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4502000076035000/2023-22911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
柳州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8月25日
标  题:
柳教人〔2023〕40号柳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柳州市中小学新教师规范化培训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文字号:
柳教人〔2023〕40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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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解读:
图解政策 

柳教人〔2023〕40号柳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柳州市中小学新教师规范化培训指导意见》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教育局  |   发布日期: 2023-08-28 15:50    |  作者: 柳州市教育局

各县、区(新区)教育局,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社会事务局,局属普通高中学校:

    现将《柳州市中小学新教师规范化培训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柳  州  市  教  育  局        

2023年8月25日          

    

柳州市中小学新教师规范化培训指导意见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新教师入职培训指南》,为贯彻落实《柳州市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梯级培养行动方案(2023-2025年)》有关要求,切实做好柳州市中小学新教师规范化培训,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培训对象

    从教经历三年以内的柳州市中小学专任教师。

    二、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师成长发展规律,以“师德为先、分类施训、实践取向、知行合一”为原则,以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为重点,通过三年递进式规范化培训,引导新教师自觉遵守职业规范,掌握教育教学理论,研习学科教学方法,形成教学基本能力,扣好职业生涯“第一粒扣子”,达到“师德规范、专业合格、教学达标”的培养目标。

    (一)引领新教师坚定职业理想与信念,强化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职业使命,增进职业领悟,规范职业行为,修炼职业形象,为立德树人奠基。

    (二)指导新教师掌握基本教学规律,学会教材分析、学情分析、教学设计、课堂管理和教学评价。掌握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提升班级管理能力,提高与学生、家长沟通水平,为教书育人赋能。

    (三)帮助新教师形成教学研究意识,熟悉观课议课、教学反思、案例研究等教学研究方法和途径,掌握信息技术基础应用能力,为专业发展助力。

    (四)探索标准化、体系化、制度化的新教师规范化培训机制,形成新教师入职培训示范模式,汇聚优质资源,为项目实施增值。

    三、课程设置

    遵循新教师成长规律,依据中小学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标准,聚焦新教师专业发展核心素养和教育教学基本能力,突出实操性、实用性和实效性。新教师规范化培训以三年为周期,由市县两级教师培训机构、教师所在学校及各类教师培训实践基地共同完成。三年递进式培训课程主要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第一年集中开展入职通识教育课程培训(师范专业毕业教师不少于60学时,非师范专业毕业教师不少于120学时),内容以教育教学基本功为重点,注重教育理论与学科专业实践相结合。针对新教师专业背景,课程设置分为思想政治与师德修养、教学基本功与教学实践、学生学习与身心发展、班级管理与德育工作、教育研究与生涯发展等五个模块(详见附件)。非师范专业毕业教师增加“教育理论与专业知识”课程模块,采取网络研修的方式开展培训,完善教师教育专业知识结构。

    第二阶段:第二、三年的培训以岗位研训为主,坚持“问题导向”、“成果导向”,围绕师德修养、师能发展、学生发展等研修内容,通过校本研修、“小课题”研究、教学能力展示与评价等方式,持续强化第一阶段通识教育课程在教育教学实践中的理解、应用。充分发挥市县两级教师培训机构的组织指导、追踪评价作用,指导学校形成新教师规范化培训体系,利用区域内教育共同体、名师工作室、学科基地、校本研修示范校等各类教师培训实践基地优质资源,探索新教师规范化培训的创新途径、方式,在优质教育资源与环境浸润中提升新教师专业素养。

    四、培训流程

    (一)需求诊断。按照学校管理权限,市县两级教师培训机构组织训前需求调研,采取问卷调查、实地访谈、课堂诊断等形式,围绕学习经历、知识结构、职业理解、教学常规、班级管理、教学反思、家校沟通等内容,进行岗位适应能力诊断,形成诊断报告,为制定培训方案和课程设置提供事实依据。

