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教思政〔2023〕5号关于开展柳州市教育系统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融水县、融安县、柳城县教育局,各城区教育局,柳州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柳州高级中学、柳州铁一中学、柳州市第一中学、柳州市铁二中学、柳州市第三中学、柳州市钢一中学:
为加强我市教育系统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的管理,确保工作室各项工作有效开展,真正发挥名师示范、引领、指导和辐射作用,根据《关于组建柳州市教育系统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的通知》(柳教思政〔2021〕37号)和《关于柳州市心理、思政课名师工作室参照农村中小学名师工作室管理的通知》(柳教思政〔2022〕60号)要求,现将2022年心理名师工作室年度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室考核
(一)考核方式
由市教育局组织市级专家进行考核。考核主要通过查阅资料、汇报展示等方式进行。
(二)考核内容
工作室自身建设发展情况、工作室在培养和培训教师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工作室在教育教学科研中取得的主要成绩、对薄弱学校帮扶情况等。
(三)考核程序
分两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材料初评。市教育局组织专家根据各工作室提交材料进行初步考核。
2.第二阶段:现场考核。初评完成后,对各工作室进行现场考核。每个工作室汇报时间为8分钟(需制作PTT展示)。现场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核等次
工作室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不超过30%。
二、名师培养对象和成员考核
(一)名师培养对象考核
培养对象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不超过40%。考核等次为不合格的培养对象予以取消培养资格。
(二)工作室成员考核
工作室成员的年度考核细则由主持人制定,考核工作由工作室自行组织开展,并于2月26日前完成。每个工作室推荐优秀工作室成员不超过2人,并按顺序排列。工作室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可获得优秀成员2人,工作室考核结果为合格的,可获得优秀成员1人。
三、考核结果及运用
获得优秀等次的主持人、培养对象及成员在职称晋升评审、先进评选、学科带头人及骨干教师评选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对不合格的工作室及培养对象予以取消并按程序追回剩余经费。
四、其他事项
请各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完成《名师工作室年度自评报告》(附件2)、《名师工作室考核评分表》(附件3)和《优秀成员推荐名册》(附件4);请各名师培养对象完成《名师培养对象年度考核表》(附件5),名师培养对象的考核材料由所在工作室统一报送。
附件3和5应附相应佐证材料,并以“附件序号+考核点序号+证明1、2…”方式命名,例如“附件3+14点+证明1”。
各名师工作室请将以上考核材料(可编辑Word版和签字盖章的PDF扫描版)及佐证材料(电子版)统一打包,于3月10日前将提交至邮箱:lzjyjszk@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陈昌捷,2822733。
附件:1.柳州市教育系统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及名师培养对象名单
2.名师工作室年度自评报告
3.名师工作室考核评分表
4.优秀成员推荐名册
5.名师培养对象年度自评报告
柳 州 市 教 育 局
2023年2月13日