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教基〔2025〕13号关于开展2025年全市中小学劳动教育宣传月等系列活动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教育局  |   发布日期: 2025-05-15 16:34    |  作者: 柳州市教育局

各县、区教育局,局属高中、市特殊教育学校、市第六十六中学: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我市中小学劳动教育,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全区中小学劳动教育宣传周等系列活动的通知》(桂教办〔2025〕399号)精神,我局决定开展2025年全市中小学劳动教育宣传月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劳动教育宣传月活动

    (一)活动主题

    劳动铸就梦想,奋斗开创未来。

    (二)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6月5日。

    (三)活动安排

    各县(区)严格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全区中小学劳动教育宣传周等系列活动的通知》(桂教办〔2025〕399号)组织好学校开展好“5个一”系列劳动活动,并及时做好宣传和总结。

    二、开展中小学劳动教育典型案例评选活动

    (一)参评对象

    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

    (二)评选范围

    各单位在劳动教育组织实施、课程资源开发、师资队伍建设、劳动实践场所建设、家校社协同机制、评价考核制度等方面的典型经验和特色做法,可重点突出1—2方面内容,3000字左右。要具有创新性和操作性,可复制、可推广。

    (三)奖项设置

    每县(区)择优推荐不超过15个典型案例,局属学校择优推荐不超过2个,市级评选出若干优秀典型案例,并择优向上级推荐。

    (四)相关事项

    1.除已被评为全国、全区典型案例的之外,其余的全国中小学劳动教育实验区、自治区中小学劳动教育示范校、特色校均应参加评选,不占推荐指标。

    2.典型案例要按公文格式要求排版。主标题自拟,副标题和电子文档名称标注为:XX单位(学校)劳动教育经验做法,单位名称要写规范全称。

    3.请各县(区)教育局、局属学校于6月5日前将推荐案例和《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全区中小学劳动教育宣传周等系列活动的通知》(桂教办〔2025〕399号)中的附件1可编辑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一并打包发至柳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邮箱386840843@qq.com,联系人及电话:杜菡妍,2817860。

    三、开展中小学劳动教育教学设计展评活动

    (一)参评对象

    教研机构、中小学校、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劳动教育教研员、专兼职教师。

    (二)参评要求

    1.围绕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三类劳动十个任务群,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和学生年龄特点,设计具有创新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的劳动教育课程。

    2.教学设计以文本形式呈现,要注明适用年级,说明劳动背景和场景,明确教学目标,阐明劳动准备和劳动教学过程的关键环节,描述教学评价,不超过4000字。

    3.教学设计可以是单独的1课时教学内容,也可以是在一个明确主题统领下的劳动单元教学设计。鼓励按单元设计教学内容。

    (三)奖项设置

    按照小学组、初中组、普通高中组分别设置一、二、三等奖,

    获奖比例分别控制在评审总量的15%、25%、30%以内。

    (四)相关事项

    1.每县(区)推荐数量不超过10个,局属学校推荐数量不超过2个。自治区中小学劳动教育示范校、特色校均应参与评选,报送1—2个,不占推荐指标。

    2.请各县(区)教育局、局属学校于6月5日前将推荐项目和《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全区中小学劳动教育宣传周等系列活动的通知》(桂教办〔2025〕399号)中的附件2可编辑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一并打包发至柳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邮箱386840843@qq.com,联系人及电话:杜菡妍,2817860。

    四、开展中小学劳动教育教师说课展评活动

    (一)参评对象

    中小学劳动教育专兼职教师。

    (二)参评要求

    1.围绕劳动教育课程标准或校本劳动教育课程,自选一个具体的劳动教育课题进行说课,时长15分钟以内。通过录制提交说课视频的形式参评。

    2.说课视频要求包含片头,时长5秒,文字信息包括:学科类别、年级、课名、主讲教师等信息。画面清晰,无噪音。视频画面16:9,大小不超过500M,编码格式H.264/25帧,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P,建议码率8Mbps,音频AAC编码、码率128Kbps。课件及其嵌入的媒体素材应确保内容清晰无误。

    3.申报时需提供3个组件:说课视频、说课PPT、说课文稿。

    (三)奖项设置

    按照小学组、初中组、普通高中组分别设置一、二、三等奖,

    获奖比例分别控制在评审总量的15%、25%、30%以内。

    (四)相关事项

    1.视频作品通过报送邮箱的方式提交。每个县(区)推荐数量不超过10个,市属学校推荐数量不超过2个。自治区中小学劳动教育示范校、特色校要参与评选,报送1—2项,不占各县(区)推荐指标。

    2.我市将评选出优秀课例,并择优推送至广西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进行展示区展示。

    3.请各县(区)教育局、局属学校于6月5日前将推荐项目和《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全区中小学劳动教育宣传周等系列活动的通知》(桂教办〔2025〕399号)中的附件3可编辑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一并打包发至柳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邮箱386840843@qq.com,联系人及电话:杜菡妍,2817860。每个项目单独一个文件夹,并规范标注文件名。

