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4502000076035000/2021-148835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
柳州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9月09日
标  题:
柳教体卫艺〔2021〕46号关于做好秋冬季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柳教体卫艺〔2021〕46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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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教体卫艺〔2021〕46号关于做好秋冬季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教育局  |   发布日期: 2021-09-10 10:08    |  作者: 柳州市教育局

各县、区(新区)教育局,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社会事务局,局属学校:

学校人员高度密集,是聚集性传染病疫情的高发场所。秋季气候多变,极易引起流感、水痘、手足口、腮腺炎、诺如病毒引起的感染性腹泻、肺结核等传染性疾病。目前已接到学校上报肺结核、水痘等传染病的报告,为切实做好秋冬季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秋冬季传染病防控

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充分认识做好秋冬季传染病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紧迫性。在紧抓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同时,扎实开展秋冬季传染病防控,树立安全、健康第一的观念。加强对学校卫生防疫工作的领导,尽可能创造条件改善学校的基本卫生条件,确保防控措施和工作要求落实落细,减少和避免传染病事件在学校的发生。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要严格落实学生晨午(晚)检、因病缺勤追查与登记制度,保健教师与班主任要密切配合,做到传染病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处置。做到校园一旦出现传染病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第一时间报告给上级教育和属地卫生行政部门,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健康教育和终末环境消毒等工作。已发生传染病病例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减少或停止大型室内集体活动。

二、强化联防联控,形成传染病防控工作合力

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秋冬季传染性疾病防控工作,加强与属地卫生部门、疾控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及时了解本地传染性疾病流行情况,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部署。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主动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卫生部门的协同配合下,结合本单位实际和特点,采取针对性预防措施,加强卫生培训,切实落实学校传染性疾病防控工作各项要求,遵循新冠肺炎防控特殊时期传染病特殊管控原则,做好流感、水痘、手足口、腮腺炎、感染性腹泻、肺结核、诺如病毒等防控工作,做到多病同防、人物同防。

三、强化措施落实,切实做好卫生防疫应对准备

各学校要强化责任意识和政治敏感性,克服麻痹思想,提前谋划部署,完善协调机制,健全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晨午检制度、因病缺课(缺勤)登记追踪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健康管理制度、新冠肺炎疫情核酸检测和疫苗接种查验制度、传染病健康教育制度、通风消毒制度和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明确每项制度的操作流程和具体责任人。要根据秋季可能发生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提前有针对性地开展卫生培训和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学校卫生防病能力,要加强风险评估,一旦发生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苗头,做到提前处置。

四、做好垃圾分类,深入开展秋季爱国卫生运动

各学校结合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校园垃圾分类工作,加大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力度,维护好校园环境卫生,保持校园环境清洁。要对校园内环境卫生进行彻底清理和检查,加强教室、宿舍、图书馆、食堂、运动场馆等人员聚集场所的通风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清新,要特别强化对水源、厕所、食堂等的消毒、杀虫、灭鼠等措施,防范食源性和介水传染病的发生。学校要指导和督促学生注意个人卫生,做好校园环境卫生清洁和预防性消毒工作,做好消杀记录。要加强风险评估,按照以师生健康为中心,广泛发动广大师生开展清洁校园、垃圾分类实践活动、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彻底清理卫生死角,消除“四害”孳生地,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肠道传染病、虫媒传染病等秋季传染病的发生流行。

五、加大监测预警,及时处置重点传染病疫情

建立多点触发预警机制,一旦学校(幼儿园)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人时,疫情报告人按照《中共柳州市委办公室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突发事件和紧急敏感情况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柳办〔201979号)和《柳州市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柳教安稳〔201746号)的要求,第一时间按程序向上级教育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疾控中心报告,接受教育与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检查。属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密切关注与学校(幼儿园)传染病疫情相关的舆情信息,加强正面引导,做好舆情收集、研判、处置、上报和关注。要坚持依法及时准确公开发布传染病疫情及防控信息,加强舆情收集与舆论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澄清不实传言,切实维护校园稳定。

六、加强宣传教育,不断提高群众传染病防控意识

各学校要结合本地区秋季传染病形势,明确宣传重点,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秋季传染病防控宣传,帮助师生了解传染病防治基本知识,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提高学生的卫生防病意识。要重点宣传传染病防治、食品卫生、环境卫生以及饮用水卫生和个人卫生知识,引导学生饮用开水,不食生冷、不洁食物,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勤洗手、勤通风,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预防秋季传染病发生。