    (二)集中研训。第一年入职通识教育课程培训以集中研训为主,集中研训主要分为集中培训、导师带教、研训任务评估、成果展示四个环节。集中培训环节由市县两级教师培训机构统筹区域内学校新教师,组建学习共同体,完成《柳州市中小学新教师规范化培训课程内容指南》(详见附件)所要求课程内容的学习。导师带教环节采用“双导师制”,由所在学校为新教师配备校级指导老师,组织新教师开展专题研讨、名优课堂观摩、学习心得交流、教学能力展示等活动,指导新教师完成培训过程中的研训任务;市县两级教师培训机构按照教师管理权限,在集中研训期间为新教师配备校外指导老师,以“点拨提升”的方式指导新教师完善研训任务。研训任务评估环节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建立新教师专业成长信息化管理平台,市县两级教师培训机构分别将局属学校、各县区新教师培训过程中生成的说课、教学设计、课后反思、“小课题”研究成果报告等研训作业上传市级平台并按等级评出优秀研训成果,供新教师观摩学习,激发新教师参加培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成果展示环节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定期开展全市新教师集中研训总结活动,展示优秀成果,表扬先进个人和先进单位。

    (三)岗位研训。新教师岗位研训贯穿于三年规范化培训全程,由新教师所在学校和市县两级教师培训机构共同组织实施,由指导老师协同实施。主要采取师徒结对、同伴互助、“小课题”研究、自我反思、校本研修等方式,重点关注新教师课堂教学表现、班级管理实践、教学反思与问题探究意识等方面的分析、诊断和培养,将指导教师的“传、帮、带”、同伴的“陪、助、促”和学员的“学、练、思”贯穿始终,引导新教师将培训所学自觉转化为教学行为,尽快适应教师岗位需求。

    五、实施评价

    坚持过程性评价与结果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采取量化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分类实施新教师培训工作。

    (一)对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评价。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对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评价,将新教师培训规划制定、培训组织实施、培训成效等方面纳入年度教师培训工作的评价。

    (二)对新教师所在学校的评价。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对新教师所在学校的评价,将学校重视程度、指导团队建设、培训组织实施、新教师对入职培训的满意度等方面纳入年度教师培训工作的评价。

    (三)对培训指导老师的评价。市县两级教师培训机构按照管理权限,确认培训指导老师的资格并颁发证书。组织对培训指导老师的培训指导履职、结对帮扶效果、持续跟踪指导服务等方面进行评价,评出市、县两级优秀培训指导老师并颁发证书。优秀培训指导老师在职称评审、岗位晋升、荣誉认定等方面予以倾斜。

    (四)对新教师的个人评价。第一阶段集中培训主要采取过程性评价与结果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市县两级教师培训机构负责对各自管理权限内新教师培训过程中的研训作业、师德师风表现等进行等级评价,为成绩优秀的新教师颁发证书。第二阶段以岗位研训为主,由所在学校为新教师安排指导老师,通过师徒结对,采取基本功测试、教学展示、指导老师评价、教研组评价等方式,对新教师的思想政治素养、师德师风表现、教书育人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价。新教师在三年培养周期内,每年评价均为优秀的,在职称评审、岗位晋升、荣誉认定等方面予以倾斜。

    六、职责分工

    按照“市级统筹、区域组织、多方参与、自主发展”的思路,组织实施新教师规范化培训。

    市教师培训与学生素质教育中心负责新教师规范化培训的监督指导,审核县区新教师培训方案,对各县区培训情况进行指导和评估,收集、提炼和推广各县区培训的典型经验和优秀成果,指导、组织实施全市普通高中新教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区域新教师队伍实际,成立本区域新教师规范化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区域内新教师培训的规划制定、学校评价与新教师管理等工作,切实履行新教师规范化培训的主体责任。

    各县区(新区)教师培训机构负责制定新教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加强对本区域新教师规范化培训指导。组织实施新教师培训,创新教师学习方式;加强培训指导团队建设,指导学校为新教师配置校内指导老师;健全培训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注重培训质量,发掘、培育、萃取、推广新教师规范化培训典型经验和新教师规范化培训优秀成果,构建新教师学习与发展支持服务体系。