    五、开展中小学生劳动成果征集活动

    (一)征集对象

    中小学生。

    (二)征集作品

    1.短视频。学生根据自身劳动技能和经验,拍摄短视频展示自己在劳动实践中的技能和成果。时长控制在2分钟以内,大小不超过500M,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P,画面清晰、稳定、流畅,展现学生生活劳动过程和成果。

    2.绘画。画种不限,要求立意新颖,能够多角度反映中华优秀传统劳动文化,展示出中小学生对劳动创造美好未来的梦想和追求。

        3.主题征文。题目自拟,层次清楚、文字流畅,语言准确、生动,文体不限。小学生字数不低于400字;中学生字数不低于600字。

    (三)奖项设置

    按照作品类别和小学组、初中组、普通高中组分别设置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控制在评审总量的15%、25%、40%以内。

    (四)参评要求

    1.每名学生只可提供一个作品参评。参评作品须为原创,不得抄袭,内容健康向上,不得出现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违背社会公共道德、侵犯他人隐私的内容。

        2.参评作品要注明作品名称,其中短视频和绘画作品需附100字以内的文字介绍,绘画作品要以图片形式报送,要求图片清晰、内容完整。

    3.选送至上级参展的作品,市教育局拥有出版作品集、公开展映展示、宣传推介等作品使用权,但承诺不作为商业用途。

    4.每县(区)每类作品推荐数量不超过15个,局属学校推荐数量不超过3个。请各县(区)教育局、局属学校于6月5日前将学生参评作品和《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全区中小学劳动教育宣传周等系列活动的通知》(桂教办〔2025〕399号)中的附件4可编辑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一并打包发至柳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邮箱386840843@qq.com,联系人及电话:杜菡妍,2817860。

    六、其他事项

    (一)各单位要以开展劳动教育系列活动为契机,进一步落实劳动教育课程要求,加强劳动教育资源和师资队伍建设,常态化开展劳动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提高中小学劳动教育工作成效。

    (二)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和提炼活动中的典型经验和工作亮点,向学校、家长和全社会传播劳动教育正能量,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劳动教育的良好氛围。

    (三)所有参赛作品报送的汇总表均使用《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全区中小学劳动教育宣传周等系列活动的通知》(桂教办〔2025〕399号)附件中的对应表格。

    (四)请各单位按规定要求分类将各类评比推荐材料及汇总表报送相关邮箱。联系人及电话:市教育局基教科肖利忠,2815947;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杜菡妍,13377020290。地址:柳州市新柳大道启元广场A座27楼。

    附件: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全区中小学劳动教育宣传周等系列活动的通知(桂教办〔2025〕399号)

                             柳  州  市  教  育  局

                                2025年5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通知公告
柳教基〔2025〕13号关于开展2025年全市中小学劳动教育宣传月等系列活动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教育局  |   发布日期: 2025-05-15 16:34    |  作者: 柳州市教育局

各县、区教育局,局属高中、市特殊教育学校、市第六十六中学: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我市中小学劳动教育,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全区中小学劳动教育宣传周等系列活动的通知》(桂教办〔2025〕399号)精神,我局决定开展2025年全市中小学劳动教育宣传月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劳动教育宣传月活动

    (一)活动主题

    劳动铸就梦想,奋斗开创未来。

    (二)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6月5日。

    (三)活动安排

    各县(区)严格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全区中小学劳动教育宣传周等系列活动的通知》(桂教办〔2025〕399号)组织好学校开展好“5个一”系列劳动活动,并及时做好宣传和总结。

    二、开展中小学劳动教育典型案例评选活动

    (一)参评对象

    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

    (二)评选范围

    各单位在劳动教育组织实施、课程资源开发、师资队伍建设、劳动实践场所建设、家校社协同机制、评价考核制度等方面的典型经验和特色做法,可重点突出1—2方面内容,3000字左右。要具有创新性和操作性,可复制、可推广。

    (三)奖项设置

    每县(区)择优推荐不超过15个典型案例,局属学校择优推荐不超过2个,市级评选出若干优秀典型案例,并择优向上级推荐。

    (四)相关事项

    1.除已被评为全国、全区典型案例的之外,其余的全国中小学劳动教育实验区、自治区中小学劳动教育示范校、特色校均应参加评选,不占推荐指标。

    2.典型案例要按公文格式要求排版。主标题自拟,副标题和电子文档名称标注为:XX单位(学校)劳动教育经验做法,单位名称要写规范全称。

    3.请各县(区)教育局、局属学校于6月5日前将推荐案例和《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全区中小学劳动教育宣传周等系列活动的通知》(桂教办〔2025〕399号)中的附件1可编辑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一并打包发至柳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邮箱386840843@qq.com,联系人及电话:杜菡妍,2817860。

    三、开展中小学劳动教育教学设计展评活动

    (一)参评对象

    教研机构、中小学校、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劳动教育教研员、专兼职教师。

    (二)参评要求

    1.围绕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三类劳动十个任务群,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和学生年龄特点,设计具有创新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的劳动教育课程。

