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教规〔2025〕1号柳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柳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考试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市招生考试院:
现将《柳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考试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柳 州 市 教 育 局
2025年6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柳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考试实施意见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中发〔2020〕19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0〕36号)精神,为系统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强化体育评价,建立日常参与、体质监测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查机制,引导学生养成良好锻炼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形成激励学生加强体育锻炼的有效机制,不断完善中考体育测试内容、方式和计分办法,因地制宜组织实施柳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考试(以下简称“体育考试”)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体育考试的目的和意义
实施体育考试改革,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服务学生全面发展、增强综合素质为目标,坚持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旨在通过发挥考试的导向作用,引导学生上好体育与健康课,积极参加课外体育锻炼,掌握运动技能,推动青少年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体育考试的原则
按照属地原则,柳北区、城中区、鱼峰区、柳南区、柳江区(以下简称市区)体育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部署和组织;柳城县、鹿寨县、融安县、融水县、三江县体育考试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部署和组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好区域内体育考试各项具体工作,保障体育考试有序进行,确保安全与稳定,坚决维护体育考试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体育考试的内容
(一)2027年起体育考试总分100分,由集中考试和体育素质过程性评价考核两个部分组成,其中集中考试90分,考生在四类中选三类,每类选一个项目参加考试,每项目满分30分,体育素质过程性评价10分,两个部分相加(如有小数,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即为体育考试总分,计入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
(二)集中考试项目评分标准另行印发。
(三)实施对象:从2024年秋季学期入学的新生开始。
(四)考试内容:
体育考试项目及分值构成 | |||||
项目 |
内容 |
分值 |
评定/测试 时间 | ||
男生 |
女生 | ||||
过程性评价考核10分 |
日常参与 |
6分 |
每学年下学期期末上报材料 | ||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 |
4分 | ||||
集中 测试(四类选三类,每类选一个项目参加考试)90分 |
素质一类 (任选一项) |
1000米跑(男) |
800米跑(女) |
30分 |
集中测试时间在九年级第二学期(当年的5月底前完成,包括补考) |
50米跑、25米*2往返跑(乡镇选项) | |||||
素质二类 (任选一项) |
立定跳远 |
30分 | |||
1分钟跳绳 | |||||
助跑摸高(可原地) | |||||
素质三类 (任选一项) |
原地双手正面投掷实心球 |
30分 | |||
引体向上(男) |
1分钟仰卧起坐(女) | ||||
双杠臂屈伸(男) |
斜身引体(女) | ||||
技能类 (任选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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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球 |
30分 | |||
篮球 | |||||
排球 | |||||
乒乓球 | |||||
羽毛球 | |||||
网球 | |||||
100米游泳(泳姿不限) | |||||
总分 |
100分 |
1.集中考试项目(四类选三类)(90分)
(1)素质一类项目30分(三选一):1000米跑(男生)/800米跑(女生),50米跑(25米×2往返跑,乡镇选项)。县、城区考生在1000米跑(男生)/800米跑(女生)两个项目中任选一项参加考试;乡镇考生在1000米跑(男生)/800米跑(女生),50米跑(25米×2往返跑,乡镇选项)三个项目中任选一项参加考试。
(2)素质二类项目30分(三选一):立定跳远、一分钟跳绳、助跑摸高(可原地)。考生在三个项目中任选一项参加考试。
(3)素质三类项目30分(三选一):原地双手正面投掷实心球、引体向上/双杠臂屈伸(男生)、斜身引体/1分钟仰卧起坐(女生)。考生在三个项目中任选一项参加考试。
(4)技能类项目30分(七选一):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100米游泳(泳姿不限)。考生在技能类项目中任选一项参加考试。
考生所选三类项目总得分(如有小数,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即为集中考试成绩。未完成三类项目考试的考生,以实际参加考试项目得分之和计分,因故申请补考的考生以补考成绩计分。
2.体育素质过程性评价考核(10分)
(1)日常参与(6分)
①每学年参与体育课、大课间、课后锻炼一小时者按合格、不合格记录,合格得2分,不合格得1分,三年累计最高分6分。
②学年度条件符合免上体育课及体育活动的学生,日常参与成绩该年度记2分。
(2)《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4分)
依照考生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等级赋分,分值4分。其中七年级1分,八年级1分,九年级2分。每学年学校上报教育部学生体质健康网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按等级计为学年得分,其中七、八年级及格及以上等级计1分,不及格0分;九年级及格及以上等级计2分,不及格1分(90.0分及以上为优秀,80.0—89.9分为良好,60.0—79.9分为及格,59.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
政策过渡期间计分安排:2024级学生在七年级时的日常参与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分值均按满分计。