    新教师所在学校要认真履行培训主体责任,为新教师选派指导老师,建立新教师培训管理制度;支持新教师专业学习,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和时间保障,做实校本研修及岗位研训的过程监管、成果收集和考核评价;做好培训工作总结和成果萃取,提炼培训生成性资源和成果。

    新教师培训的指导老师要提升自身思想素质和示范引领水平,梳理、研究新教师教育教学过程中的问题,做好阶段诊断和情况反馈,提出解决方法和策略,做好新教师研训任务跟踪指导、定期回访工作,巩固培训指导成果,及时总结、推广指导经验。

    新教师在第一阶段要积极进行自我诊断,找准自身短板,明确学习目标任务,制定个人培训计划和专业发展规划;要自觉参加培训,将培训学习与教育教学实践紧密结合,提升岗位适应能力;要积极参加岗位研训,与指导老师积极交流、沟通,认真做好专题研讨、优质课观摩等研训活动;认真总结反思,提炼生成代表性成果,积极参加成果展示活动,促进自我持续发展。

     

    附件:柳州市中小学新教师规范化培训课程内容指南

     

    
  

    附件

     

柳州市中小学新教师规范化培训课程内容指南

     

    柳州市中小学新教师规范化培训时间为三年。三年递进式培训课程主要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第一年)入职教育以集中通识、公共课程为主,第二阶段(第二年、第三年)以岗位研训为主。

    第一阶段(第一年)入职教育根据国家《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基于新教师师范类和非师范类专业背景,课程设置分为思想政治与师德修养、教学基本功与教学实践、学生学习与身心发展、班级管理与德育工作、教育研究与生涯发展等五个模块。非师范类增加“教育理论与教师教育”模块。

    中小学新教师规范化培训课程内容具体如下:

    一、思想政治与师德修养(10学时)

    思想政治类研修内容主要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关于教育重要论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四史”教育、学科育德途径与方法等。

    师德修养类研修内容主要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等重要论述,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柳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办法》等,通过分享师德践行案例,领悟师德楷模风范,进行师德失范警示教育,帮助新教师增强职业使命感、责任感和敬畏感,培育新教师教育情怀。

    二、教学基本功与教学实践(20学时)

    教学基本功课程主要包括:教学设计、板书设计、作业设计、学科活动与实践活动设计、“三字一话”基本功、信息技术教学应用等应知应会的基本技能。

    教学实践类课程主要包括:核心素养与课程方案、课程标准与教材分析、学情分析方法、教学设计策略、课堂教学与管理技能、教学评价反馈、教学反思技巧、听课评课要领等基础内容,增强教学实践能力,助力新教师站稳讲台。

    三、学生学习与身心发展(10学时)

    主要包括学习理论、教育心理学、心理健康教育理论、社会情感学习、法治教育、学生个体差异与个性化指导、学生生涯规划等内容,全面把握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提升教师对学生理想、心理、学习、生活及生涯规划的指导水平及依法执教能力。

    四、班级管理与德育工作(10学时)

    主要包括班级管理技能和德育工作职责,掌握班级文化建设、主题班会和班(团、队)活动设计、班级生活建设、综合素质评价等方法;认识家校社协同育人重要作用,掌握家校社协同育人方式方法;掌握校园安全和突发事件处理方法。

    五、教育研究与生涯发展(10学时)

    主要包括教育教学研究基本方法,教研活动基本形式,观课说课基本技能、教育教学反思与案例撰写、微课题研究、教研成果提炼萃取,提高教育教学反思能力,促进教育教学行为改进;明确生涯发展规划,激活新教师发展潜能。

    六、教育理论与专业知识(非师范专业毕业教师必修课程)(60学时)

    主要包括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心理)学基础理论、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教学知识与教学法、课堂组织与管理、传统教育文化继承与发展、教师职业语言与基本礼仪、沟通合作等内容,补齐新教师入职短板。


