责并全力承担所在岗位工作职责,同时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实行校园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和重大事故行政追究制度,对重视不够、管理不善、玩忽职守等导致发生影响学校稳定的严重问题和事故的,要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9.优化心理健康服务协作机制。扩大试点校范围,持续开展“社工进校园”专项行动。主动与对口医院沟通,深入开展“医教协同”专项行动,邀请卫健系统心理专家到校指导。积极参与“北京一路阳光慈善基金会”关爱青少年心理健康公益项目,针对家庭困难学生,按照流程申请救助资金(申请流程详见附件2)。

    10.妥善做好学生突发事件善后工作。学生因心理问题在校发生意外事件后,学校要立即启动应急工作预案,第一时间联系学生家长,并在公安等部门指导下核实情况、及时处理。针对可能的社会关注,学校要按照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回应,对在网上进行恶意炒作者,争取网信、公安等部门支持,合力做好工作。

    (五)配齐建强心理教师队伍

    11.按要求配齐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各县(区)应加大中小学教师编制统筹配置力度,优先补充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中小学每校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学生规模在1000人以上的中小学校,应至少配备1名专职心理教师。心理教师享受班主任待遇。建立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教研制度,县级教研机构要配备心理教研员。

    12.逐步建立心理健康教师持证上岗制度。选派持有心理健康相关资格证书或上岗资格证书的教师担任本学校的心理(辅导)教师,将心理教师专业督导列入教师继续教育计划,每年接受专业督导不少于10小时。

    13.推动建立“全员心育”模式。心理健康教育全员覆盖培训,班主任及各学科教师的岗前培训、校本培训、师德培训等各类培训中,将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必修内容予以重点安排,不断提高全体教师的心理辅导能力和家校沟通能力。每个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1期心理教师、班主任、德育干部、任课教师等相关心理健康知识培训和1期心理委员培训,提高全体教师对异常心理问题的识别能力及对复杂心理问题的处置能力。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加强对心理健康教育的领导与支持,不断创新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模式,探索积累经验,推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校利用校园网、宣传栏、手抄报等载体,开展丰富多彩的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

    (三)强化保障措施。切实加强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经费保障,学校应将所需经费纳入预算,健全多渠道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力量支持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服务。

    三、其他事项

    请各教育行政部门、各局属学校按要求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并填写《2023年秋学期柳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落实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分别于10月11日前、11月30日前各报送1次工作进度,市教育局将于12月份组织专家开展专项督导工作。

    未尽事宜,请联系市教育局思政科。联系人及电话:潘迎,2822733;邮箱:lzjyjszk@163.com。

    附件:1.2023年秋学期柳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落实情况汇总表

          2.“一路阳光心理驿站”操作说明

柳  州  市  教  育  局        

2023年9月14日          



通知公告
柳教思政〔2023〕54号关于加强柳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教育局  |   发布日期: 2023-09-18 21:10    |  作者: 柳州市教育局

各县、区(新区)教育局,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社会事务局,各局属高中、中职学校,市特教学校、六十六中学,市教科所: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升学生心理健康素养,防范化解校园心理危机,构建和谐安全校园环境,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措施

    (一)强化心理健康教育

    1.严格落实心理健康课时。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每2周1课时的要求开足开齐心理健康教育课,利用主题班会、心理健康课向学生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沉迷网络危害等内容,安排形式多样的生命教育、挫折教育研学活动。通过个体或团体心理辅导,引导学生学会自我心理疏导,树立自助、求助意识,学会理性面对困难和挫折,增强心理健康素质。

    2.五育并举促进心理健康。充分发挥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以及校园文化的重要作用,全方位促进学生心理健康发展。严格落实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和美育课的刚性要求,积极推广民族体育项目,广泛开展普及性体育运动和丰富的艺术实践活动,结合各学段特点系统加强劳动教育,切实培养学生珍视生命、热爱生活的心理品质,增强学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3.全方位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依托“10月10日世界精神卫生日”“525心理健康活动月”“书香校园建设”等活动,在中考和高考等时间节点,要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心理健康活动。发挥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学生社团、学校聘请的社会工作者的作用,增强同伴支持,融洽师生同学关系。

    (二)规范学生心理健康监测

    4.开展心理健康测评。开学后一个月内完成入学新生的心理健康测评。特别对经济困难家庭、单亲和离异家庭、留守和流动家庭学生、患心理疾病、有特异体质、情绪波动明显等状况的学生进行重点排查和关注,按照“一人一档”原则建立心理档案及跟踪处理台账。