因故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学生,其当年测试成绩等级计为及格等级,无故不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学生当年测试成绩计0分。
四、体育考试的实施
(一)集中考试
1.集中考试在柳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并组织督导巡查体育考试实施情况。
2.市区考试工作由市招生考试院组织实施。五县考试工作由各县教育局组织实施。考试工作方案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后组织实施。
3.原则每个城区(县城)设立1个定点考点,进行集中体育考试,如需增设考点须上报市教育局同意。定点考点要求有标准400米塑胶跑道田径场。五城区技能类考试场馆由市教育局指定,各县技能类考试场馆由各县指定。
4.集中考试的场地应为封闭考场,考前必须对场地、器材的安全性和准确性进行检验,考试过程要进行摄像保存,体育考试素质类项目测试均使用电子器材,技能类均使用电子计时、计数。
5.考试时间:集中考试时间安排在九年级第二学期(5月底前)完成测试。
6.考试要求:素质一类考试项目每人测试1次,素质二类项目每人可测试3次(跳绳2次),素质三类项目每人测试1次(掷实心球3次)技能类考试项目可测试2次。
(二)体育素质过程性评价考核
1.体育素质过程性评价考核(以下简称“评价考核”)由学校组织实施,由各学校组织实施并妥善保存相关原始资料备查。
2.学校应在每学年末在校内将学生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及日常参与情况公示一周,接受监督。
3.学校应于每学年下学期期末将学生学年评价考核成绩按程序报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由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交市、县招生考试报名部门。同时将当年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和免上体育课及体育活动的学生名单一并上报。
(三)“外地返柳生和其他考生”考试成绩评定
1.外地返柳学生和其他考生集中考试办法及成绩计算与普通考生相同。
2.“评价考核”成绩认定办法:由学生提交转出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在当地就读期间的对应成绩和相关证明,予以认定;不能出具对应成绩和证明的,按三年计6分。
(四)关于病残免试生
(1)因残疾或身体健康方面的疾病初中阶段免修体育与健康课和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学生,符合条件者可申请免考(含集中考试和评价考核)。经审核属于免考的此类考生的体育考试得分按公式(A×B÷C)-B=D计算(说明:公式中A为各科考试总分,B为病残免试生的文化考试得分,C为文化各科考试满分之和,D为体育与健康科考试得分(如有小数,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因临时伤病不能完成或参加现场集中考试的学生,可申请补考。至补考期间仍未康复的学生,可申请免考,其体育考试得分按〔(A-10)×B÷C)〕-B+D=E计算(说明:公式中A为各科考试总分,B为病残免试生的文化考试得分,C为文化各科考试满分之和,D为评价考核成绩,E为体育与健康科考试得分,如有小数,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关于体育优秀免试生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体育优秀生可享受体育与健康科集中考试免试的政策:
(1)在初中阶段(以参赛报名时间为准)参加柳州市人民政府主办、市教育行政部门主办、市教育行政部门与市体育行政部门联合主办的体育比赛,并获个人项目前6名或集体项目前6名,项目仅限:田径、游泳、篮球、足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网球。
(2)在初中阶段(以参赛报名时间为准)参加自治区及以上人民政府主办、自治区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自治区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与自治区及以上同级体育行政部门联合主办(必须是自治区、柳州市教育行政部门委派,或经自治区、柳州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代表自治区或柳州市参加)的体育比赛,获集体项目前8或个人项目前8名(仅限奥运会项目)。
(3)在初中阶段(以报名时间为准)获得国家二级及以上等级、啦啦操一星级及以上运动员称号。
符合体育优秀免试生条件的考生在高一级学校录取时体育与健康科考试分数按集中考试满分+评价考核得分计入学业水平考试总分。
五、体育考试的组织与管理
(一)体育考试工作在市教育局统一领导和部署下,由市招生考试院牵头具体组织实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考部门、初中毕业生学校等各相关单位根据有关文件精神,采取有力措施,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规范管理,确保体育考试顺利进行。
(二)体育考试实行市教育局、市招生考试院(各县教育局)、初中毕业生学校三级管理机制。
(三)主要职责分工
1.市教育局
(1)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政策,总体策划并组织有关方面制定考试方案及应急预案。
(2)指导招生考试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并对体育考试进行监督巡查。
(3)负责组织审核组对病残考生、病残免试生、体育优秀免试生进行审核。
(4)对考试成绩保存分析管理。
2.市招生考试院(各县教育局)
(1)负责考务管理,牵头具体实施体育考试工作。
(2)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政策,制定考务工作方案、考试组织流程以及考试工作安全应急预案、卫生防疫工作预案等有关方面工作方案。
(3)负责实施体育与健康科集中考试器材及电子设备管理与使用培训。
(4)负责实施体育与健康科集中考试监考员的选聘、培训以及考试监考工作的现场技术指导。
(5)负责体育考试成绩数据管理上报。
3.初中毕业生学校
(1)向学生和家长宣传本实施意见。
(2)实施学生体育素质综合测试与评价。
(3)做好考前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全面摸排工作,对学生和家长进行体育考试风险提示,排除潜在的安全风险。
(4)指导、组织学生进行体育考试报名和集中考试,引导考生合理选择体育考试申报类别和考试项目。
(5)指导免试学生提交申请材料,并收集送审。
(6)加强对考生进行考前安全教育、心理疏导,并派专人负责做好考生的考试安全措施,组织考生做好考前准备运动和考后放松运动,防止各种伤害事故的发生。
(四)各考点、学校在组织实施工作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相关工作联系电话如下:
统筹协调及审核:市教育局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电话:2812869。
考务工作:市招生考试院,电话:0772—3862386。
柳城县教育局,电话:0772—7611832。
鹿寨县教育局,电话:0772—6815825。
融安县教育局,电话:0772—8139156。
融水县教育局,电话:0772—5122226。
三江县教育局,电话:0772—8612709。
六、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柳州市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科考试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