行政规范性文件
索  引  号:
114502000076035000/2023-22911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
柳州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8月25日
标  题:
柳教人〔2023〕40号柳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柳州市中小学新教师规范化培训指导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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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教人〔2023〕40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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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教人〔2023〕40号柳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柳州市中小学新教师规范化培训指导意见》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教育局  |   发布日期: 2023-08-28 15:50    |  作者: 柳州市教育局

各县、区(新区)教育局,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社会事务局,局属普通高中学校:

    现将《柳州市中小学新教师规范化培训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柳  州  市  教  育  局        

2023年8月25日          

    

柳州市中小学新教师规范化培训指导意见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新教师入职培训指南》,为贯彻落实《柳州市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梯级培养行动方案(2023-2025年)》有关要求,切实做好柳州市中小学新教师规范化培训,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培训对象

    从教经历三年以内的柳州市中小学专任教师。

    二、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师成长发展规律,以“师德为先、分类施训、实践取向、知行合一”为原则,以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为重点,通过三年递进式规范化培训,引导新教师自觉遵守职业规范,掌握教育教学理论,研习学科教学方法,形成教学基本能力,扣好职业生涯“第一粒扣子”,达到“师德规范、专业合格、教学达标”的培养目标。

    (一)引领新教师坚定职业理想与信念,强化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职业使命,增进职业领悟,规范职业行为,修炼职业形象,为立德树人奠基。

    (二)指导新教师掌握基本教学规律,学会教材分析、学情分析、教学设计、课堂管理和教学评价。掌握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提升班级管理能力,提高与学生、家长沟通水平,为教书育人赋能。

    (三)帮助新教师形成教学研究意识,熟悉观课议课、教学反思、案例研究等教学研究方法和途径,掌握信息技术基础应用能力,为专业发展助力。

    (四)探索标准化、体系化、制度化的新教师规范化培训机制,形成新教师入职培训示范模式,汇聚优质资源,为项目实施增值。

    三、课程设置

    遵循新教师成长规律,依据中小学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标准,聚焦新教师专业发展核心素养和教育教学基本能力,突出实操性、实用性和实效性。新教师规范化培训以三年为周期,由市县两级教师培训机构、教师所在学校及各类教师培训实践基地共同完成。三年递进式培训课程主要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第一年集中开展入职通识教育课程培训(师范专业毕业教师不少于60学时,非师范专业毕业教师不少于120学时),内容以教育教学基本功为重点,注重教育理论与学科专业实践相结合。针对新教师专业背景,课程设置分为思想政治与师德修养、教学基本功与教学实践、学生学习与身心发展、班级管理与德育工作、教育研究与生涯发展等五个模块(详见附件)。非师范专业毕业教师增加“教育理论与专业知识”课程模块,采取网络研修的方式开展培训,完善教师教育专业知识结构。

    第二阶段:第二、三年的培训以岗位研训为主,坚持“问题导向”、“成果导向”,围绕师德修养、师能发展、学生发展等研修内容,通过校本研修、“小课题”研究、教学能力展示与评价等方式,持续强化第一阶段通识教育课程在教育教学实践中的理解、应用。充分发挥市县两级教师培训机构的组织指导、追踪评价作用,指导学校形成新教师规范化培训体系,利用区域内教育共同体、名师工作室、学科基地、校本研修示范校等各类教师培训实践基地优质资源,探索新教师规范化培训的创新途径、方式,在优质教育资源与环境浸润中提升新教师专业素养。

    四、培训流程

    (一)需求诊断。按照学校管理权限,市县两级教师培训机构组织训前需求调研,采取问卷调查、实地访谈、课堂诊断等形式,围绕学习经历、知识结构、职业理解、教学常规、班级管理、教学反思、家校沟通等内容,进行岗位适应能力诊断,形成诊断报告,为制定培训方案和课程设置提供事实依据。