    2.教学设计以文本形式呈现,要注明适用年级,说明劳动背景和场景,明确教学目标,阐明劳动准备和劳动教学过程的关键环节,描述教学评价,不超过4000字。

    3.教学设计可以是单独的1课时教学内容,也可以是在一个明确主题统领下的劳动单元教学设计。鼓励按单元设计教学内容。

    (三)奖项设置

    按照小学组、初中组、普通高中组分别设置一、二、三等奖,

    获奖比例分别控制在评审总量的15%、25%、30%以内。

    (四)相关事项

    1.每县(区)推荐数量不超过10个,局属学校推荐数量不超过2个。自治区中小学劳动教育示范校、特色校均应参与评选,报送1—2个,不占推荐指标。

    2.请各县(区)教育局、局属学校于6月5日前将推荐项目和《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全区中小学劳动教育宣传周等系列活动的通知》(桂教办〔2025〕399号)中的附件2可编辑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一并打包发至柳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邮箱386840843@qq.com,联系人及电话:杜菡妍,2817860。

    四、开展中小学劳动教育教师说课展评活动

    (一)参评对象

    中小学劳动教育专兼职教师。

    (二)参评要求

    1.围绕劳动教育课程标准或校本劳动教育课程,自选一个具体的劳动教育课题进行说课,时长15分钟以内。通过录制提交说课视频的形式参评。

    2.说课视频要求包含片头,时长5秒,文字信息包括:学科类别、年级、课名、主讲教师等信息。画面清晰,无噪音。视频画面16:9,大小不超过500M,编码格式H.264/25帧,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P,建议码率8Mbps,音频AAC编码、码率128Kbps。课件及其嵌入的媒体素材应确保内容清晰无误。

    3.申报时需提供3个组件:说课视频、说课PPT、说课文稿。

    (三)奖项设置

    按照小学组、初中组、普通高中组分别设置一、二、三等奖,

    获奖比例分别控制在评审总量的15%、25%、30%以内。

    (四)相关事项

    1.视频作品通过报送邮箱的方式提交。每个县(区)推荐数量不超过10个,市属学校推荐数量不超过2个。自治区中小学劳动教育示范校、特色校要参与评选,报送1—2项,不占各县(区)推荐指标。

    2.我市将评选出优秀课例,并择优推送至广西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进行展示区展示。

    3.请各县(区)教育局、局属学校于6月5日前将推荐项目和《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全区中小学劳动教育宣传周等系列活动的通知》(桂教办〔2025〕399号)中的附件3可编辑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一并打包发至柳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邮箱386840843@qq.com,联系人及电话:杜菡妍,2817860。每个项目单独一个文件夹,并规范标注文件名。

    五、开展中小学生劳动成果征集活动

    (一)征集对象

    中小学生。

    (二)征集作品

    1.短视频。学生根据自身劳动技能和经验,拍摄短视频展示自己在劳动实践中的技能和成果。时长控制在2分钟以内,大小不超过500M,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P,画面清晰、稳定、流畅,展现学生生活劳动过程和成果。

    2.绘画。画种不限,要求立意新颖,能够多角度反映中华优秀传统劳动文化,展示出中小学生对劳动创造美好未来的梦想和追求。

        3.主题征文。题目自拟,层次清楚、文字流畅,语言准确、生动,文体不限。小学生字数不低于400字;中学生字数不低于600字。

    (三)奖项设置

    按照作品类别和小学组、初中组、普通高中组分别设置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控制在评审总量的15%、25%、40%以内。

    (四)参评要求

    1.每名学生只可提供一个作品参评。参评作品须为原创,不得抄袭,内容健康向上,不得出现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违背社会公共道德、侵犯他人隐私的内容。

        2.参评作品要注明作品名称,其中短视频和绘画作品需附100字以内的文字介绍,绘画作品要以图片形式报送,要求图片清晰、内容完整。

    3.选送至上级参展的作品,市教育局拥有出版作品集、公开展映展示、宣传推介等作品使用权,但承诺不作为商业用途。

    4.每县(区)每类作品推荐数量不超过15个,局属学校推荐数量不超过3个。请各县(区)教育局、局属学校于6月5日前将学生参评作品和《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全区中小学劳动教育宣传周等系列活动的通知》(桂教办〔2025〕399号)中的附件4可编辑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一并打包发至柳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邮箱386840843@qq.com,联系人及电话:杜菡妍,2817860。

    六、其他事项

    (一)各单位要以开展劳动教育系列活动为契机,进一步落实劳动教育课程要求,加强劳动教育资源和师资队伍建设,常态化开展劳动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提高中小学劳动教育工作成效。

    (二)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和提炼活动中的典型经验和工作亮点,向学校、家长和全社会传播劳动教育正能量,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劳动教育的良好氛围。

    (三)所有参赛作品报送的汇总表均使用《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全区中小学劳动教育宣传周等系列活动的通知》(桂教办〔2025〕399号)附件中的对应表格。

    (四)请各单位按规定要求分类将各类评比推荐材料及汇总表报送相关邮箱。联系人及电话:市教育局基教科肖利忠,2815947;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杜菡妍,13377020290。地址:柳州市新柳大道启元广场A座27楼。

    附件: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全区中小学劳动教育宣传周等系列活动的通知(桂教办〔2025〕399号)

                             柳  州  市  教  育  局

                                2025年5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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