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接到本通知后,要迅速传达本通知内容,让广大师生知晓,切实落实落细各项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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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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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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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教体卫艺〔2021〕46号关于做好秋冬季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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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教体卫艺〔2021〕46号关于做好秋冬季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教育局  |   发布日期: 2021-09-10 10:08    |  作者: 柳州市教育局

各县、区(新区)教育局,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社会事务局,局属学校:

学校人员高度密集,是聚集性传染病疫情的高发场所。秋季气候多变,极易引起流感、水痘、手足口、腮腺炎、诺如病毒引起的感染性腹泻、肺结核等传染性疾病。目前已接到学校上报肺结核、水痘等传染病的报告,为切实做好秋冬季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秋冬季传染病防控

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充分认识做好秋冬季传染病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紧迫性。在紧抓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同时,扎实开展秋冬季传染病防控,树立安全、健康第一的观念。加强对学校卫生防疫工作的领导,尽可能创造条件改善学校的基本卫生条件,确保防控措施和工作要求落实落细,减少和避免传染病事件在学校的发生。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要严格落实学生晨午(晚)检、因病缺勤追查与登记制度,保健教师与班主任要密切配合,做到传染病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处置。做到校园一旦出现传染病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第一时间报告给上级教育和属地卫生行政部门,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健康教育和终末环境消毒等工作。已发生传染病病例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减少或停止大型室内集体活动。

二、强化联防联控,形成传染病防控工作合力

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秋冬季传染性疾病防控工作,加强与属地卫生部门、疾控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及时了解本地传染性疾病流行情况,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部署。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主动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卫生部门的协同配合下,结合本单位实际和特点,采取针对性预防措施,加强卫生培训,切实落实学校传染性疾病防控工作各项要求,遵循新冠肺炎防控特殊时期传染病特殊管控原则,做好流感、水痘、手足口、腮腺炎、感染性腹泻、肺结核、诺如病毒等防控工作,做到多病同防、人物同防。

三、强化措施落实,切实做好卫生防疫应对准备

各学校要强化责任意识和政治敏感性,克服麻痹思想,提前谋划部署,完善协调机制,健全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晨午检制度、因病缺课(缺勤)登记追踪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健康管理制度、新冠肺炎疫情核酸检测和疫苗接种查验制度、传染病健康教育制度、通风消毒制度和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明确每项制度的操作流程和具体责任人。要根据秋季可能发生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提前有针对性地开展卫生培训和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学校卫生防病能力,要加强风险评估,一旦发生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苗头,做到提前处置。

四、做好垃圾分类,深入开展秋季爱国卫生运动

各学校结合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校园垃圾分类工作,加大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力度,维护好校园环境卫生,保持校园环境清洁。要对校园内环境卫生进行彻底清理和检查,加强教室、宿舍、图书馆、食堂、运动场馆等人员聚集场所的通风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清新,要特别强化对水源、厕所、食堂等的消毒、杀虫、灭鼠等措施,防范食源性和介水传染病的发生。学校要指导和督促学生注意个人卫生,做好校园环境卫生清洁和预防性消毒工作,做好消杀记录。要加强风险评估,按照以师生健康为中心,广泛发动广大师生开展清洁校园、垃圾分类实践活动、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彻底清理卫生死角,消除“四害”孳生地,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肠道传染病、虫媒传染病等秋季传染病的发生流行。

五、加大监测预警,及时处置重点传染病疫情

建立多点触发预警机制,一旦学校(幼儿园)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人时,疫情报告人按照《中共柳州市委办公室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突发事件和紧急敏感情况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柳办〔201979号)和《柳州市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柳教安稳〔201746号)的要求,第一时间按程序向上级教育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疾控中心报告,接受教育与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检查。属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密切关注与学校(幼儿园)传染病疫情相关的舆情信息,加强正面引导,做好舆情收集、研判、处置、上报和关注。要坚持依法及时准确公开发布传染病疫情及防控信息,加强舆情收集与舆论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澄清不实传言,切实维护校园稳定。

六、加强宣传教育,不断提高群众传染病防控意识

各学校要结合本地区秋季传染病形势,明确宣传重点,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秋季传染病防控宣传,帮助师生了解传染病防治基本知识,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提高学生的卫生防病意识。要重点宣传传染病防治、食品卫生、环境卫生以及饮用水卫生和个人卫生知识,引导学生饮用开水,不食生冷、不洁食物,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勤洗手、勤通风,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预防秋季传染病发生。

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接到本通知后,要迅速传达本通知内容,让广大师生知晓,切实落实落细各项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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