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教资助〔2021〕5号 柳州市教育局转发《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全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教育局  |   发布日期: 2021-04-13 09:53    |  作者: 柳州市教育局

各县、区(新区)教育局,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社会事务局,各市属高中段学校:

现将《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 2021年全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桂教资助〔2021〕8号)转发给你们,同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确保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 

2021年全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时间定于 4月 19日—5月 31日。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是全区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的重要举措,我市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紧紧围绕“感党恩跟党走,助学筑梦成才”这个宣传月活动主题,认真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

二、开展政策宣传,确保各项资助政策宣传到位 

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印制提供给各城区(新区)和市属高中段学校的资助政策宣传单(册),各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按自治区教育厅要求安排经费,印制相关资助政策宣传单(册)。各县区要及时将资助政策宣传海报和宣传单(册)分发到每一所学校。

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自治区的通知要求,在校内显著位置设置资助宣传栏(板报),及时张贴资助政策宣传海报且保持长期使用,不得频繁更换。为每一位在校生分发资助政策宣传单(册),确保人手一份,并让学生或家长(或监护人)在“资助政策宣传单签领回执表”上签字确认,由学校保存备查。

除上述活动外,各县区、各学校要充分利媒体、报刊、电台、短信、QQ、微信等线上线下渠道,多层次、全方位大力宣传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学生资助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三、开展脱贫攻坚学生资助成效宣传 

各县区、各学校要把宣传展示脱贫攻坚学生资助成效作为迎接庆祝建党 100周年的重要内容,要把脱贫攻坚学生资助成效融入爱国主义教育,切实做到感党恩,跟党走,与祖国同奋进,共成长。

一是制作宣传展板。请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导所辖各级各类学校做好脱贫攻坚学生资助成效展板的设计制作及宣传展示工作;各市属高中段学校要结合自身特点和实际,自行设计和制作 2—3块脱贫攻坚学生资助成效宣传展板并在校内进行为期一个学期的展示。展板内容主要涵盖脱贫攻坚期间本地、本校的学生资助政策、举措、成效和亮点,包括且不限于全区、全市学生资助概况及成效(参考附件 2)、各县区(新区)学生资助概况及成效、本校学生资助概况及成效、本校受奖助学生励志典型人物事迹以及所在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介绍等。

二是开展主题宣讲活动。各学校要把脱贫攻坚学生资助成效和奖助学生优秀典型作为思政教育的生动素材,积极开展 1—2次主题班队会等形式的宣讲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在召开家长会和开展学生家访时对学生家长宣讲脱贫攻坚学生资助政策、成效和励志典型等内容。

四、开展资助主题系列活动 

我局将组织开展“自强之星”和“最美资助人”典型人物推荐和评选活动,具体详见《关于开展 2021年柳州市“自强之星”学生励志典型、“最美资助人”典型人物推荐和评选活动的通知》(柳教资助〔2021〕2号)。组织开展一系列资助主题书法、征文、演讲比赛等活动,具体详见《关于开展 2021年柳州市“感党恩跟党走,助学筑梦成才”资助主题系列活动的通知》(柳教资助〔2021〕3号)。

五、认真总结、及时报送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结束后,请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市属高中段学校将有关活动总结材料(包括“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方案、活动总结及 2—3张图片等)于5月30日前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szzsxb@163.com。联系人及电话:王娓娓,2822933。


附件:1.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全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桂教资助〔2021〕8号)

      2.柳州市学生资助概况及成效对外宣传内容


柳州市教育局    

2021年4月12日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
柳教资助〔2021〕5号 柳州市教育局转发《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全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教育局  |   发布日期: 2021-04-13 09:53    |  作者: 柳州市教育局

各县、区(新区)教育局,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社会事务局,各市属高中段学校:

现将《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 2021年全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桂教资助〔2021〕8号)转发给你们,同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确保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 

2021年全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时间定于 4月 19日—5月 31日。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是全区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的重要举措,我市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紧紧围绕“感党恩跟党走,助学筑梦成才”这个宣传月活动主题,认真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

二、开展政策宣传,确保各项资助政策宣传到位 

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印制提供给各城区(新区)和市属高中段学校的资助政策宣传单(册),各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按自治区教育厅要求安排经费,印制相关资助政策宣传单(册)。各县区要及时将资助政策宣传海报和宣传单(册)分发到每一所学校。

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自治区的通知要求,在校内显著位置设置资助宣传栏(板报),及时张贴资助政策宣传海报且保持长期使用,不得频繁更换。为每一位在校生分发资助政策宣传单(册),确保人手一份,并让学生或家长(或监护人)在“资助政策宣传单签领回执表”上签字确认,由学校保存备查。

除上述活动外,各县区、各学校要充分利媒体、报刊、电台、短信、QQ、微信等线上线下渠道,多层次、全方位大力宣传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学生资助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三、开展脱贫攻坚学生资助成效宣传 

各县区、各学校要把宣传展示脱贫攻坚学生资助成效作为迎接庆祝建党 100周年的重要内容,要把脱贫攻坚学生资助成效融入爱国主义教育,切实做到感党恩,跟党走,与祖国同奋进,共成长。

一是制作宣传展板。请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导所辖各级各类学校做好脱贫攻坚学生资助成效展板的设计制作及宣传展示工作;各市属高中段学校要结合自身特点和实际,自行设计和制作 2—3块脱贫攻坚学生资助成效宣传展板并在校内进行为期一个学期的展示。展板内容主要涵盖脱贫攻坚期间本地、本校的学生资助政策、举措、成效和亮点,包括且不限于全区、全市学生资助概况及成效(参考附件 2)、各县区(新区)学生资助概况及成效、本校学生资助概况及成效、本校受奖助学生励志典型人物事迹以及所在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介绍等。

二是开展主题宣讲活动。各学校要把脱贫攻坚学生资助成效和奖助学生优秀典型作为思政教育的生动素材,积极开展 1—2次主题班队会等形式的宣讲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在召开家长会和开展学生家访时对学生家长宣讲脱贫攻坚学生资助政策、成效和励志典型等内容。

四、开展资助主题系列活动 

我局将组织开展“自强之星”和“最美资助人”典型人物推荐和评选活动,具体详见《关于开展 2021年柳州市“自强之星”学生励志典型、“最美资助人”典型人物推荐和评选活动的通知》(柳教资助〔2021〕2号)。组织开展一系列资助主题书法、征文、演讲比赛等活动,具体详见《关于开展 2021年柳州市“感党恩跟党走,助学筑梦成才”资助主题系列活动的通知》(柳教资助〔2021〕3号)。

五、认真总结、及时报送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结束后,请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市属高中段学校将有关活动总结材料(包括“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方案、活动总结及 2—3张图片等)于5月30日前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szzsxb@163.com。联系人及电话:王娓娓,2822933。


附件:1.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全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桂教资助〔2021〕8号)

      2.柳州市学生资助概况及成效对外宣传内容


柳州市教育局    

2021年4月12日   


版权所有 柳州市教育局 桂JS201103-001
桂ICP备05004853号 桂公网安备45020202000309号
网站标识码:4502000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