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4502000076035000/2022-04124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
- 柳州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2年01月07日
- 标 题:
- 柳教规〔2022〕2号柳州市教育局印发《柳州市关于加强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柳教规〔2022〕2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01月10日
柳教规〔2022〕2号柳州市教育局印发《柳州市关于加强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教育局,市属普通高中:
现将《柳州市关于加强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柳 州 市 教 育 局
2022年1月7日
《柳州市关于加强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工作的实施方案》
高中阶段是学生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期,也是学生选择未来人生发展方向的关键期。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9〕114号)、《自治区教育厅印发〈关于加强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21〕10号)等文件精神,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推进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的学生发展指导。帮助学生坚定理想信念、正确认识自我,更好地适应高中学习生活,培养学生核心素养,提高学生选修课程、选考科目、报考专业和规划未来发展的能力,为学生终身幸福奠定基础,为培养全面而有个性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坚持正确的教育质量观、发展观和人才观,帮助学生树立远大理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学生在未来的社会角色中实现自我价值奠定基础。
(二)坚持以生为本。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学生为中心,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从理想、心理、学习、生活和生涯规划等方面开展指导工作,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三)坚持全程指导。坚持统筹规划普通高中各年级学生发展指导工作的目标和内容,把学生发展指导工作与学校日常教学与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全员参与开展指导,并将其持续贯穿于高中三年教育全过程。
(四)坚持协同育人。坚持多方协同,注重整体规划,充分利用校内外教育资源,联合家庭、高校及社会组织等力量,构建多方参与、学科融合、家校共育、路径多元的学生发展指导格局。
(五)坚持特色发展。坚持立足区域特点,创建具有柳州特色的学生发展指导课程文化、活动文化、环境文化,培育区域化、校本化的学生发展指导品牌。
三、主要内容
学生发展指导是学校在教学任务外,为全体学生在理想、心理、学习、生活、生涯规划等各方面提供课程活动、团体辅导、个别指导等一系列服务,旨在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生发展指导在包含“生涯发展指导”、“心理健康指导”的同时,涵盖学生品德、学业、生活等方面的指导,是一个交叉领域。
(一)理想信念指导。引导学生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指导下,建立个人发展与社会和谐发展的发展观。正确认识个人发展与祖国建设发展的关系,把自己的人生与祖国的发展联系起来,树立与祖国同命运、共成长的理想信念,培养社会责任感、使命感和为祖国奉献的担当精神。
(二)自我认知指导。自我认知是开展高中学生发展指导的基础。指导学生正确认识自我、悦纳自我,正确看待个体差异,准确定位自身角色,选择适合人生发展的方向。指导学生结合自身实际,学会建立促进自我发展的动力系统、管理系统,增强自我反思、自我发展的行动力。
(三)学业发展指导。学业规划是高中学生发展指导的主要内容。指导学生采用科学方法,对自身学业与能力水平做出正确评估,做好未来专业选择与职业发展的必要准备。指导学生在规划的引领下,积极主动完成各学科学业任务,全面达成规划目标。
(四)健康生活指导。指导学生提升生活自理和自立的能力,养成科学生活方式;指导学生自主调节情感情绪,增强环境适应能力,培养健康的人际关系;指导学生正确面对学习、情感、个性、意志等方面的问题,养成健全的心理品格,学会健康生活,珍爱生命。
(五)生涯规划指导。指导学生理解生涯规划的重要意义,了解个人生涯发展历程,培养健康成长的意识;通过社会实践和职业体验等活动,切身体验不同的职业行业,了解不同职业的发展现状与未来前景、工作内容和社会责任;了解自身职业倾向,培养职业兴趣,拓宽生涯发展视野,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和人生志向,形成初步的个人职业生涯规划。
(六)专业报考指导。指导学生了解学科专业与社会职业等相关常识,拓宽生涯发展视野,提高学生对大学专业与社会职业的探索能力。指导学生在职业探索过程中,建立职业倾向、培养职业兴趣,为高考志愿填报提供决策依据。指导学生有意识地平衡个人发展和社会发展的需求,树立主动学习和终身发展的意识,努力实现兴趣、理想与职业的有机统一。
四、实施建议
(一)规范开设学生发展指导课程
学生发展指导课程是学生发展指导实施的载体,是国家改革普通高中育人方式的重要手段之一。学校要结合自身实际,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学生发展指导课程。要构建体系完整的、体验式的学生发展指导课程实施路径,采取课堂讲授、专家讲座、团体辅导等多种方式指导学生发展。
学生发展指导课程由通识课程、活动课程与学科渗透课程组成,安排在地方课程或校本课程中,以必修课或选修课的形态呈现,高中三年2—4学分,其中通识课程不少于2学分(含生涯规划、心理健康两部分内容)。各学校可根据学校情况,在高一、高二、高三年级开设学生发展指导通识课程,每学期5—10节,总课时量不少于20节。学生发展指导通识课可以根据具体内容独立开课,也可以在保证心理课、班会课课时及教学效果的情况下,融入心理课、班会课、生涯规划课中进行。学生发展指导通识课使用的教材从自治区教材推荐目录中选取,建议选取内容板块完整,篇目适当的版本。同时,鼓励各校积极探索,形成本校学生发展指导特色课程。