    (二)集中研训。第一年入职通识教育课程培训以集中研训为主,集中研训主要分为集中培训、导师带教、研训任务评估、成果展示四个环节。集中培训环节由市县两级教师培训机构统筹区域内学校新教师,组建学习共同体,完成《柳州市中小学新教师规范化培训课程内容指南》(详见附件)所要求课程内容的学习。导师带教环节采用“双导师制”,由所在学校为新教师配备校级指导老师,组织新教师开展专题研讨、名优课堂观摩、学习心得交流、教学能力展示等活动,指导新教师完成培训过程中的研训任务;市县两级教师培训机构按照教师管理权限,在集中研训期间为新教师配备校外指导老师,以“点拨提升”的方式指导新教师完善研训任务。研训任务评估环节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建立新教师专业成长信息化管理平台,市县两级教师培训机构分别将局属学校、各县区新教师培训过程中生成的说课、教学设计、课后反思、“小课题”研究成果报告等研训作业上传市级平台并按等级评出优秀研训成果,供新教师观摩学习,激发新教师参加培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成果展示环节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定期开展全市新教师集中研训总结活动,展示优秀成果,表扬先进个人和先进单位。

    (三)岗位研训。新教师岗位研训贯穿于三年规范化培训全程,由新教师所在学校和市县两级教师培训机构共同组织实施,由指导老师协同实施。主要采取师徒结对、同伴互助、“小课题”研究、自我反思、校本研修等方式,重点关注新教师课堂教学表现、班级管理实践、教学反思与问题探究意识等方面的分析、诊断和培养,将指导教师的“传、帮、带”、同伴的“陪、助、促”和学员的“学、练、思”贯穿始终,引导新教师将培训所学自觉转化为教学行为,尽快适应教师岗位需求。

    五、实施评价

    坚持过程性评价与结果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采取量化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分类实施新教师培训工作。

    (一)对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评价。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对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评价,将新教师培训规划制定、培训组织实施、培训成效等方面纳入年度教师培训工作的评价。

    (二)对新教师所在学校的评价。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对新教师所在学校的评价,将学校重视程度、指导团队建设、培训组织实施、新教师对入职培训的满意度等方面纳入年度教师培训工作的评价。

    (三)对培训指导老师的评价。市县两级教师培训机构按照管理权限,确认培训指导老师的资格并颁发证书。组织对培训指导老师的培训指导履职、结对帮扶效果、持续跟踪指导服务等方面进行评价,评出市、县两级优秀培训指导老师并颁发证书。优秀培训指导老师在职称评审、岗位晋升、荣誉认定等方面予以倾斜。

    (四)对新教师的个人评价。第一阶段集中培训主要采取过程性评价与结果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市县两级教师培训机构负责对各自管理权限内新教师培训过程中的研训作业、师德师风表现等进行等级评价,为成绩优秀的新教师颁发证书。第二阶段以岗位研训为主,由所在学校为新教师安排指导老师,通过师徒结对,采取基本功测试、教学展示、指导老师评价、教研组评价等方式,对新教师的思想政治素养、师德师风表现、教书育人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价。新教师在三年培养周期内,每年评价均为优秀的,在职称评审、岗位晋升、荣誉认定等方面予以倾斜。

    六、职责分工

    按照“市级统筹、区域组织、多方参与、自主发展”的思路,组织实施新教师规范化培训。

    市教师培训与学生素质教育中心负责新教师规范化培训的监督指导,审核县区新教师培训方案,对各县区培训情况进行指导和评估,收集、提炼和推广各县区培训的典型经验和优秀成果,指导、组织实施全市普通高中新教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区域新教师队伍实际,成立本区域新教师规范化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区域内新教师培训的规划制定、学校评价与新教师管理等工作,切实履行新教师规范化培训的主体责任。

    各县区(新区)教师培训机构负责制定新教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加强对本区域新教师规范化培训指导。组织实施新教师培训,创新教师学习方式;加强培训指导团队建设,指导学校为新教师配置校内指导老师;健全培训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注重培训质量,发掘、培育、萃取、推广新教师规范化培训典型经验和新教师规范化培训优秀成果,构建新教师学习与发展支持服务体系。