    5.建立重点学生档案。做好重点学生的心理健康档案建设和移交工作。完善学生心理档案建设,每学期开学后一周和学期结束一周内完成学生心理健康档案的建档和更新工作。在学生小升初、初升高转入新学校后一个月内,完成重点学生的心理档案的移交工作。

    (三)建立“家校沟通”常态化机制

    6.认真落实家访制度。学校领导要带头开展家访,班主任每学年对每名学生至少开展1次家访,鼓励科任教师有针对性开展线上或线下家访,与家长及时沟通学生在校期间的思想情绪、学业状况、行为表现等情况,同时精准掌握学生家庭生活、亲子关系、身心健康等情况。对各种特殊状况信息进行及时汇总上报,并做好跟进处理,完善班主任工作台账。

    7.建立家庭教育指导者专业化发展机制。设立家庭教育指导者专兼职岗位,至少指派1名具有3年以上家庭教育、心理咨询、班主任工作经验的老师担任本校的家庭教育指导者。负责规划和实施本校的家庭教育工作,向家长和老师提供关于家庭教育的理论知识、方法技巧和实践案例,每学期面向家长至少开展1次心理健康教育、1次家庭教育培训,强化家长学校建设,提高家长的家庭教育水平和心理危机识别能力。

    (四)建立完善心理预警干预机制

    8.建立心理危机预警机制。根据《柳州市大中小学校园心理危机五级预警防控体系建设方案》(柳教思政〔2023〕29号)建立“领导小组—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心理教师—班主任/辅导员—家长—心理委员/宿舍管理员”校园心理危机五级预警防控体系,分级网格化管理,要确保每个网格节点都要有具体负责人、实施人,明确职责并全力承担所在岗位工作职责,同时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实行校园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和重大事故行政追究制度,对重视不够、管理不善、玩忽职守等导致发生影响学校稳定的严重问题和事故的,要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9.优化心理健康服务协作机制。扩大试点校范围,持续开展“社工进校园”专项行动。主动与对口医院沟通,深入开展“医教协同”专项行动,邀请卫健系统心理专家到校指导。积极参与“北京一路阳光慈善基金会”关爱青少年心理健康公益项目,针对家庭困难学生,按照流程申请救助资金(申请流程详见附件2)。

    10.妥善做好学生突发事件善后工作。学生因心理问题在校发生意外事件后,学校要立即启动应急工作预案,第一时间联系学生家长,并在公安等部门指导下核实情况、及时处理。针对可能的社会关注,学校要按照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回应,对在网上进行恶意炒作者,争取网信、公安等部门支持,合力做好工作。

    (五)配齐建强心理教师队伍

    11.按要求配齐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各县(区)应加大中小学教师编制统筹配置力度,优先补充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中小学每校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学生规模在1000人以上的中小学校,应至少配备1名专职心理教师。心理教师享受班主任待遇。建立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教研制度,县级教研机构要配备心理教研员。

    12.逐步建立心理健康教师持证上岗制度。选派持有心理健康相关资格证书或上岗资格证书的教师担任本学校的心理(辅导)教师,将心理教师专业督导列入教师继续教育计划,每年接受专业督导不少于10小时。

    13.推动建立“全员心育”模式。心理健康教育全员覆盖培训,班主任及各学科教师的岗前培训、校本培训、师德培训等各类培训中,将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必修内容予以重点安排,不断提高全体教师的心理辅导能力和家校沟通能力。每个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1期心理教师、班主任、德育干部、任课教师等相关心理健康知识培训和1期心理委员培训,提高全体教师对异常心理问题的识别能力及对复杂心理问题的处置能力。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加强对心理健康教育的领导与支持,不断创新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模式,探索积累经验,推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校利用校园网、宣传栏、手抄报等载体,开展丰富多彩的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

    (三)强化保障措施。切实加强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经费保障,学校应将所需经费纳入预算,健全多渠道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力量支持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服务。

    三、其他事项

    请各教育行政部门、各局属学校按要求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并填写《2023年秋学期柳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落实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分别于10月11日前、11月30日前各报送1次工作进度,市教育局将于12月份组织专家开展专项督导工作。

    未尽事宜,请联系市教育局思政科。联系人及电话:潘迎,2822733;邮箱:lzjyjszk@163.com。

    附件:1.2023年秋学期柳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落实情况汇总表

          2.“一路阳光心理驿站”操作说明

柳  州  市  教  育  局        

2023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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