各校要加强学科融合教育,将学生发展指导渗透到各个学科,统筹实施学生发展指导课程。通过对本学科核心素养、发展趋势和职业对应等内容的教学,让学生明白学习本学科的价值和意义,增强学生对本学科的学习兴趣。同时通过指导学生的学法,提高学生学习动机和能力。
(二)积极开展学生发展指导实践活动
各学校要广泛开展各类社团活动,引导学生深入社会开展丰富的实践活动,增强学生的认知和体验。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实践基地,充分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校外活动基地、博物馆、科技馆、企事业单位等场所,结合研学旅行与其他社会实践活动,帮助学生多渠道了解和体验不同职业特点。鼓励学生进行以生涯探索为主题的社会实践和组建具有生涯体验性质的社团。要创新活动形式,增强学生参与实践、自主探索的能力,引导学生在实践中加强自我认知,树立专业志向,实现主动发展。
(三)科学实施发展指导评价
学校要全面、客观、公正评价学生发展,充分运用自治区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为每名学生建立个性化成长档案,指导学生制订高中三年学业规划,对学生成长情况进行科学分析,对学生不同阶段的规划目标达成情况进行跟踪和反馈,为其未来发展提供指导。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托有资质的权威专业机构或借助成熟的专业测评工具,为学生进行科学系统的自我认知与生涯规划方面的测评,为学生发展指导提供参考。
(四)建立学生发展指导中心
学校要把学生发展指导工作纳入学校发展规划和学校课程计划,积极构建各年级纵向衔接、校内外横向贯通、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学生发展指导体系。要加强学生发展指导中心建设,研究学生、服务学生、指导学生发展。学生发展指导中心可配备个体咨询室、团体拓展训练室、生涯测评室等功能室,逐渐完善相应的专业设施设备,配备学生发展指导专业人员,完善中心各项工作制度。
学生发展指导中心在面对全体学生进行发展指导的同时,要加强学生个别指导,帮助学生解决碰到的实际问题和困惑。有条件的学校可聘请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相关社会组织机构的专业人士作为兼职导师进行专业指导。
(五)加强专业师资队伍建设
学生发展指导师资队伍是学生发展指导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基石。学校要建立以专职教师为骨干、班主任和学科教师为补充的专兼结合的学生发展指导教师队伍。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普通高中学校要切实加强对指导教师的管理和培训。探索建立指导教师准入制度,普通高中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职指导教师。
专职教师是实施学生发展指导工作的骨干,要承担起课程的规划、组织、协调与管理等方面的责任。班主任是学生发展指导工作的主体,重点进行学生发展个体指导。学科教师是学生发展指导工作的主力军,各学科教师要将学生发展指导渗透在学科教学和实践活动中。各学校要注重建立比较固定的学生发展指导工作校外人员队伍,包括家长、高校学生发展指导专家、行业职业典型人物等。
(六)创设学生发展指导环境
学校要利用教室、学生寝室等学生学习生活场所打造校园学生发展指导环境文化,通过校园橱窗、网站、标语等让学生了解社会信息,感受世界的变化发展,时刻感受到当下对未来的影响,明白现在行为和未来的联结。
(七)整合学生发展指导资源
学校要整合社会和家庭资源,构建校内外学生发展指导体系。有条件的学校可与政府部门、各类企业、高校、公益组织等机构进行合作,开展社区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为学生搭建生涯体验平台。充分调动家长的积极性,引导他们参与教育,形成共同学习、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通过家委会、家长会、家长开放日等多种方式加强学生发展指导工作的宣传讲解。主动利用家长及其他社会力量,开展有针对性的学生发展指导活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学生发展指导工作,指导学校制订校本化的学生发展指导实施细则,指导学校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学生发展指导工作小组,科学制定指导规划和工作方案,认真落实工作任务;要充分发挥党组织、共青团、学生组织和家委会在学生发展指导中的作用,形成工作合力。
(二)完善基础条件保障。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部门协调,为学校实施学生发展指导提供资源支持,增添必要的设施设备;安排专项经费,组建专业化指导机构,合理衡量教师开展学生发展指导的工作量,在评价机制、职称评定等方面与其他学科相一致;利用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各种社会资源,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指导机制,实现资源共享共建,搭建学生发展社会共育平台。
(三)建立教科研促进机制。市县教研机构要加强学生发展指导教研队伍建设,加强对学生发展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指导。组织相关专家和教研员开展进校指导,推动学校学生发展指导工作的深入开展。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网络课程开发与推广,完善学生发展指导相关教育教学资源的建设,实现全市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资源的共建共享。要注重研究先行、课题带动、实践跟进、成果推广等,在市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设立学生发展指导方面的专项课题,引导和支持教研员、教师开展研究。
(四)加强督导检查。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学校开展学生发展指导作为普通高中教育改革的重要内容,纳入督导检查范围,对学校的相关制度、师资配备、课程开设、活动开展和科学评价等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对落实不到位的学校责令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