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钱“托关系”也能上大学?驻马店市驿城区检察院公诉一起涉高考招生诈骗案件
每年的高考,都牵动着千万考生和家长的心。家住驻马店市区的苗大姐,就遇到了这类“糟心”事,为让孩子能上个好大学,她通过熟人找犯罪嫌疑人王某锋“疏通关系”,自认为能帮助孩子上大学,没想到却落入了王某锋自导自演的骗局。2024年4月11日,驿城区检察院以王某锋涉嫌诈骗罪,依法对其提起公诉。
2022年4、5月份,被害人苗大姐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新乡人王某锋。王某锋以能找人帮助苗大姐的孩子上一本大学为由,通过微信聊天,让苗大姐拿钱,自同年6月13日至11月2日,王某锋通过其弟弟的农业银行账户收取32万元,通过其姐姐的微信收取4万元,共计36万元。期间,王某锋为骗取苗大姐的信任并让苗大姐继续转款,就根据从网上查询的信息,让其朋友冒充省教育厅领导与苗大姐通话。王某锋收取36万元钱款后,并未帮助苗大姐的孩子办理上大学事宜,该款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及消费。
驿城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被告人王某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依法对王某锋提起公诉。
2024年5月22日,法院经开庭审理,以王某锋犯诈骗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零十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责令王某锋退赔被害人苗大姐经济损失36万元。
检察官提醒:年入学季,都有家长因为孩子不符合入学条件而“病急乱投医”。不法分子以“托关系”入学等名义诈骗屡屡得手。一方面是不法分子利用家长对入学政策不了解和“望子成龙”的急切心理;另一方面是有的家长错误认为有“关系”就能办事。检察官提醒广大学生家长,切莫轻信声称可以“托关系”、“走后门”的人,避免耽误子女就学。同时详细了解当地学校招生入学政策,以正确的教育观、人生观言传身教,帮助孩子通过自身努力奋斗赢得光明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