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4502000076035000/2021-147546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
- 柳州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1年09月24日
- 标 题:
- 柳教基〔2021〕97号关于做好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专项规范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柳教基〔2021〕97号
- 发布日期:
- 2021年09月24日
- 文件下载:
- 相关解读:
柳教基〔2021〕97号关于做好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专项规范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新区)教育局,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社会事务局,柳州铁一中学: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规范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通知》(教发〔2021〕9号),做好我市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专项规范工作。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各县区及学校要认真研读《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规范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通知》(教发〔2021〕9号),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规范“公参民”学校管理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深刻把握内涵实质,准确把握“公参民”学校主要类型,切实领会教育部等上级部门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管理的规定和要求,全面开展本辖区内是否存在“公参民”学校的排查,对排查出的“公参民”学校建立台账,并将当前办学情况说明报送我局。
二、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各县区要认真对照上级文件关于理顺体制机制、规范公有教育资源使用的要求,梳理现存的“公参民”学校存在不规范问题,逐项提出整改措施,“一校一案”制定具体整改工作方案。请城中区教育局和柳州铁一中学于9月28日前,分别将景行双语实验学校、启智中学两所“公办民”学校的整改工作方案报送我局。
三、稳步推进,有序开展。城中区教育局、柳州铁一中学要按照整改工作方案所明确的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逐一落实整改任务,确保稳妥、积极、有效推进整改。请于每个月20日前将整改进度情况报送局,直至完成对两所“公办民”学校的整改。
联系人:徐丹、周丽萍,联系电话:2851554,电子邮箱:lzjjk2007@163.com。
附件: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规范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通知(教发〔2021〕9号)
柳 州 市 教 育 局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