    新教师所在学校要认真履行培训主体责任,为新教师选派指导老师,建立新教师培训管理制度;支持新教师专业学习,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和时间保障,做实校本研修及岗位研训的过程监管、成果收集和考核评价;做好培训工作总结和成果萃取,提炼培训生成性资源和成果。

    新教师培训的指导老师要提升自身思想素质和示范引领水平,梳理、研究新教师教育教学过程中的问题,做好阶段诊断和情况反馈,提出解决方法和策略,做好新教师研训任务跟踪指导、定期回访工作,巩固培训指导成果,及时总结、推广指导经验。

    新教师在第一阶段要积极进行自我诊断,找准自身短板,明确学习目标任务,制定个人培训计划和专业发展规划;要自觉参加培训,将培训学习与教育教学实践紧密结合,提升岗位适应能力;要积极参加岗位研训,与指导老师积极交流、沟通,认真做好专题研讨、优质课观摩等研训活动;认真总结反思,提炼生成代表性成果,积极参加成果展示活动,促进自我持续发展。

     

    附件:柳州市中小学新教师规范化培训课程内容指南

     

    
  

    附件

     

柳州市中小学新教师规范化培训课程内容指南

     

    柳州市中小学新教师规范化培训时间为三年。三年递进式培训课程主要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第一年)入职教育以集中通识、公共课程为主,第二阶段(第二年、第三年)以岗位研训为主。

    第一阶段(第一年)入职教育根据国家《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基于新教师师范类和非师范类专业背景,课程设置分为思想政治与师德修养、教学基本功与教学实践、学生学习与身心发展、班级管理与德育工作、教育研究与生涯发展等五个模块。非师范类增加“教育理论与教师教育”模块。

    中小学新教师规范化培训课程内容具体如下:

    一、思想政治与师德修养(10学时)

    思想政治类研修内容主要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关于教育重要论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四史”教育、学科育德途径与方法等。

    师德修养类研修内容主要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等重要论述,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柳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办法》等,通过分享师德践行案例,领悟师德楷模风范,进行师德失范警示教育,帮助新教师增强职业使命感、责任感和敬畏感,培育新教师教育情怀。

    二、教学基本功与教学实践(20学时)

    教学基本功课程主要包括:教学设计、板书设计、作业设计、学科活动与实践活动设计、“三字一话”基本功、信息技术教学应用等应知应会的基本技能。

    教学实践类课程主要包括:核心素养与课程方案、课程标准与教材分析、学情分析方法、教学设计策略、课堂教学与管理技能、教学评价反馈、教学反思技巧、听课评课要领等基础内容,增强教学实践能力,助力新教师站稳讲台。

    三、学生学习与身心发展(10学时)

    主要包括学习理论、教育心理学、心理健康教育理论、社会情感学习、法治教育、学生个体差异与个性化指导、学生生涯规划等内容,全面把握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提升教师对学生理想、心理、学习、生活及生涯规划的指导水平及依法执教能力。

    四、班级管理与德育工作(10学时)

    主要包括班级管理技能和德育工作职责,掌握班级文化建设、主题班会和班(团、队)活动设计、班级生活建设、综合素质评价等方法;认识家校社协同育人重要作用,掌握家校社协同育人方式方法;掌握校园安全和突发事件处理方法。

    五、教育研究与生涯发展(10学时)

    主要包括教育教学研究基本方法,教研活动基本形式,观课说课基本技能、教育教学反思与案例撰写、微课题研究、教研成果提炼萃取,提高教育教学反思能力,促进教育教学行为改进;明确生涯发展规划,激活新教师发展潜能。

    六、教育理论与专业知识(非师范专业毕业教师必修课程)(60学时)

    主要包括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心理)学基础理论、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教学知识与教学法、课堂组织与管理、传统教育文化继承与发展、教师职业语言与基本礼仪、沟通合作等内容,补齐新教师入职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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